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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1249-2014 (GB21249-2014) | | 中文名称 |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zinc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12,146 | | 发布日期 | 4/28/2014 | | 实施日期 | 1/1/201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1249-2007 | | 引用标准 | GB/T 2589; GB/T 12723; GB 17167; GB 21250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锌精矿或铅锌混合精矿为原料生产锌锭的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评定, 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
GB 21249-2014: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249-2014 英文名称: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zinc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1249-2007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
及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锌精矿或铅锌混合精矿为原料生产锌锭的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
评定,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1250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 术语和定义
GB/T 2589和GB/T 1272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现有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4.2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准入值
新建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4.3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
5 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
5.1 统计范围
5.1.1 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
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
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生产活动用能指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
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
原料的能源也应包括在内。
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用能。
5.1.2 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
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是指本计划统计期内直接用于生产的能源消耗量,是否属直接用
于生产应按5.1.1的规定划分。
5.1.3 企业产品能耗范围
企业产品能耗包括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消耗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耗能工质折
合能源,其能源消耗量应符合式(1)的要求。
5.1.4 能源实物量统计
能源实物量统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GB 17167的规定。
5.1.5 能源、耗能工质、能源单耗及实物消耗量计量单位
能源、耗能工质、能源单耗及实物消耗量计量单位如下:
---能源单耗使用kgce/t(千克标煤/吨)、tce/t(吨标煤/吨)和kJ/t(千焦/吨)、MJ/t(兆焦/吨)、
GJ/t(吉焦/吨)为计量单位;
---煤、焦炭、重油使用kg(千克)、t(吨);
---电力使用kW·h(千瓦时)、104kW·h(万千瓦时);
---煤气、压缩空气、氧气、天然气使用m3(立方米)、104m3(万立方米);
---蒸汽使用kJ(千焦)、MJ(兆焦)、GJ(吉焦);
---水使用t(吨)、104t(万吨)。
5.1.6 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标煤量方法
5.1.6.1 应用基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6MJ(兆焦)的燃料,即1kgce(千克标煤)。各种能源及耗能
工质消耗量应折算为标煤量计算。外购燃料能源可取实测的低(位)发热量或供货单位提供的实测值为
计算基础,或用附录A给出的折算系数折算。
5.1.6.2 二次能源(除用电外)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能源等价值折算:企业能源转换自产时,按实际投入
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煤量;由集中生产单位外销供应时,其能源等价值应经主管部门规定;外购外销时,
其能源等价值应相同;当未提供能源等价值时,可按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参见附录B。
5.1.6.3 企业外购电及余热发电折算系数统一用附录A给出的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折算,回收的余
热按热力的折算系数参见附录A。
5.1.7 单位产品能耗的产品产量的确定
5.1.7.1 火法炼锌工艺:工序产品分为蒸馏锌(粗锌)、精馏锌,工艺产品为精馏锌。
5.1.7.2 湿法炼锌工艺:工序产品分为阴极锌、电锌锌锭,工艺产品为电锌锌锭。
5.1.7.3 单位产品能耗计算应采用同一计划统计期内产出的合格产品。所有产品产量均以t(吨)为计
量单位,以企业计划统计部门正式上报的数据为准。
5.1.8 关于密闭鼓风炉炼锌(ISP法)粗锌综合能耗的计算说明
密闭鼓风炉炼锌(ISP法)由于近年来所使用原料铅锌混合精矿一般含锌品位在30%以上,而含铅
品位只有8%~10%,因此将其视为炼锌工艺,同时综合回收铅金属。计算粗锌综合能耗时应扣除产出
粗铅综合能耗,单位粗铅综合能耗按GB 21250中现有粗铅工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计算。
5.1.9 余热利用能源
凡余热回收利用生产的能源量,应折算后在能耗量中扣除,回收能源自用部分,计入自用工序,转供
其他工序时,在所用工序以正常消耗计入。
5.1.10 其他
在统计周期内的设备大修耗能应计入工艺能耗,按检修后设备的运行周期逐月平均分摊入各检修
耗能工序。附属生产设备消耗的能源量,应根据各产品工艺能耗占企业
生产工艺能耗量的比例分摊给各个产品。
5.2 计算方法
5.2.1 通用计算公式
5.2.1.2 工序能源单耗计算见式(3)。
5.2.1.3 工艺能源单耗(工艺生产过程中生产每吨合格产品消耗的能源量,以下相同)计算公式
5.2.1.3.1 火法炼锌的工艺能源单耗(从原料-精馏锌)计算见式(4)。
5.2.2 密闭鼓风炉炼锌(ISP法)工艺计算公式
5.2.2.1 ISP法粗锌生产(综合回收铅)工序能源单耗计算见式(7)、式(8)。
5.2.2.2 ISP法精馏锌工序能源单耗计算见式(9)。
5.3 计算范围
5.3.1 锌冶炼工艺及工序划分
5.3.1.1 锌冶炼工艺划分为:火法炼锌工艺(包括竖罐炼锌工艺和密闭鼓风炉炼锌工艺)和湿法炼锌工艺。
5.3.1.2 火法炼锌工序划分:粗锌生产工序(竖罐炼锌工艺包括备料、氧化焙烧、制团、焦结蒸馏等工序,
密闭鼓风炉炼锌工艺包括备料、烧结、熔炼、烟化等工序)和精馏锌生产工序。
5.3.1.3 湿法炼锌工序划分:阴极锌生产工序(包括备料、酸化焙烧、浸出净液、浸出渣处理、锌电积或其
他相似工序等)和电锌生产工序。
5.3.2 火法炼锌工艺的计算范围
5.3.2.1 粗锌生产工序产品能耗:竖罐炼锌工艺粗锌生产工序产品耗能包括从备料、氧化焙烧、制团、焦
结蒸馏等到产出合格粗锌所有消耗的各种能源量,不包括综合回收硫酸所消耗的能源量。
5.3.2.2 密闭鼓风炉炼锌工艺粗锌生产工序产品耗能包括备料、烧结、熔炼等到产出合格粗锌(综合回
收铅)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及烟化回收氧化锌的有关能源量,不包括综合回收硫酸所消耗的能源量,再
扣除粗铅工艺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能源量。
5.3.2.3 精镏锌生产工序产品能耗:粗锌分馏、除杂等到产出精馏锌所有消耗的能源量。
5.3.2.4 火法炼锌产品工艺能耗计算范围包括粗锌生产工序产品能耗和精镏锌生产工序产品能耗。
5.3.2.5 火法炼锌综合能源单耗的计算范围包括工艺能耗、辅助能耗(辅助生产系统用于产品生产的能
源消耗,以下相同)分摊量及损耗量。
5.3.3 湿法炼锌工艺的计算范围
5.3.3.1 阴极锌生产工序产品能耗:包括备料、酸化焙烧、浸出净液、浸出渣处理、锌电积或其他相似工
序等到产出合格阴极锌所有消耗的各种能源量,不包括综合回收硫酸及浸出渣火
法处理后进一步处理所消耗的能源量。
5.3.3.2 电锌生产工序产品能耗:包括从阴极锌输送、电炉、熔铸等到产出电锌锌锭所有消耗的能源量。
5.3.3.3 湿法炼锌产品工艺能耗:包括阴极锌生产工序产品能耗和电锌生产工序产品能耗。
5.3.3.4 湿法炼锌产品综合能耗:包括产品工艺能耗、辅助能耗分摊量及损耗量。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建立节能考核制度,定期对锌冶炼企业的各生产工序能耗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
分解落实到各基础单位。
6.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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