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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1556-2008 (GB21556-2008) | | 中文名称 | 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safety technique requirement of lock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Y73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80 | | 字数估计 | 35,381 | | 发布日期 | 2008-03-24 | | 实施日期 | 2009-03-01 | | 引用标准 | GB/T 2829; GB 4208-1993; GB 4706.1-2005; GB/T 7633; GB 14536.1-1998; GB 14536.13-1996; GB/T 15729; GB/T 17626.2; GB/T 17626.3; GB/T 17626.11; GB 50045-4995 | | 采用标准 | DIN 68852-2004, NEQ; JIS D9456-1994, NEQ; ANSI/BHMA A156.2-2003, NEQ; JIS A1510-1-2001,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5号(总第11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锁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弹子挂锁、弹子家具锁、自行车锁、外装门锁、弹子插芯门锁、叶片插芯门锁、球形门锁、防火门锁、机械防盗锁、电子防盗锁、电动门锁(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440V, 交流不超过660V, 额定电流不超过63A的门锁)。其他类似锁具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锁及特殊用锁。 |
GB 21556-2008: 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GB 21556-2008 英文名称: General safety technique requirement of lock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1556-2008
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锁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弹子挂锁、弹子家具锁、自行车锁、外装门锁、弹子插芯门锁、叶片插芯门锁、球形门
锁、防火门锁、机械防盗锁、电子防盗锁、电动门锁1)。
1) 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440V,交流不超过660V,额定电流不超过63A的门锁。
其他类似锁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锁及特殊用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4.1 弹子挂锁
4.1.1 钥匙不同牙花数应符合表1规定。
4.1.2 互开率应符合表1规定。
4.1.3 锁头结构防拨安全装置应符合表1规定。
4.1.4 锁梁抗拉力应符合表2规定。
4.1.5 规格不小于35mm的锁按5.1.5防敲击开启试验后,锁不能开启。
4.1.6 从1.8m高处跌落的锁,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现锁梁断裂和锁体开裂。
4.1.7 使用寿命应符合表3规定。
4.2 弹子家具锁
4.2.1 钥匙不同牙花数应符合表4规定。
4.2.2 互开率应符合表4规定。
4.2.3 锁头结构应具有不少于1项的防拨安全装置。
4.2.4 锁舌伸出长度不少于6mm。
4.2.5 锁头固定连接静拉力:锁头直径不小于20mm,承受200N后,无松动;锁头直径不大于20mm,
承受140N后,无松动。
4.2.6 锁头固定连接扭矩:锁头直径不小于20mm,承受2.60N·m后,无松动;锁头直径不大于
20mm,承受1.80N·m后,无松动。
4.2.7 锁芯拨动件在承受0.70N·m扭矩后,仍能正常使用。
4.2.8 锁舌在承受200N侧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2.9 蟹钳舌在承受10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2.10 各铆接件在承受2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2.11 使用寿命:锁头直径不小于20mm,不少于20000次;锁头直径不大于20mm,不少于
5000次。
4.3 自行车锁
4.3.1 钥匙不同牙花数应符合表5规定。
4.3.2 互开率应符合表5规定。
4.3.3 锁头结构应具有不少于1项的防拨安全装置。
4.3.4 锁头按5.3.4防敲击开启试验后,锁不能开启。
4.3.5 留匙角度不小于15°。
4.3.6 蟹钳形自行车锁外露锁头在承受2800N径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3.7 套嘴在承受120N静拉力后,不得脱落。
4.3.8 锁环在锁闭状态承受5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3.9 扳手与锁环连接牢固,在承受300N静拉力后,无松动(扳手在锁环回位时不受力的不在此范
