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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4848-2010 (GB24848-2010) | | 中文名称 |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 英文名称 |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heater of petroleum indust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5,588 | | 发布日期 | 2010-06-30 | | 实施日期 | 2010-12-01 | | 引用标准 | SY/T 0540; SY/T 638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2号(总第15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在海拔3 500 m以下, 陆上油气田和长输管道使用的以气体或液体(油)能源为燃料, 额定热负荷在40 kW-12 000 kW范围内的石油工业用加热炉(以下简称加热炉)。 |
GB 24848-2010
Mini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heater of petrolrum idustry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10-06-30发布
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4.3、4.4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
田开发事业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大庆石油学院、中油管道机械制造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北节能监测中心、大庆油田装备制造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照云、王学文、孙德刚、赵桂姿、靳辛、成庆林、孙洪钰、邹峰、朱斌、徐秀芬、
来现林。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工业用加热炉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和测试
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海拔3500m以下,陆上油气田和长输管道使用的以气体或液体(油)能源为燃料,
额定热负荷在40kW~12000kW范围内的石油工业用加热炉(以下简称加热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固体能源为燃料的加热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Y/T 0540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型式与基本参数
SY/T 6381 加热炉热工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允许的加热炉效率最低值。
3.2
在本标准实施一定年限后正式实施的加热炉能效限定值。
3.3
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节能加热炉效率应达到的最低值。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加热炉的一般性能、安全性能以及设计、制造、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标准。
4.2 加热炉能效等级
按SY/T 0540对加热炉额定热负荷系列的规定划分了加热炉额定热负荷的范围,加热炉能效等级
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加热炉效率不应低于表1要求。
表1 加热炉能效等级
额定热负荷P/kW
加热炉效率/%
燃气加热炉 燃油加热炉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P< 200 87 86 80 86 85 79
表1(续)
额定热负荷P/kW
加热炉效率/%
燃气加热炉 燃油加热炉
1级 2级 3级 1级 2级 3级
200≤P< 500 87 87 82 87 86 81
500≤P< 1000 89 88 84 88 87 83
1000≤P≤1200 90 89 85 89 88 84
1200< P≤1500 90 89 86 89 88 85
1500< P< 2000 91 90 87 90 89 86
2000≤P< 2500 91 90 88 90 89 87
2500≤P≤12000 92 91 89 91 90 88
注:P为加热炉额定热负荷。
4.3 加热炉能效限定值
加热炉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3级。
4.4 加热炉目标能效限定值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起3年后,加热炉能效限定值不应低于表2的规定。
表2 加热炉目标能效限定值
额定热负荷P/kW
加热炉效率/%
燃气加热炉 燃油加热炉
P< 200 83 82
200≤P< 500 85 84
500≤P< 1000 86 85
1000≤P≤1200 87 86
1200< P≤1500 88 87
1500< P< 2000 89 88
2000≤P< 2500 89 88
2500≤P≤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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