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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26511-2011 (GB26511-2011) | 中文名称 | 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 | 英文名称 | Front underrun protective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vehicle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T26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60 | 字数估计 | 9,966 | 发布日期 | 2011-05-12 | 实施日期 | 2012-01-01 | 引用标准 | GB/T 15089 | 采用标准 | ECE R93-1994, NEQ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6号 | 提出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车前下部防护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N2, N3类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GB/T 15089规定的G类车辆;为了专门目的设计和制造的、结构上无法安装前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 |
GB 26511-2011
Front underrun protective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vehicle
ICS 43.040.60
T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
2011-05-12发布
201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ECER93号法规(1994年英文版)《关于1:前下部防护装置 2:安装有已认证的前下部
防护装置的车辆 3:具有前下部防护装置功能车辆认证的统一规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ECER93号法规的主要差异如下:
---取消了申请认证程序等部分管理内容;
---取消了车型认证通知书;
---取消了认证标志的布置;
---取消了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陕西汽车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机动
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中集车辆(集
团)有限公司、日本五十铃汽车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日野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磊、王学平、乜立刚、李玉生、刘丽亚、余博英、苏玉萍。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李三红、张丽丽、李玉刚、杨玉娟、张路丁、赵盈、吴玉芳、张建、范孟柏、
贺嘉强、张力、曹立。
本标准实施过渡期为:对于新车型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在生产车型自2015年1月1日
起实施。
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车前下部防护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N2、N3 类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
---GB/T 15089规定的G类车辆;
---为了专门目的设计和制造的、结构上无法安装前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前下部防护是指专门的前下部防护装置或者依靠自身的外形和特性能够具有前下部防护功能的车
辆的车体、车架部件或其他部件。
3.2
通常是由横向构件组成的安装或连接在车架或其他结构件上的装置。
4 前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
4.1 前下部防护装置应对平行车辆纵轴的作用力具有足够的阻挡力,也要满足一些尺寸要求。这些应
在附录A规定的试验条件和试验程序下证明。
4.2 前下部防护装置的横向构件的断面高度,对 N2 类车辆不小于100mm,对 N3 类车辆不小于
120mm。
4.3 横向构件的两端不应弯向前方且不应有尖锐的外侧边缘。横向构件的端部成圆角状,其端头圆角
半径不小于2.5mm。
4.4 前下部防护装置的外表面应为光滑表面。螺钉或铆钉的头部凸出该表面的高度不大于10mm。
4.5 前下部防护装置在车辆前部可以被设计成具有不同的安装位置。此时,应具有可靠的方法以保证
其安装后在安装位置上不会随意移动,当调整其安装位置时需要施加的力不超过400N。
5 装有符合第4章规定的前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的技术要求
5.1 在A.2规定的条件下,位于P1两点之间的前下部防护装置下边缘的最大离地间隙应不大于
400mm。
5.2 位于两个P1点之外的前下部防护装置下边缘的离地最大间隙可大于400mm,但应在平面 M以
下。平面 M是过P1点正下方的前下部防护下边缘上的点与水平面成15°的向上斜面(见图3)。
5.3 前下部防护装置的最大宽度不可超出两侧前轮翼子板的外侧宽度。前下部防护装置任一端的最
