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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790-202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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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7790-2020 (GB27790-2020)
中文名称 城镇燃气调压器
英文名称 City gas pressure regulator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P47
字数估计 48,41
发布日期 2020-11-17
实施日期 2021-12-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27790-201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5号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7790-2020: 城镇燃气调压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27790-2011 城 镇 燃 气 调 压 器 2020-11-17发布 2021-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用燃气调压器(以下简称调压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分类与标记、结构和 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压力不大于10.0MPa、工作温度范围不超出-20℃~60℃且其下限不低于燃 气露点温度、公称尺寸不大于400mm的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和二甲醚用的调压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符号 4 分类与型号 4.1 分类 调压器的分类应符合表2的要求。 4.2 型号 4.2.1 型号编制 4.2.2 示例 调压器型号示例如下: a) RTJ1-150/0.4-A,表示失效开启、公称尺寸为DN150、最大进口压力为0.4MPa、法兰连接、自 定义号为A的间接作用式调压器; b) RTZB-15/0.01L,表示公称尺寸为DN15、最大进口压力为0.01MPa、螺纹连接表前调压器。 5 结构和材料 5.1 一般要求 5.1.1 设计压力 5.1.1.1 金属承压件 金属承压件(包括正常工作时承受压力的金属零部件和膜片或差压密封件失效后承受压力的金属 零部件),其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金属承压件承受进口压力p1 时,其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进口压力,且不小于0.4MPa; b) 当金属承压件有安全保护装置保护时,若膜片或差压密封件失效后其承受的压力小于进口压 力且不小于正常工作压力时,金属承压件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膜片或差压密封件失效后其承 受的压力的1.1倍,或采用a)中规定的设计压力; c) 膜片或差压密封件失效后其承受的压力小于正常工作压力的金属承压件,设计压力不应小于 最大正常工作压力的1.1倍,或采用a)中规定的设计压力。 5.1.1.2 金属隔板 金属隔板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高压侧最大压力与低压侧最小压力之差的1.1倍,但阀体内金属隔 板的设计压力应符合5.1.1.1a)的要求。 5.1.1.3 膜片 膜片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膜片承受的最大压差Δpmax< 0.015MPa时,膜片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02MPa; b) 当0.015MPa≤Δpmax< 0.5MPa时,膜片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33Δpmax; c) 当Δpmax≥0.5MPa时,膜片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1Δpmax,且不应小于0.665MPa。 5.1.2 工作温度范围 调压器工作温度范围应为-10℃~60℃或-20℃~60℃。 5.2 结构 5.2.1 进出口连接型式 5.2.1.1 调压器与上、下游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兰的连接尺寸及密封面型式应符合 GB/T 9124.1、GB/T 9124.2、HG/T 20592或 HG/T 20615的要求; b) 管螺纹应仅用于公称尺寸不大于DN50的调压器,并应符合GB/T 7306.1、GB/T 7306.2或 GB/T 12716的要求。 