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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9413-2012 (GB29413-2012) | | 中文名称 | 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germaniu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11,121 | | 引用标准 | GB/T 2589; GB 1716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节能管理与节能措施。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以含锗褐煤、煤渣(灰)、含锗铅锌矿生产锗精矿, 再以锗精矿、锗废料为原料生产区熔锗锭的锗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 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
GB 29413-2012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germanium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2-12-31发布
2013-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4.1、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中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晶辉红外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驰宏
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内蒙通力锗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普世坤、包文东、贺东江、惠峰、谭萍、苏小平、吴成春、孙玉才。
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
围、节能管理与节能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以含锗褐煤、煤渣(灰)、含锗铅锌矿生产锗精矿,再以锗精矿、锗废料为原料生产
区熔锗锭的锗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5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序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消耗的能源量。
3.2
工序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量。
3.3
工艺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消耗的能源量。
3.4
生产单位合格产品辅助生产系统所消耗的能源。
3.5
即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是指工艺能源单耗与工艺产品辅助能耗及损耗分摊量之和。
4 技术要求
4.1 现有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产品 工序或工艺
综合能耗限定值/(kgce/kg)
工艺能耗 综合能耗
锗矿 锗矿开采工序 ≤20 ≤21
锗精矿 火法富集工序 ≤39 ≤41
锗精矿 丹宁(栲胶)沉锗富集或锗精矿预处理 ≤70 ≤81
粗四氯化锗 氯化蒸馏工序 ≤79.5 ≤91.5
高纯二氧化锗 氧化 ≤81 ≤93.5
还原锗 还原工序 ≤89 ≤102.5
区熔锗锭 区熔工序 ≤100 ≤113.5
注:缺少采矿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21kgce/kg,缺少火法富集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41kgce/kg;缺少丹宁
(或栲胶)沉锗富集或锗精矿预处理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81kgce/kg。
4.2 新建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新建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产品 工序或工艺
综合能耗准入值/(kgce/kg)
工艺能耗 综合能耗
锗 矿 锗矿开采工序 ≤18 ≤19
锗精矿 火法富集工序 ≤35 ≤37
锗精矿 丹宁(栲胶)沉锗富集或锗精矿预处理 ≤63 ≤73
粗四氯化锗 氯化蒸馏工序 ≤71.5 ≤82
高纯二氧化锗 精馏水解工序 ≤73 ≤84
还原锗 还原工序 ≤80 ≤92
区熔锗 区熔工序 ≤89 ≤102
注:缺少采矿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19kgce/kg,缺少火法富集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37kgce/kg;缺少丹宁
(或栲胶)沉锗富集或锗精矿预处理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73kgce/kg。
4.3 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产品 工序或工艺
综合能耗先进值/(kgce/kg)
工艺能耗 综合能耗
锗 矿 锗矿开采工序 ≤16 ≤17
锗精矿 火法富集工序 ≤31 ≤33
锗精矿 丹宁(栲胶)沉锗富集或锗精矿预处理 ≤57 ≤66
粗四氯化锗 氯化蒸馏工序 ≤64 ≤74
高纯二氧化锗 精馏水解工序 ≤65 ≤75.5
还原锗 还原工序 ≤72 ≤83
区熔锗 区熔工序 ≤80 ≤91