围内)。
4.3.10 条形自行车锁在锁闭状态承受14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3.11 U形自行车锁承受静拉力:锁梁直径不小于10mm,承受2000N后,仍能正常使用;锁梁直径
不大于10mm,承受1400N后,仍能正常使用。
4.3.12 使用寿命不少于4000次。
4.4 外装门锁
4.4.1 钥匙不同牙花数:单排弹子不少于6000种,多排弹子不少于40000种。
4.4.2 互开率应符合表6规定,双锁头以外锁头为基准。
4.4.3 锁头结构应具有防拨安全装置:A级不少于3项;B级不少于1项。
4.4.4 锁舌伸出长度应符合表7规定。
4.4.5 采用双锁头结构时,内、外开启的钥匙应相同。
4.4.6 锁头螺孔在承受15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4.7 弹子孔封片在承受150N静拉力后,不应被弹子顶力顶出,仍能正常使用。
4.4.8 拉手在承受3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4.9 执手在承受4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0 保险钮在承受25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1 安全链在承受8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2 锁舌在承受表8规定的侧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3 锁舌在承受表9的轴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4 A级锁的钥匙在承受3N·m扭矩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5 A级锁的锁头传动条在承受3N·m扭矩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6 A级锁的锁体拨动件在承受3N·m扭矩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7 A级锁的执手在承受3N·m扭矩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8 锁扣盒在承受15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4.19 锁扣板在承受15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4.20 使用寿命:A级不少于100000次,B级不少于60000次。
4.5 弹子插芯门锁
4.5.1 钥匙不同牙花数应符合表10规定。
4.5.2 互开率应符合表10规定。
4.5.3 锁头结构应具有不少于1项的防拨安全装置。
4.5.4 锁舌伸出长度应符合表11规定。
4.5.5 方舌在承受1000N轴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5.6 方舌在承受1500N侧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5.7 钩舌在承受8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5.8 斜舌在承受1000N侧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5.9 锁头与锁体螺纹配合旋入顺利,当锁头旋入锁体后,在承受500N静拉力时螺纹不滑牙。
4.5.10 执手在承受5N·m扭矩后,仍能正常使用。
4.5.11 执手在承受1000N径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5.12 执手在承受1000N轴向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5.13 方舌、钩舌使用寿命不少于50000次。
4.5.14 斜舌使用寿命不少于100000次。
4.6 叶片插芯门锁
4.6.1 每组锁的钥匙牙花数应不少于72种(含不同槽形)。
4.6.2 互开率不大于0.051%。
4.6.3 产品出厂,每箱无同牙花钥匙。
4.6.4 锁舌伸出长度应符合表12规定。
4.6.5 方舌在承受1000N轴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6.6 方舌在承受1500N侧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6.7 斜舌在承受1000N侧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6.8 执手在承受5N·m扭矩后,仍能正常使用。
4.6.9 执手在承受1000N径向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6.10 执手在承受1000N轴向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6.11 方舌使用寿命:单开式不少于30000次,双开式不少于20000次。
4.6.12 斜舌使用寿命不少于70000次。
4.7 球形门锁
4.7.1 钥匙不同牙花数应符合表13规定。
4.7.2 互开率应符合表14规定。
4.7.3 锁舌伸出长度应符合表15规定。
4.7.4 弹子球锁锁头结构应具有不少于1项的防拨安全装置。固定锁锁舌应具有防锯安全装置。
4.7.5 带保险的锁舌(即保险舌),当锁舌压至锁止位置时,锁舌伸出不小于6.4mm,保险柱伸出不小
于5.6mm。
4.7.6 执手按表16(锁闭状态及不锁闭状态)做顺、逆时针扭矩试验后,仍能正常使用。
4.7.7 执手轴向静拉力:A级承受1400N后,B级承受1000N后,仍能正常使用。