5.2.1.2 法兰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调压器壳体的设计压力,并应在0.6MPa、1.0MPa、1.6MPa、 2.0MPa、2.5MPa、4.0MPa、5.0MPa、6.3MPa、10.0MPa、11.0MPa系列值中选用。 5.2.1.3 调压器的进出口法兰公称压力应相同。 5.2.2 其他配置 5.2.2.1 间接作用式调压器的驱动压力应由调压器进口燃气提供。 5.2.2.2 调压器调压信号的取压位置及信号管的尺寸应能提供稳定的压力信号。 5.2.2.3 呼吸管或呼吸装置应有防止异物进入的措施。 5.2.2.4 内置切断单元、内置监控单元、内置放散单元等内置安全单元应与调压器的工作相互独立。 5.2.2.5 当内置安全单元为切断单元或监控单元时,间接作用式调压器的驱动力应由该安全装置下游 提供。 5.2.2.6 调压器使用的电气附件应符合GB 50058的要求。 5.2.2.7 公称尺寸不小于DN200的调压器应设置吊装点。 5.2.2.8 调压器的法兰接头安装应符合GB/T 38343的要求。 5.2.3 表前调压器结构要求 5.2.3.1 表前调压器应有防止擅自调节设定状态的措施。 5.2.3.2 用于组装和固定调压器零部件的螺丝孔、轴钉孔等不应穿入燃气通道。孔与燃气通道之间的 最小壁厚不应少于1mm。 5.2.3.3 呼吸孔应防止被堵塞,其设置位置应防止膜片被从呼吸孔插入的尖锐物损伤。 5.2.4 公称尺寸和结构长度 5.2.4.1 调压器进口、出口连接公称尺寸的选用应符合GB/T 1047的要求。 5.2.4.2 进口、出口公称尺寸相同的法兰连接的调压器,其结构长度应采用表4或表5所示值。因结构 特殊,允许按用户要求的其他尺寸。 5.2.4.3 内螺纹连接的调压器结构长度应符合表6的要求,因结构特殊,允许按用户要求的其他尺寸。 5.3 材料 5.3.1 一般要求 5.3.1.1 调压器零部件的材料对城镇燃气、加臭剂和燃气中允许的杂质应具有抗腐蚀的能力,还应考虑 材料氢脆的影响。 5.3.1.2 调压器零部件的材料,应附有生产单位的质量证明文件。调压器制造单位应按质量证明文件 对材料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复验。 5.3.1.3 调压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5.3.2 金属材料 5.3.2.1 调压器零部件的金属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除紧固件及管接头外的承压件及金属隔板应根据使用条件,选用表7所列的材料; b) 承压件的紧固件所用钢材的伸长率Amin不应小于9%; c) 管接头所用钢材的伸长率Amin不应小于8%。 5.3.2.2 最低工作温度低于-10℃但不低于-20℃,且调压器设计压力不小于2.5MPa时,调压器阀 体、阀盖、驱动器壳体和法兰盖等所用的金属材料,除应符合5.3.2.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碳钢、低合金钢应进行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试验温度为-20℃,3个试样的平均冲击功不 应小于27J,允许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小于平均值,但不应小于20J,冲击试验方法及要求应 符合GB/T 229的要求; b) 奥氏体不锈钢不做冲击试验; c) 锻造及铸造铝合金的抗拉强度不高于350MPa时,不做冲击试验。 5.3.2.3 承压件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制承压件材料应符合GB/T 12224、GB/T 12229的要求; b) 铁制承压件材料应符合GB/T 12227或GB/T 9440的要求; c) 铝制承压件材料应符合GB/T 15115、GB/T 1173或GB/T 32249的要求。 5.3.2.4 调压器承压件的材料为碳钢时,应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用于焊接的碳钢、低合金钢的化学成 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碳的质量分数,当采用炉前分析时不应超过0.23%,当采用成品分析时不应超过0.25%; b) 硫的质量分数不应超过0.020%,磷的质量分数不应超过0.025%; c) 碳当量,当采用炉前分析时不应超过0.43%,当采用成品分析时不应超过0.45%。 注:碳当量(CE)计算公式为:CE=wC(%)+wMn/6(%)+[wCr(%)+wMo(%)+wV(%)]/5+[wNi(%)+ wCu(%)]/15。 5.3.2.5 钢制承压件无损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制承压件应按表8和表9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b) 无损检测应在材料热处理完成后或焊接热处理完成后进行,或选择在机加工前或后进行检 验;表面无损检测应包括内外表面,但外螺纹、孔和内螺纹除外。 