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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8481-2012 (GB28481-2012) | | 中文名称 |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 | 英文名称 | 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plastic furnitu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Y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40 | | 字数估计 | 7,794 | | 引用标准 | GB 5296.6-2004; GB 6675-2003; GB/T 16288-2008; GB/T 22048-2008; SN/T 1877.2-2007; SN/T 2005.2-200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1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外和公共场所使用的各类塑料家其产品。 |
GB 28481-2012
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plastic furniture
ICS 97.140
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2012-06-29发布
2013-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中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国家家具及室内环
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宇宏、王燕、余辉、许俊、陈韶、刘曜国、罗菊芬、梁米加、罗炘、张淑艳、干立红、
邹宇。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外和公共场所使用的各类塑料家具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6-200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
GB 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T 16288-200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22048-2008 玩具及儿童用品 聚氯乙烯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SN/T 1877.2-2007 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方法
SN/T 2005.2-2005 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质
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塑料家具 plasticfurniture
全部由塑料材料制作的家具,或以塑料板材、管材、异型材等为主组成的构架或构件制作的家具。
3.2
邻苯二甲酸酯 phthalates
邻苯二甲酸与醇反应形成的酯的统称,其化学结构特点是在苯环邻位含有两个对称或不对称的甲
酸烃酯。本标准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指表1中的6种邻苯二甲酸酯。
表1 邻苯二甲酸酯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简称) CASNo.
5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iso-nonylphthalate(DINP)
68515-48-0
6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Di-iso-decylphthalate(DIDP)
68515-49-1
3.3
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稠合芳香环的芳香烃。环上也可有短的烷基或环烷基取代基。本标准中的多环
芳烃是指表2中的16种多环芳烃。
表2 16种多环芳烃
序 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CASNo.
1 萘 Naphthalene 91-20-3
2 苊烯 Acenaphthylene 208-96-8
3 苊 Acenaphthene 83-32-9
4 芴 Fluorene 86-73-7
5 菲 Phenanthrene 85-01-8
6 蒽 Anthracene 120-12-7
7 荧蒽 Fluoranthene 206-44-0
8 芘 Pyrene 129-00-0
9 苯并[a]蒽 Benzo[a]anthracene 56-55-3
10 屈 Chrysene 218-01-9
11 苯并[b]荧蒽 Benzo[b]fluoranthene 205-99-2
12 苯并[k]荧蒽 Benzo[k]fluoranthene 207-08-9
13 苯并[a]芘 Benzo[a]pyrene 50-32-8
14 二苯并[a,h]蒽 Dibenzo[a,h]anthracene 53-70-3
15 苯并[g,h,i]二萘嵌苯 Benzo[g,h,i]perylene 191-24-2
16 茚并[1,2,3-cd]芘 Ideno[1,2,3-cd]pyrene 193-39-5
3.4
公共场所 publicplace
提供公共服务或人员活动密集的设施和场所。
[GB 20286-2006,定义3.1]
4 要求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邻苯二甲酸酯/%
DBP ≤0.1
BBP ≤0.1
DEHP ≤0.1
DNOP ≤0.1
表3(续)
项 目 指 标
邻苯二甲酸酯/%
DINP ≤0.1
DIDP ≤0.1
重金属/
(mg/kg)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多环芳烃/
(mg/kg)
苯并[α]芘 ≤1.0
16种多环芳烃(PAH)总量 ≤10
多溴联苯a(PBB)/(mg/kg) ≤1000
多溴二苯醚a(PBDE)/(mg/kg) ≤1000
a 仅适用于公共场所和申明具有阻燃性能的塑料家具。
5 试验方法
5.1 试件制备
试件应在满足试验规定的出厂合格产品上取样,取10g样。试件应在距家具边缘或柱端不小于50mm
处制备;家具含不同塑料材质的,按单一材质分别取样,用剪刀等工具剪切至5mm以下的颗粒。
5.2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按GB/T 22048-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重金属的测定
按GB 6675-2003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
5.4 苯并[α]芘和多环芳烃(PAH)总量的测定
按SN/T 1877.2-2007中规定的方法一进行。
5.5 多溴联苯的测定
按SN/T 2005.2-200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6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按SN/T 2005.2-200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项目
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6.1.1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6.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及以上后又恢复生产时;
---客户提出要求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 检验结果的判定
6.2.1 所有检验项目的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产品为合格;若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
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6.2.2 家具含不同塑料材质的,所有材质均满足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产品合格;如果任意一种
材质未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6.2.3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时,应从原封样品或备样中进行复验,判定规则同6.2.1。在检验
报告中注明“复验合格”或“复验不合格”。
7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国家标准编号及名称;
---样品名称和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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