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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9510.210-2013 (GB19510.210-2013) | | 中文名称 | 灯的控制装置 第2-10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 | 英文名称 | Lamp controlgear -- Part 2-10: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nic invertors and convertors for high-frequency operation of cold start tubular discharge lamps (neon tub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7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99 | | 字数估计 | 25,249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510.11-2004 | | 引用标准 | IEC 61347-1; ISO 3864-1984 | | 采用标准 | IEC 61347-2-10-2009,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高频工作的管形冷阴极放电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这种换流器和变频器用于信号设备和发光放电管装置, 并可直接连接在50Hz或60Hz 1000V以下的交流或1000V直流的电源电压上工作, 其输出电压为1000V-10000V。为了检验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安全性, 应检验它们的性能。但是, 由于目前没有霓虹灯的特性标准, 本部分便规定了基准负载, 以确保可重复的试验结果。绕组的最大额定工作温度tw不适用于本部分。 |
GB 19510.210-2013
Lamp controlgear.Part 2-10: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nic invertors and convertors for high-frequency operation of cold start tubular discharge lamps (neon tubes)
ICS 29.140.99
K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9510.11-20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2-10部分:高频冷
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
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lamps(neontubes)
(IEC 61347-2-10:2009,IDT)
2013-12-31发布
201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试验说明 2
6 分类 3
7 标志 3
8 接线端子 4
9 保护接地装置 4
10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4
11 防潮与绝缘 4
12 介电强度 4
13 绕组的耐热试验 5
14 正常状态 5
15 异常状态 5
16 故障条件 5
17 结构 6
18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6
19 保护线路 6
20 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 7
21 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 7
22 耐腐蚀 8
23 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流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的试验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带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11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加热试验要求 12
附录E(规范性附录) 不同于4500的常数S在tw(绕组温度)试验中的应用 13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防对流风试验箱 14
附录G(规范性附录) 脉冲电压值的推导说明 15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试验 16
附录I(规范性附录) 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输出线路的电压和电流的测量方法 17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9510《灯的控制装置》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6部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2-10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为GB 19510的第2-10部分。
本部分应与GB 19510.1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 19510.1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制定而
成的。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和GB/T 20000.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19510.11-2004《灯的控制装置 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
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与GB 19510.11-20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修改了原定义的表述,增加了“注:对于正弦波形式,是有效值或峰值除以2的均方根。对于其
他波形,是有效值或是通过数学计算由峰值导出的有效值”(见3.2,2004年版的“3.2”);
---增加“注:开路保护器可通过检测到输出电压的增加或其他适合的方法来动作”(见3.6);
---3.8标题“输出线路”修改为“输出高压线路”(见3.8,2004年版3.8);
---增加“IEC 60598-1表10.2适用于独立式换流器或变频器”(见第12章);
---依据IEC 61347-2-10:2008,修改本部分的第9章的标题“接地装置”为“保护接地装置”(见
第9章);
---附录B修改为“IEC 61347-1中附录B的要求不适用。”(见附录B,2004年版附录B);
---增加了“或”[见I.3.1.1中a)和I.3.3.1中b)];
---修改附录I中“接地故障电流”为“对地漏电电流”(见I.3.3)。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1347-2-10: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2-10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
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 19510.1-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EC 61347-1:2007,
IDT)。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224)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元光德实业有限公
