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30251-2024, GB30251-2024
| 标准编号 | GB 30251-2024 (GB30251-2024) | | 中文名称 | 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ion of refining and chemical indust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26,291 |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30251-2013; GB 30250-2013; GB 31533-2015; GB 31534-2015; GB 31826-2015; GB 32053-201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30251-2024: 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ICS 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30251-2013,GB 30250-2013,GB 31533-2015等
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24-04-29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0-2013《乙烯装置单位产品
能源消耗限额》、GB 31533-2015《精对苯二甲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534-2015《对二甲苯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826-2015《聚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GB 32053-2015《苯乙烯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 30251-2013、GB 30250-2013、GB 31533-2013、GB 31534-2015、
GB 31826-2015、GB 32053-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GB 30251-2013、GB 30250-2013、GB 31533-2015、
GB 31534-2015、GB 31826-2015、GB 32053-2015的第1章);
b) 增加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见第4章);
c) 更改了炼油、乙烯、聚丙烯、苯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能耗限额指标,增加了环氧丙烷
和邻苯二甲酸酐能耗限额指标(见第4章,GB 30251-2013、GB 30250-2013、GB 31533-
2015、GB 31534-2015、GB 31826-2015、GB 32053-2015的第4章);
d) 删除了“先进值”和双烯能耗限额指标(见GB 30250-2013的第4章);
e) 删除了节能管理与措施(见GB 30251-2013、GB 30250-2013、GB 31533-2015、GB 31534-
2015、GB 31826-2015、GB 32053-2015的第6章);
f) 修订了能源及耗能工质折算标准油系数参考值(见附录 A),修订了炼油生产装置能量系数
(见附录C)、修订了储运系统、污水处理场、热力损失、输变电损失和其他辅助系统能量因数
(见附录D);
g) 增加了聚丙烯折标准品产量计算方法(见附录F)。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30251-2013、GB 30250-2013,2013年首次发布;
---GB 31533-2015、GB 31534-2015、GB 31826-2015、GB 32053-2015,2015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整合修订。
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炼油、乙烯、聚丙烯、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环氧丙烷、邻苯二甲酸酐等产
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炼油、乙烯、聚丙烯、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环氧丙烷、邻苯二甲酸酐等生
产过程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915 工业用苯乙烯
GB/T 7715 工业用乙烯
GB/T 12670 聚丙烯(PP)树脂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 14491 工业用环氧丙烷
GB/T 15336 邻苯二甲酸酐
GB/T 32685 工业用精对苯二甲酸(PTA)
SH/T 1486.1-2008 石油对二甲苯
3 术语和定义
GB/T 2589、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统计报告期内,炼油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为标准油后
的总和。
3.2
chasedmaterials
统计报告期内,炼油综合能源消耗量与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工量之和的比值。
3.3
炼油工艺装置(或系统单元)的标准能耗系数和其原料(或产品)量与基准装置原料(或产品)量比值
的乘积。
3.4
统计报告期内,炼油(单位)综合能耗与炼油能量因数的比值。
3.5
统计报告期内,乙烯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燃料、蒸汽、电及耗能工质的实物量,按规定
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油后的总和。
3.6
统计报告期内,乙烯装置能耗与乙烯合格产品产量的比值。
3.7
统计报告期内,聚丙烯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8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聚丙烯产品综合能耗。
3.9
统计报告期内,苯乙烯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10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苯乙烯产品综合能耗。
3.11
报告期内,对二甲苯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12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对二甲苯产品综合能耗。
3.13
统计报告期内,精对苯二甲酸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14
terephthalicacid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精对苯二甲酸产品综合能耗。
3.15
统计报告期内,环氧丙烷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注:乙苯共氧化法制环氧丙烷的产品综合能耗为统计报告期内环氧丙烷产品和苯乙烯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
各种能源总量。
3.16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环氧丙烷产品综合能耗。
注:乙苯共氧化法制环氧丙烷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统计报告期内环氧丙烷产品和苯乙烯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
耗的各种能源总量与环氧丙烷及苯乙烯合格产品总产量的比值。
3.17
统计报告期内,邻苯二甲酸酐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18
hydride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邻苯二甲酸酐产品综合能耗。
4 能耗限额等级
4.1 炼油能耗限额等级
炼油能耗限额等级见表1,其中1级指标能耗最低。