缺少采矿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17kgce/kg,缺少火法富集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33kgce/kg;缺少丹宁(或
栲胶)沉锗富集或锗精矿预处理工序的,综合能耗应扣减66kgce/kg。
5 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
5.1 统计范围
5.1.1 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
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
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
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
能耗。
5.1.2 企业计划报告期内的能源实物消耗量和能源消耗量
企业计划报告期内的某种能源实物消耗量的计算,应符合式(1):
eh=e1+e2-e3-e4-e5-e6 (1)
式中:
eh---企业的能源实物消耗量;
e1 ---企业购入能源实物量;
e2 ---期初库存能源实物量;
e3 ---期末库存能源实物量;
e4 ---外销能源实物量;
e5 ---生活用能源实物量;
e6 ---企业工程建设用能源量。
企业计划报告期内的能源消耗量的计算,应符合式(2):
E=E1+E2-E3-E4-E5 (2)
=EZG+EZF
=EZZ
式中:
E ---企业报告期内的能源消耗量;
E1 ---购入能源量;
E2 ---库存能源增减量;
E3 ---外销能源量;
E4 ---生活用能源量;
E5 ---企业工程建设用能源量;
EZG---诸产品工艺能源消耗量;
EZF---间接辅助生产部门用能源量及损耗;
EZZ---诸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量。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存在供需关系时,输入、输出双方在计算中量值上应保持一
致。设备大修的能源消耗也应计算在内,且按检修后设备的运行周期逐月平均分摊。企业综合能耗的
计算按照GB/T 2589的规定进行。
5.1.3 各种能源的计量单位
企业生产能耗量、产品工艺能耗量、产品综合能耗量的单位:kgce/kg、tce/kg。
煤炭、焦炭、重油、汽油、柴油的单位:kg(千克)、t(吨);
电力的单位:kW·h(千瓦时)、104kW·h(万千瓦时);
蒸汽的单位:kJ(千焦)、MJ(兆焦)、GJ(百万千焦);
煤气、压缩空气、氧气、天然气的单位:m3(立方米)、104m3(万立方米);
水的单位:t(吨)、104t(万吨)。
5.1.4 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标煤量方法
应用基低发热量等于29.3076MJ(兆焦)的燃料,即1kgce(千克标准煤)。
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消耗量在折算标煤量时,外购的燃料能源可取实测的低(位)发热量或供货单
位提供的实测值为计算基础,或用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参见附录A;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
按相应的能源等价值折算(电用当量值);企业能源转换自产时,按实际投入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煤量;
由集中生产单位外销供应时,其能源等价值须主管部门规定;外购外销时,其能源等价值必须相同;当未
提供能源等价值时,可按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参见附录B;企业回收的余热按热力的折算系
数,余热发电统一按电力的折算系数折算。
5.1.5 锗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原则
锗生产各工序能耗的计算,采用同一计划报告期内产出的合格产品实物产量折算成金属量来计算
单位产品能耗。
所有产品产量及金属量均以kg(千克)为计量单位,以企业计划统计部门正式上报的数据为准。
5.1.6 企业余热利用能源的计算原则
企业回收的余热,属于节约能源循环利用,不属于外购能源,在计算时,应避免和外购能源重复计
算。余热利用装置用能计入能耗。回收能源自用部分,计入自用工序;转供其他工序时,在所用工序以
正常消耗计入;回收的能源折标煤后应在回收余热的工序、工艺中扣除。
5.1.7 其他
企业的辅助、附属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贮存、转换与分配供应及外销中的损
耗,应根据各产品工艺能耗占企业生产工艺能耗量的比例,分摊给各个产品。
5.2 计算方法
5.2.1 工序(工艺)实物单耗的计算
工序(工艺)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
ESi=MTiPi
(3)
式中:
ESi ---某工序(工艺)的实物单耗,单位为千克每吨(kg/t)、千瓦时每吨(kW·h/t)、立方米每吨
(m3/t);
MTi---某工序(工艺)直接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总量,单位为千克(kg)、千瓦时(kW·h)、立方米
(m3);
Pi ---某工序(工艺)产出的合格产品总实物量折算成金属量,单位为千克(kg)。
5.2.2 工序(工艺)能源单耗的计算
工序(工艺)能源单耗按式(4)计算:
EEi=ETiPi
(4)
式中:
EEi---某工序(工艺)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克(kgce/kg);
ETi---某工序(工艺)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准煤为代数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i ---某工序(工艺)产出的合格产品总实物量的金属量,单位为千克(kg)。