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部分起草人:李维泉、段彦芳、解志军、骆海鸥、徐建光、赵秀荣、江姗。
本部分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版是第一次修订。
引 言
本部分和构成IEC 61347-2-1~IEC 61347-2-13的各个部分在引用IEC 61347-1的任一条款时规定
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试验的实施顺序,还规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IEC 61347-2-1~IEC 61347-
2-13的各个部分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互不参照。
如果本部分通过“按照IEC 61347-1的第某条要求”这一句子来引用IEC 61347-1的某一条款要求,
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按照该条款的全部要求,但其中明显不适用于IEC 61347-2-1~IEC 61347-2-13所
述特定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的内容除外。
灯的控制装置 第2-10部分:高频冷
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
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高频工作的管形冷阴极放电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这种
换流器和变频器用于信号设备和发光放电管装置,并可直接连接在50Hz或60Hz1000V以下的交
流或1000V直流的电源电压上工作,其输出电压为1000V~10000V。
注1:在日本,输出电压可以是15000V。
以下规定了两类换流器和变频器,A类和B类的要求:
---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在频率范围为20kHz~50kHz之内,(终端之间)的输出电压(峰值)不
超过5000V,最大输出电流为35mA(有效值)和50mA(峰值)的条件下工作的换流器或变
频器,电源电压不超过50Hz或60Hz250V或直流电压250V。
注2:由于对电流和频率范围有所限制,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流可视为不会造成电击危险。
注3:在日本,输出电压可达15000V。
---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指对地无负载输出电压不超过5000V,终端之间的无负载输出电压不
超过10000V,在10kHz~100kHz频率范围之内以及在200mA(有效值)和400mA(峰值)
最大输出电流下工作的换流器或变频器。
注4: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线路需要辅助保护。
注5:在日本,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电流不应超过50mA,次级绕组不应接地。
为了检验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安全性,应检验它们的性能。但是,由于目前没有霓虹灯的特性标准,
本部分便规定了基准负载,以确保可重复的试验结果。
绕组的最大额定工作温度tw不适用于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部分采用IEC 61347-1第2章所给出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下述规范性引用文件。
IEC 61347-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 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Lampcontrolgear-Part1:
3 术语和定义
IEC 61347-1第3章(3.14、3.16、3.17定义除外)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阴极上可能涂有电子发射材料,并且在启动过程中不需要外部加热即可通过场致发射而发射电子
的放电管。这种灯内填充有惰性气体(或几种惰性气体的混合物),可能还充有汞蒸气。灯内可涂有荧
光材料涂层。
3.2
U0
输出无负载,并在连接换流器或变换器到额定频率和额定电源电压的情况下,输出端子之间或内部
连接引线输出终端之间的最大输出电压。
注:对于正弦波形式,是有效值或峰值除以2的均方根。对于其他波形,是有效值或是通过数学计算由峰值导出的
有效值。
3.3
换流器 invertor
能将直流电转变成交流电的电能转换器。
3.4
变频器 convert
能将一种频率的交流电源转换成另一种频率的交流电源的电子转换装置。
3.5
在高压输出线路上的任一部件与地之间产生对地故障漏电流时,能将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源
切断的装置。
3.6
在灯负载停止工作时或高压输出线路被中断时能将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源切断的装置。
注:开路保护器可通过检测到输出电压的增加或其他适合的方法来动作。
3.7
上限断路电压 uppershut-downlimit
能使开路保护器工作的换流器或变频器输出电压。
3.8
输出高压线路 outputhigh-voltagecircuit
线路中由下述部件组成的那一部分:
a) 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端与放电灯管之间的导线;
b) 放电灯管;
c) 放电灯管之间的连接引线。
该输出线路不包括换流器或变频器的任何内部元件或接线。
4 一般要求
按照IEC 61347-1第4章的要求。
5 试验说明
按照IEC 61347-1第5章的要求。
6 分类
按照IEC 61347-1第6章的要求及下述要求:
换流器和变频器应按照其无负载输出电压、额定工作频率和输出电流范围进行分类,如下所示:
a) 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
b) 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
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可以有一个以上输出端,在这种情况下,每个输出端应符合上述规定。
7 标志
7.1 标志内容
高频工作的冷启动管形放电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应按照IEC 61347-1中7.2要求,清晰耐久地
标有下述标志:
---IEC 61347-1中7.1的a)、b)、c)、d)、e)和f)款的内容,以及
---按照IEC 60417和ISO 3864:1984的图1的要求,在独立式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上标出高压
警告说明,例如用“高压”字样和一个箭头符号表示。
此标志应标在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外壳上,以便能被清晰看到。
注:不必对整体式换流器或变频器单独作标志,因为它们的标志就是相应的符号标准或灯具标准的内容。
---适用的A类或B类符号。
7.2 补充标志
除上述强制性标志之外,还应将下述适用的内容标在换流器或变频器上,或出现在制造商的产品目
录或类似说明书中:
---IEC 61347-1中7.1的h)、k)、m)、n)和o)款的内容,以及
---如果电子换流器或变频器是由一个以上独立部件构成的,则输出部件上应标出其他相关部件
(例如直流电源或电容器)的必要参数;
---换流器或变频器所适用的灯的范围和数量,直径和长度;
---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未装有整体式引线,应给出所推荐使用引线类型(末端)的详细说明以及
引线最大长度;
---关于适用的安装表面类型和推荐安装方法的说明;
---关于适用的接地方法(包括连接到换流器或变频器输出绕组)的说明;
---换流器或变频器内的保护线路的说明;
---下述标称电参数:
1) 无负载输出电压,该标志采用下述方式:
◆ 如果输出端未与接地端连接,标志为:“..kV”(例如:4kV);
◆ 如果有一个输出端与接地端连接,则标志为:“接地-..kV”(例如:接地-4kV);
◆ 如果输出绕组的中间点为接地端,则标志为:“..-接地-..kV”(例如:3-接地-3kV);
注:在日本不采用此标志形式。