4.7.8 执手径向静载荷:A级承受1150N后,B级承受800N后,仍能正常使用。
4.7.9 锁舌侧向静载荷:球锁在A级承受2700N后,B级承受1500N后,仍能正常使用;固定锁在
A级承受1900N后,B级承受1400N后,仍能正常使用。
4.7.10 锁舌保险后,轴向静载荷:球锁在A级承受350N后,B级承受300N后,仍能正常使用;固定
锁在A级承受500N后,B级承受350N后,仍能正常使用。
4.7.11 固定锁旋钮在承受5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7.12 固定锁螺孔在承受15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7.13 拉手套锁按钮在承受300N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7.14 使用寿命:球锁在 A级不少于200000次,B级不少于100000次;固定锁在 A级不少于
100000次,B级不少于60000次。
4.8 防火门锁
防火门锁在符合相应的产品性能指标后,其耐火极限应符合GB 50045-1995中5.4.1甲级应不
小于1.20h,乙级应不小于0.90h,丙级应不小于0.60h的规定。
4.9 机械防盗锁
4.9.1 钥匙不同牙花数应符合表17规定。
4.9.2 互开率:A级不大于0.010%;B级不大于0.030%;双锁头以外锁头为基准。
4.9.3 弹子锁锁头结构应具有不少于4项的防拨安全装置。
4.9.4 防破坏功能应符合表18规定,锁不能被打开。
4.9.5 锁舌伸出长度:A级不少于20mm,B级不少于14mm。
4.9.6 当锁关闭后,执手、旋钮、密码锁操纵件受到破坏或拆卸后,锁舌仍处锁闭状态;钥匙插进锁头旋
转后,锁舌伸出但未达锁闭状态时,钥匙应不能拨出。
4.9.7 锁头与锁体连接在承受30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9.8 锁扣盒在承受9000N静载荷后,密码锁防护外壳在承受35000N静载荷后,仍能正常使用。
4.9.9 锁舌强度应符合表19规定。
4.9.10 钥匙在承受3N·m扭矩后,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4.9.11 执手、旋钮、密码锁操纵件在承受2200N静拉力及200N·m扭矩后,仍能正常使用。
4.9.12 磁弹子在承受49N静载荷后,不得脱落。磁感应强度经高温、振动、冲击、跌落试验后,磁感应
的下降率不超过试验前的10%。
4.9.13 使用寿命:A级不少于100000次,B级不少于60000次。
4.10 电子防盗锁
4.10.1 不同组合编码的电子编码:A级不少于1000000种,B级不少于100000种。生物特征性编
码:A级不少于512个字节,B级不少于256个字节。
4.10.2 电源性能应符合表20规定。
4.10.3 信息识别卡应具有防水、防污染、防复制、抗静电的能力。
4.10.4 在电源不正常、断电或更换电池时,锁内所存信息不应丢失;锁的误识率应不大于1%。
4.10.5 锁舌伸出长度:A级不少于20mm,B级不少于14mm。
4.10.6 锁体在承受110N静载荷及2.65J的冲击强度后,无变形和损坏。
4.10.7 锁舌轴向静载荷:A级承受3000N后,B级承受1000N后,缩进量不大于8mm。
4.10.8 锁舌侧向静载荷:A级承受6000N后,B级承受1500N后,仍能正常使用。
4.10.9 锁扣盒承受静载荷:A级承受9000N后,B级承受3000N后,仍能正常使用。
4.10.10 手动操作件在锁关闭状态时承受1000N静拉力及12N·m扭矩后,锁不应被打开,手动操
作件无变形和损坏。
4.10.11 识读装置在承受110N静载荷后,键盘上的任一按键经过6000次动作后,无故障及失效。
4.10.12 信息识别卡在经过1000次弯曲及扭曲试验后,卡的功能完好,无破裂。
4.10.13 环境适应性应符合表21规定。
4.10.14 机械环境适应性应符合表22规定,试验后锁仍能正常使用。
4.10.16 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下不小于
100MΩ,湿热条件下不小于10MΩ。
4.10.17 采用交流电源供电的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锁壳对大地的泄漏电流应不大于5mA。
4.10.18 抗电强度应符合表24规定,试验条件为50Hz的交流电压,经1min试验无击穿和飞弧
现象。
4.10.19 非正常操作、阻燃、过压运行及过流保护应符合表25安全性规定。
4.10.20 在正常大气下连续加电7d,每天开、关不少于30次后,锁仍能正常使用,不出现误动作。
4.10.21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实施技术开启,A级10min内;B级5min
内,锁不能被开启。
4.10.22 当锁连续三次实施错误操作及防护面遭受外力破坏时,应能自动给出声/光报警指示和/或报
警信号输出。
4.10.23 使用寿命: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的情况下,进行3000次的开启、关闭后,电器元件无
损坏,机械零部件无损毁和粘连故障。
4.11 电动门锁
4.11.1 钥匙不同牙花数或组合编码应符合表26规定。
4.11.2 弹子结构互开率:A级不大于0.010%,B级不大于0.030%。
4.11.3 锁舌伸出长度:A级不少于20mm,B级不少于14mm。
4.11.4 锁头与锁体连接后在承受3000N静拉力后,仍能正常使用。
4.11.5 锁体强度符合表27规定后,仍能正常使用。
4.11.6 锁舌强度应符合表28规定后,仍能正常使用。
4.11.7 电控制器防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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