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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200.5-2016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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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200.5-2016 英文版 299 GB 23200.5-2016 [PDF]天数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5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5-2016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3200.5-2016 (GB23200.5-2016)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5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英文名称 Food safety national standard -- Metho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herbicide residues -- Part 5: Determination of thiocarbamate herbicides in food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 mass spectrometry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G25
字数估计 15,112
发布日期 2016-12-18
实施日期 2017-06-18
旧标准 (被替代) SN/T 1737.5-2010
标准依据 State Health Commiss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Notice No. 16 of 20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GB 2320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5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GB 23200.5-2016 英文名称: Food safety national standard -- Metho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herbicide residues -- Part 5: Determination of thiocarbamate herbicides in food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 mass spectrome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代替SN/T 1737.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 5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测定 食品中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9种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见附录A)残留量的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方 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大豆、白萝卜、小白菜、椰菜、生姜、茶叶、花生、橙子、葡萄、鸡肉、鸡肝 和鱼肉中9种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定量测定,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采用乙腈提取试样中残留的硫代氨基甲酸酯除草剂,提取液经HLB和Envi-Carb固相萃取柱净化,液 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测和确证,内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 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 4.1 试剂 4.1.1 乙腈(CH3CN,75-05-8):色谱纯。 4.1.2 正己烷(C6H14,110-54-3)。 4.1.3 丙酮(C3H6O,67-64-1)。 4.1.4 乙酸(C2H4O2,64-19-7):色谱纯。 4.1.5 氯化钠(NaCl,7647-14-5)。 4.2 溶液配制 4.2.1 正己烷-丙酮溶液(7+3):准确量取 70 mL正己烷和 30 mL丙酮,摇匀备用。 4.2.2 乙腈-水溶液(1+1):准确量取 50 mL乙腈和 50 mL水,摇匀备用。 4.3 标准品 4.3.1 标准物质:见附录 A表 A.1,纯度均大于 99%。 4.3.2 内标标准物质:D3-甲萘威(100 µg/mL)。 4.4 标准溶液配制 4.4.1 硫代氨基甲酸酯农药标准储备溶液(100 µg/mL):准确称取适量的各种硫代氨基甲酸酯标准物 质,用乙腈配制成浓度为 100 mg/L的标准储备溶液,避光-18℃保存,保存期为 6 个月。 4.4.2 硫代氨基甲酸酯农药混合标准中间溶液(1.0 µg/mL):吸取每种适量标准储备溶液,用乙腈稀 释成 1.0 mg/L的混合标准工作溶液,避光-18 ℃保存,保存期为 1个月。 4.4.3 内标中间溶液(1.0 µg/mL):准确吸取适量的内标标准物质,用乙腈配制成浓度为 1.0 mg/L 内标工作溶液,避光-18℃保存,保存期为 1个月。 4.5 材料 4.5.1 HLB固相萃取柱或相当者:200 mg,6 mL。用前用 5 mL乙腈处理,保持柱体湿润。 4.5.2 Envi-Carb 固相萃取柱或相当者:200 mg,3 mL。用前用 5 mL 正己烷-丙酮处理,保持柱体湿润。 4.5.3 微孔滤膜:0.22 µm,有机相型。 