对于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该值为峰值;
对于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该值为有效值或是峰值的0.5倍,采用较大的值。
2) 带额定负载时的输出电流;
3) 输出频率。
换流器或变频器的每一独立的输出线路上应标有上述1)和2)款中适用的标志。
8 接线端子
按照IEC 61347-1第8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装有引出线的换流器或变频器应按照IEC 60598-1的相应要求。
9 保护接地装置
按照IEC 61347-1第9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对于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接地端应连接在输出线路的某一个部件上,但下述情况除外:
---接地端通过能检测出对地漏电流的装置再连接在输出线路的一个部件上;或
---输出线路的任何部件与接地端没有任何直接连接,该输出线路的各部件能通过内部线路达到
地电位。
合格性通过目视进行检验。
注:在日本,不采用本条要求。
10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按照IEC 61347-1第10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10.1 在最恶劣的断路情况发生之后,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线路的终端之间的剩余电量不应超过
45μC。
合格性通过测量进行检验。
10.2 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线路的部件没有接地,或者没有通过其内部线路形成接地,则输入线
路与输出线路之间的绝缘隔板应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构成。(参见第12章要求,试验电压)
合格性通过第12章所述试验(试验电压)进行检验。
11 防潮与绝缘
按照IEC 61347-1第11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对于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输出端和置于换流器或变频器外壳表面任一处的面积不小于100cm2
的金属箔之间的电容不应超过50pF。试验期间,变频器不应工作。
12 介电强度
按照IEC 61347-1第12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试验电压:
换流器和变频器的试验电压规定如下:
---当输出线路连接在外部金属部件上时,输入端的试验电压为额定输入电压的两倍加1000V;
---当输入线路连接在外部金属部件上时,输出端的试验电压为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的两倍。
注:在日本,采用1.5倍试验电压。
IEC 60598-1表10.2适用于独立式换流器或变频器。
13 绕组的耐热试验
换流器或变频器及其支架在正常状态或异常状态下不应有过高的温度,否则会损害其安全性。
合格性通过第14、15和16章所规定的试验进行检验。
14 正常状态
14.1 将换流器或变频器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和IEC 61347-1中图H.1所示要求以其正常工作位置进行
安装。然后,在IEC 61347-1的附录F所规定的防对流风试验箱内进行试验。
14.2 用规定的负载电阻R1 代替灯负载并接通标称电源电压,使换流器或变频器工作。
---对于能提供近似稳定的输出电流的换流器或变频器,电源电压应保持在标称值直到温度达到
稳定状态。
---对于不能提供近似稳定的输出电流的换流器或变频器,应调节电源电压,直至使输出电流达到
换流器或变频器的标志所规定的标称值。然后,保持该输出电流,直至温度达到稳定状态。
14.3 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有一个以上的输出端,应将适宜的负载电阻(R1)连接在每一对输出端上。
14.4 试验期间,相关部件上的温度应不超过IEC 60598-1中表12.1和表12.2所规定的值。
15 异常状态
15.1 将换流器或变频器置于15.2所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并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如有规定,包括散热片
和隔板)将电压调至额定电源电压的90%~110%之间的最不利的电压,使换流器或变频器工作1h。
试验应在IEC 61347-1的附录F所规定的无对流风试验箱中进行。
15.2 试验应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进行,采用最不利的情况。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15min。
a) 顺序实施第1)~第3)种状态。
b) 同时实施第2)和第3)种状态。
1) 将输出线路短路。
如果有一个以上的输出线路,应同时将全部输出线路短路。
注1: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装有在输出线路短路的情况下能将输出电源切断的装置,则该试验可省去。
2) 将异常负载电阻R2 跨接在输出端上。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具有一个以上的输出端,应
将异常电阻R2 同时连接在每一对输出端上。
3) 将换流器或变频器安装在一个厚度为1mm的金属板上,金属板所用材料由制造商规定。
如果制造商没有规定,应采用钢或铝材的(选用能提供最不利状态者)。
注2:此外,可考虑其他材料。
15.3 在15.2所规定的试验期间以及试验结束时,换流器或变频器上不允许产生损害其安全性的
故障。
独立式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外表面上任一处的温度应不超过90℃,此外,输出电流和电压应不超过
第23章所规定的值。
16 故障条件
按照IEC 61347-1第14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16.1 在下述状态下,输出电流不应超过制造商所规定的标称值的1.5倍:
a) 将输出端短路,或者在换流器或变频器装有短路保护器的情况下,将输出端连接上附录I所述
电阻R3;
b) 将具有阻抗可忽略不计的对地电阻施加在一个或全部两个输出端上。
注:如果接地端与输出线路的任一部件没有连接,或者如果按照第19章要求,换流器或变频器装有一个在输出端
与接地端发生短路的情况下能将输出电源切断的装置,则不必进行第16.1b)款所述试验。
17 结构
按照IEC 61347-1第15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17.1 Ⅱ类结构的独立式换流器或变频器应只装有绝缘材料外壳。
合格性通过目视进行检验。
17.2 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端与放电灯管之间的引线应是换流器或变频器制造商所规定的那种类
型,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a) 适合于在高频下工作;
b) 适合于在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压下工作。
18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按照IEC 61347-1第16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18.1 不论换流器或变频器是安装在干燥环境中还是潮湿环境中,其输出线路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不应小于下述各值(单位:mm):
---最小爬电距离:d=12+6U0
---最小电气间隙:c=9+4.5U0
公式中,U0 是换流器或变频器向线路提供的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单位kV。
18.2 绝缘距离应与所采用的绝缘材料和工作电压[超过50V(有效值),或71V(峰值)或直流]相一
致,并符合下述要求:
---补充绝缘的最小厚度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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