5.2.3 企业综合能耗的计算
综合能耗的计算应符合式(5):
EZ=E1+EF (5)
式中:
EZ---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克(kgce/kg);
E1---工艺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克(kgce/kg);
EF---辅助能耗和损耗分摊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克(kgce/kg)。
5.3 计算范围
5.3.1 锗矿开采工序
从含锗矿物(褐煤矿等)开采到产出锗矿为止。按照产出的千克锗矿金属计算,包括矿井巷道掘进
过程、制作维修、(人员、锗矿、充填料等)运输过程、通风、抽水、监控监测、爆破、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
能源消耗量。
5.3.2 火法富集工序
从含锗矿、煤渣(灰)开始到产出锗精矿为止,按照产出的千克锗精矿金属计算。包括(沸腾炉、固定
炉排炉、链条炉、回转窑等)从备料、配料、进料、燃烧挥发、排渣、供排风、物料输送、收尘、尾气脱硫处理、
供排水、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能源消耗量。
5.3.3 丹宁(或栲胶)沉锗富集工序
从低品位含锗物料浸出液、锌浸出沉锗前液开始到产出锗精矿为止,按照产出的千克锗精矿金属计
算。包括从备料、配料、进料、酸浸出、碱浸出、中和沉锗、压滤、灼烧、废液的中和排放、排渣、供排风、物
料输送、供排水、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能源消耗量。
5.3.4 氯化蒸馏工序
从锗精矿开始到产出粗四氯化锗为止,按照产出的千克锗金属计算。包括从备料、进料、制冷、酸浸
出、蒸馏、废液中和排放、排渣、供排风、物料输送、供排水、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能源消耗量。
5.3.5 精馏水解工序
从粗四氯化锗开始到产出高纯二氧化锗为止,按照产出的千克高纯二氧化锗金属计算。包括从备
料、制冷、复蒸、萃取、精馏、水解、烘干、包装、废液中和排放、母液洗水处理、供排风、物料输送、供排水、
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能源消耗量。
5.3.6 还原工序
从高纯二氧化锗开始到产出还原锗锭为止,按照产出的千克还原锗金属计算。包括从备料、装料、
氨分解制氢、还原、铸锭、供排风、物料输送、供排水、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能源消耗量。
5.3.7 区熔工序
从还原锗锭开始到产出区熔锗锭为止,按照产出的千克区熔锗金属计算。包括从备料、装料、氨分
解制氢、区熔提纯、供排风、物料输送、供排水、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能源消耗量。
6 企业产品能耗水平的评价
6.1 企业产品的能耗,必须满足公式(6)的条件。
∑ 某产品的实际单位产品能耗×该产品的合格产量
∑ 该产品的某一能耗指标×该产品的合格产量 ≤
1 (6)
式中:该产品的某一能耗指标是指本标准所规定的与该产品相对应的某一种能耗指标值,应按企业
实际达到的水平选取。参加评价的各产品应取同一种指标值。参加评价的各产品能耗量应与企业在评
价期内上报的能源报表一致。
6.2 评价企业产品能耗时,应从综合单耗值中5.3中规定的统计计算范围里所缺少项目的工序能源
单耗。
7 节能管理与措施
7.1 节能基础管理
7.1.1 企业应建立节能考核制度,定期对锗冶炼企业的各生产工序能耗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
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
7.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计算和统计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
管理。
7.1.3 企业应根据GB 17167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7.2 节能技术管理
7.2.1 企业应定期进行能量平衡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挖掘节能潜力,制定节能技术改造规划,逐期
实施。
7.2.2 企业应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调整生产工艺中不合理的能耗环节。
7.2.3 企业应对高耗能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及时更新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电设备。
7.2.4 企业对新建或引进的耗能项目要有专门的节能篇章并进行可行性节能论证。
7.2.5 企业应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能源品种结构,尽可能多的生产低能耗产品,使用优质能源。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品种参考折标煤系数
A.1 常用能源品种参考折标煤系数如表A.1所示。
表A.1 常用能源品种参考折标煤系数
能 源 折标煤系数及单位
品 种 平均低位发热量 系数 单位
原煤 20908kJ/kg(5000kcal/kg) 0.7143 kgce/kg
洗精煤 26344kJ/kg(6300kcal/kg) 0.900 kgce/kg
重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 kgce/kg
柴油 42652kJ/kg(10200kcal/kg) 1.4571 kgce/kg
汽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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