c) 抽检时,承压件不合格的,应从生产批次中再抽取两倍或以上的送检样品进行再次检验。如仍 有不合格,检验范围应扩大到生产批次内的所有同类承压件。 d) 承压件返修应按相应工艺规程进行,并用同样的方法再次检验合格。 e) 无损检测技术等级应符合NB/T 47013的要求。 5.3.2.6 弹簧应采用碳素钢、合金钢或不锈钢的弹簧钢丝制造,成品检验应符合 GB/T 1239.2、 GB/T 23934和JB/T 7944的要求。精度等级不应低于Ⅱ级。 5.3.2.7 调压器信号管应采用不锈钢管或纯铜管,信号管的管壁厚度应符合强度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 应小于0.5mm。调压器为内置取压时,应采用对工作介质有抗腐蚀能力的其他材料。 5.3.2.8 调压器零件材料应根据工作条件、制造工艺、质量要求和经济合理性等因素选择。在满足 5.3.1和5.3.2的条件下,应选用表10规定的材料或同等及以上性能的其他材料。 5.3.3 非金属材料 5.3.3.1 膜片及其他橡胶件,应采用对工作介质有抗腐蚀能力的橡胶材料,膜片应采用合成纤维增强。 5.3.3.2 膜片、阀垫、O形橡胶密封圈等橡胶件的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及耐燃气性能应符合附录A要求。 5.3.3.3 O形橡胶密封圈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应符合GB/T 3452.1和GB/T 3452.2的要求。 5.3.3.4 阀垫、膜片及其他橡胶件的表面应平滑,无气泡、缺胶和脱层等缺陷。 5.3.3.5 橡胶件的贮存参照附录B的要求。 5.3.3.6 塑料件的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6 要求 6.1 外观 6.1.1 调压器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层应均匀,色泽均匀,无起皮、龟裂、气泡等缺陷。 6.1.2 调压器与附加装置及指挥器间的连接管应平滑,无压瘪、碰伤等损伤。 6.1.3 调压器阀体表面应根据介质流动方向标志永久性箭头。 6.2 承压件强度 6.2.1 承压件应按设计压力p 的1.5倍且不低于p+0.2MPa进行强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 列要求: a) 试验期间无渗漏; b) 卸载后,试件上任意两点间的残留变形不应大于下列数值中的较大者: ---0.2%乘以该两点间距离; ---0.1mm。 6.2.2 金属隔板应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6.2.1的要求,应无渗漏和异常变形。 6.3 膜片成品检验 6.3.1 膜片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5.1.1.3规定的设计压力的1.5倍,保压期间不应漏气。 6.3.2 膜片耐燃气性能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6.3.3 膜片的成品在-20℃下保温1h后,不应损坏。 6.4 外密封 6.4.1 调压器经承压件液压强度试验合格后应进行外密封试验。 6.4.2 调压器外密封应符合下列之一要求: a) 用检漏液检查或浸入水中检查时,应无可见泄漏; b) 用压降法试验时,总泄漏量不应超过表11的规定值。 6.5 静特性 6.5.1 一般要求 静特性的型式检验应符合6.5.2~6.5.5的要求,出厂检验应符合6.5.2.1、6.5.4.1和6.5.5.2的要求。 6.5.2 稳压精度等级AC 6.5.2.1 稳压精度A 应按公式(1)计算: 6.5.2.2 调压器应符合制造单位明示的稳压精度等级AC及相应的最小流量Qmin和最大流量Qmax,其 稳压精度等级AC应符合表12的要求。 6.5.2.3 压力回差Δph应包含在稳压精度范围内,并应按公式(2)计算: 6.5.3 静态 在调压器稳压精度等级AC满足6.5.2的要求前提下,出口压力因调节元件的微颤引起的振荡幅值 不应大于下列两值中的较大值: 6.5.4 关闭性能 6.5.4.1 调压器关闭压力等级SG应符合表13的要求。 6.5.4.2 调压器关闭压力区等级SZ应符合表14的要求。 6.5.4.3 调压器静特性线族关闭压力区等级SZp2应符合表15的要求。 6.5.5 内密封 6.5.5.1 型式检验 内密封泄漏量不应大于表11的规定值。 6.5.5.2 出厂检验 内密封泄漏量不应大于表11的规定值。 6.6 流量系数Cg 6.6.1 调压器的流量系数Cg不应低于制造单位声明值的90%。 6.6.2 流量系数Cg的计算公式参见附录C。 注:本条不适用于两级调压器。 6.7 极限温度下的适应性 6.7.1 外密封 极限温度下调压器的外密封应符合6.4的要求。 6.7.2 关闭压力pb 调压器在极限温度下,进口压力分别在最大值和最小值而实测设定压力p2s在最小值时,关闭压力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温度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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