5 仪器和设备 5.1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有电喷雾离子源(ESI)。 5.2 分析天平:感量 0.1 mg 和 0.01 g。 5.3 吹氮浓缩仪。 5.4 离心机:转速不低于5 000 r/min。 5.5 均质器。 5.6 旋涡混匀器。 5.7 固相萃取装置。 5.8 移液器:10 ~ 100 µL 和 100 ~ 1 000 µL。 5.9 聚丙烯离心管:50 mL 或 15 mL,具塞。 5.10 容量瓶:25 mL。 6 试样制备与保存 6.1 试样制备 6.1.1 大米、大豆、花生和茶叶 取代表性样品约500 g,用粉碎机充分粉碎,样品全部过425 µm的标准网筛。混匀。试样均分为二 份,装入洁净容器,密封,并标明标记。 6.1.2 白萝卜、小白菜、椰菜、生姜、橙子、葡萄、鸡肉、鸡肝和鱼肉 取代表性样品约500 g,将其切碎后(不可用水洗),用捣碎机将样品加工成浆状,混匀。试样均 分为二份,装入洁净容器,密封,并标明标记。 注:以上样品取样部位按GB 2763附录A执行。 6.2 试样保存 大米、大豆、花生和茶叶样品常温下保存。白萝卜、小白菜、椰菜等试样于-18 C以下冷冻存放。 在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7 分析步骤 7.1 提取 7.1.1 大米、大豆、茶叶和花生 称取5 g(精确至0.01 g)样品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茶叶称取2.5 g,加入100 µL内标中间溶液, 加入10 mL水,混匀后放置1 h。然后加入4.0 g氯化钠,再加入15 mL乙腈高速均质提取3 min,振荡提 取15 min,于5 000 r/min离心5 min,将乙腈层转移至25 mL容量瓶中。残渣再用10 mL乙腈重复提取一 次,合并提取液,并用乙腈定容至25 mL。 7.1.2 白萝卜、小白菜、椰菜、生姜、橙子、葡萄、鸡肉、鸡肝和鱼肉 称取5 g(精确至0.01 g)样品于5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100 µL内标中间溶液和4.0 g氯化钠, 以下操作与7.1.1相同。 7.2 净化 7.2.1 大米、白萝卜、小白菜、椰菜、生姜、橙子、葡萄、鸡肉和鱼肉 取5.0 mL提取液于15 mL离心管中,40℃下用N2吹至近干。残渣用2.0 mL正己烷-丙酮溶液溶解,将 溶解液加入处理过的Envi-Carb固相萃取柱中,以约1.5 mL/min的流速使样液全部通过固相萃取柱,再 用5 mL正己烷-丙酮溶液润洗样品管,并将润洗液一并加入Envi-Carb固相萃取柱,收集全部流出液于15 mL离心管中,40 ℃吹氮至近干。残渣用乙腈-水溶液定容至1.0 mL,旋涡混匀后,过微孔滤膜,供液相 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 7.2.2 大豆、茶叶、花生和鸡肝 取 5.0 mL 提取液于 15 mL 离心管中,茶叶提取液取 10.0 mL,40℃下用 N2 吹至 2.0 mL 左右。将 浓缩液转入处理过的 HLB 固相萃取柱中,以约 1.5 mL/min 的流速使样液全部通过固相萃取柱,再用 3 mL乙腈淋洗并抽干固相萃取柱,收集全部流出液于 15 mL离心管中,40 ℃下用 N2吹至近干。 残渣用2.0 mL正己烷-丙酮溶液溶解,将溶解液加入处理过的Envi-Carb固相萃取柱中,以约1.5 mL/min的流速使样液全部通过固相萃取柱,再用5 mL正己烷-丙酮溶液润洗样品管,并将润洗液一并加 入Envi-Carb固相萃取柱,收集全部流出液于15 mL离心管中,40 ℃吹氮至近干。残渣用乙腈-水溶液定 容至1.0 mL,旋涡混匀后,过微孔滤膜,供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 7.3 测定 7.3.1 液相色谱参考条件 a) 色谱柱:Acquity BEH C18色谱柱,50 mm×2.1 mm (i.d.),1.7 µm,或相当者; b) 柱温:40 ℃; c) 进样量:10 µL; d) 流动相、流速及梯度洗脱条件见表1。 7.3.2 质谱参考条件 a)离子化模式:电喷雾离子源; b)扫描方式:正离子扫描; c)检测方式:多反应监测(MRM); d)分辨率:单位分辨率; 其它参考质谱条件见附录B。 7.4 标准工作曲线 吸取适量的混合标准中间溶液(1.0 µg/mL)和内标中间溶液(1.0 µg/mL),用空白样品提取液配 成浓度为 0 µg/L、1.0 µg/L、5.0 µg/L、10.0 µg/L、20.0 µg/L、40.0 µg/L,100 µg/L 的基质混合标 准工作溶液,内标浓度均为 20.0 µg/L。临用配制,供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定。以待测物和内标物 峰面积的比值为纵坐标,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工作曲线。 7.5 测定 7.5.1 定性测定 每种被测组分选择1个母离子,2个以上子离子,在上述实验条件下,样品中待测物质的保留时间, 与基质标准溶液的保留时间偏差在±2.5%之内;且样品中各组分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与浓度接近的基质 混合标准工作溶液中对应的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进行比较,偏差不超过表2规定的范围,则可判定为样 品中存在对应的待测物。 表 2 定性确证时相对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离子丰度 >50% >20%至 50% >10%至 20% ≤10% 允许的最大偏差 ±20% ±25% ±30% ±50% 7.5.2 定量测定 在仪器最佳工作条件下,对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进样,以待测物和内标物峰面积的比值为纵坐标, 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工作曲线,用标准工作曲线对样品进行定量,样品溶液中 待测物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测定的线性范围内;如果超出线性范围,应用空白基质溶液进行适当稀释后 进样测定。9种硫代氨基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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