外缘与同侧前车轮轮胎最外端面(不包括轮胎的变形量)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大于100mm,或与驾驶室
踏步板的最外侧点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大于200mm(见图1)。
5.4 按附录A中的测试条件进行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以及试验完毕后,前下部防护装置前端面的各测
试点到车辆最前端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400mm(见图2)。
5.5 按附录A中的测试条件进行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以及试验完毕后,P1两点之间的前下部防护装
置下边缘的最大离地间隙应不大于450mm(见图2)。
5.6 在测量5.4规定的距离时,不计车辆上任何高出地面2.0m的部分。
6 具有前下部防护功能的车辆的技术要求
6.1 前下部防护应对平行车辆纵轴的作用力具有足够的阻挡力,也要满足一些尺寸要求。这些应在附
录A规定的试验条件和试验程序下证明。
6.2 具备前下部防护功能的横向构件的断面高度,对N2 类车辆不小于100mm,对N3 类车辆不小于
120mm。
6.3 前下部防护在车辆前部可以被设计成具有不同的安装位置。此时,应具有可靠的方法以保证其安
装后在安装位置上不会随意移动,当调整其安装位置时需要施加的力不超过400N。
6.4 在A.2规定的条件下,位于P1两点之间的前下部防护下边缘的最大离地间隙应不大于400mm。
6.5 位于两个P1点之外的前下部防护下边缘的离地最大间隙可大于400mm,但应在平面 M 以下。
平面 M是过P1点正下方的前下部防护下边缘上的点与水平面成15°的向上斜面(见图3)。
6.6 前下部防护的最大宽度不可超出两侧前轮翼子板的外侧宽度。前下部防护任一端的最外缘与同
侧前车轮轮胎最外端面(不包括轮胎的变形量)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大于100mm(见图1),或与驾驶室踏
步板的最外侧点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大于200mm。
6.7 按附录A中的测试条件进行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以及试验完毕后,前下部防护前端面的各测试点
到车辆最前端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400mm(见图2)。
6.8 按附录A中的测试条件进行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以及试验完毕后,P1两点之间的前下部防护下
边缘的最大离地间隙应不大于450mm(见图2)。
6.9 在测量6.7规定的距离时,不计车辆上任何高出地面2.0m的部分。
7 最大总质量不超过7.5t的N2 类车辆的前下部防护要求
最大总质量不超过7.5t的N2 类车辆只需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前下边缘离地间隙不大于400mm
的要求。
8 同一型式的规定
装有前下部防护装置的同一车型是指在下列方面没有本质区别的车辆:
---最前轴的宽度,从轮胎的最外缘部分量起,不包括轮胎接地的凸出部分;
---车辆前部的结构、尺寸、形状和材料,只要与本标准相关部分的要求有相应关系;
---前下部防护装置安装位置要符合第5章的规定;
---车辆最大总质量。
单位为毫米
注:本前下部防护装置只作为一种示例。
图1
单位为毫米
图2
单位为毫米
图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试验条件和程序
A.1 前下部防护装置的试验条件
A.1.1 可选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试验:
a) 在车辆上进行;
b) 在车辆底盘部分部件上进行;
c) 在刚性试验台架上进行。
A.1.2 在按照A.1.1b)或c)进行试验时,用于连接前下部防护装置和车辆车架部件或刚性试验台的
连接部件应与实际用来将前下部防护装置安装到车辆上的连接部件相同。
A.1.3 若制造商要求,并经检测机构认可,A.3中所描述的试验程序可以用计算或其他被证明有等同
性的方法来模拟。
A.2 车辆试验条件
A.2.1 车辆应处于空载的状态,固定在水平、平坦、刚性、平滑的平面上;
A.2.2 前轮处于直线行驶位置;
A.2.3 轮胎应充气到车辆制造商所推荐的压力;
A.2.4 为达到A.3.2所规定的试验载荷,应按照车辆制造商指定的方式固定车辆;
A.2.5 装有气液悬架、液压或空气悬架或根据负载自动平衡的装置的车辆应处于车辆制造商规定的
正常运行状态下。
A.3 试验程序
A.3.1 加载点位置
P1点位于距离前轴轮胎最外侧(不包括轮胎的变形量)相切的纵向平面200mm处。P2点对称于
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两侧,相互之间的距离为700mm~1200mm(确切位置由制造商来指定)。P3点
位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上(见图1)。P1、P2、P3点位于前下部防护横向构件的外表面上,且在同一水
平面内,离地高度不超过445mm(确切位置由制造商来指定)(见图2)。
加载力平行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水平施加在各测试点上。加载头以合适的铰接方式(如通过万
向节)将规定的载荷施加到前下部防护装置上,加载头的加载面高度不大于250mm(确切的高度由制
造商来指定),宽度不大于400mm,加载头的垂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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