表1 炼油能耗限额等级
单位炼油能量因数能耗/kgoe/(t·能量因数)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6.85 ≤7.50 ≤8.50
4.2 乙烯能耗限额等级
乙烯能耗限额等级见表2,其中1级指标能耗最低。
表2 乙烯能耗限额等级
乙烯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oe/t)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580 ≤590 ≤640
4.3 聚丙烯能耗限额等级
聚丙烯能耗限额等级见表3,其中1级指标能耗最低。
表3 聚丙烯能耗限额等级
生产工艺
聚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oe/t)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连续气相法 ≤48 ≤54 ≤79
连续液相本体法 ≤51 ≤64 ≤95
4.4 苯乙烯能耗限额等级
苯乙烯能耗限额等级见表4,其中1级指标能耗最低。
表4 苯乙烯能耗限额等级
生产工艺
苯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oe/t)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乙苯脱氢法
纯乙烯法 ≤238 ≤260 ≤362
干气法 ≤424 ≤480 ≤545
乙苯共氧化法 ≤270 ≤315 ≤320
4.5 对二甲苯能耗限额等级
对二甲苯能耗限额等级见表5,其中1级指标能耗最低。
表5 对二甲苯能耗限额等级
对二甲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oe/t)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370 ≤380 ≤550
4.6 精对苯二甲酸能耗限额等级
精对苯二甲酸能耗限额等级见表6,其中1级指标能耗最低。
表6 精对苯二甲酸能耗限额等级
精对苯二甲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70 ≤80 ≤180
4.7 环氧丙烷能耗限额等级
环氧丙烷能耗限额等级见表7,其中1级指标能耗最低。
表7 环氧丙烷能耗限额等级
生产工艺
环氧丙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氯醇法 - - ≤380
共氧化法
乙苯共氧化法(PO/SM) ≤386 ≤450 ≤457
异丁烷共氧化法(PO/MTBE) ≤280 ≤345 ≤390
过氧化氢法 ≤480 ≤545 ≤550
4.8 邻苯二甲酸酐能耗限额等级
邻苯二甲酸酐能耗限额等级见表8,其中1级指标能耗最低。
表8 邻苯二甲酸酐能耗限额等级
邻苯二甲酸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296 ≤-249 ≤-111
5 技术要求
5.1 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炼油、乙烯、对二甲苯、聚丙烯、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环氧丙烷和邻苯二甲酸酐生产企业单位
产品能耗限定值应分别满足表1~表8中3级要求。
5.2 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及改扩建炼油、乙烯、聚丙烯、苯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环氧丙烷和邻苯二甲酸酐生产
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分别满足表1~表8中2级要求。
6 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
6.1 统计范围
6.1.1 概述
炼油、乙烯、聚丙烯、苯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环氧丙烷和邻苯二甲酸酐产品综合能耗包括
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一次能源量、二次能源量(电力、热力、石油制品、
焦炭、煤气等)、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以及未包括在生产界区内的
企业辅助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按消耗比例法分摊产品中的部分,也不包括建设和改造过程
用能和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炼
油、乙烯能耗计算中电折标系数采用等价值,其余产品电折标系数采用当量值。
6.1.2 生产系统能耗
6.1.2.1 炼油生产系统能耗
炼油生产系统能耗如下。
a) 炼油生产系统能耗是指炼油生产装置包括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延迟焦化、减粘裂化、催化重
整、气体分馏、烷基化、甲基叔丁基醚(MTBE)、加氢处理、加氢裂化、加氢精制、溶剂脱沥青、润
滑油溶剂精制、酮苯脱蜡、石蜡加氢精制、润滑油加氢精制、制氢、溶剂再生、硫黄回收等工艺过
程的生产能耗,不包括作为原料用途的能源。聚丙烯、对二甲苯等化工类装置不计入炼油能耗
统计范围。炼油能耗包含炼油装置开停工和检修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用于基本建设、厂内、
外生活福利设施(如食堂、浴室和宿舍等)的能源消耗。
b) 炼油生产过程消耗的各种能源,均折算为标准油进行能耗计算,单位采用千克标准油(kgoe)。
石油产品按GB/T 384规定的方法实测热值,再换算成标准油量。没有实测条件的参考附录A
中列出的系数折算成标准油量。
c) 炼油与非炼油系统的热量交换(含直供)以热量接受方实际有效利用为原则。热物料高于
120℃的热量按1∶1的比例计算,60℃~120℃之间的折半计算;以热水形式供给的热量,按
低温热进行标准油的折算。
6.1.2.2 乙烯生产系统能耗
乙烯生产系统能耗如下。
a) 乙烯装置能耗统计界区包括原料脱硫和脱砷、裂解炉区、急冷区、压缩区、分离区和火炬气回收
压缩机、乙烯产品储罐等单元,不包括汽油加氢、辅助锅炉、主火炬、废碱处理、其他产品储罐、
循环水场、空压站等单元。乙烯装置能耗统计界区按附录B。
b) 乙烯装置能耗统计包括燃料、电、蒸汽及耗能工质,耗能工质包括新鲜水、循环水、除盐水、除氧
水、凝结水、氮气和压缩空气。乙烯装置消耗的燃料是指统计界区内消耗的各种燃料之和。
6.1.2.3 聚丙烯生产系统能耗
聚丙烯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从原料丙烯、乙烯等经计量进入聚丙烯工艺装置,到袋装成品进入仓库
为止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各种能耗,包括原料精制工段、催化剂配制工段、聚合反应工段、产品脱气工段、
单体回收工段、挤压造粒工段及成品包装工段的能耗。
6.1.2.4 苯乙烯生产系统能耗
苯乙烯生产系统能耗如下。
a) 乙苯脱氢法制苯乙烯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苯和乙烯或精制干气烷基化单元、乙苯精制单元、乙
苯脱氢单元和苯乙烯精馏单元等工艺过程的能耗。
b) 共氧化法制苯乙烯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乙苯单元、乙苯氧化单元、丙烯环氧化制环氧丙烷单
元、甲基苄醇脱水制苯乙烯单元、产品精制单元等工艺过程的能耗。
6.1.2.5 对二甲苯生产系统能耗
对二甲苯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预加氢单元、重整单元、抽提单元、二甲苯分馏单元、甲苯歧化及烷基
转移单元、吸附分离单元和异构化单元等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的能源消耗。
6.1.2.6 精对苯二甲酸生产系统能耗
精对苯二甲酸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从对二甲苯等原料进入氧化工段开始,到精对苯二甲酸成品进
入成品料仓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
6.1.2.7 环氧丙烷生产系统能耗
环氧丙烷生产系统能耗如下。
a) 氯醇法制环氧丙烷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碱液制备单元、丙烯和氯气氯醇化制备氯丙醇单元、氯
丙醇皂化反应制备环氧丙烷单元、产品精制单元、残液预处理单元等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的能源
消耗。
b) 乙苯共氧化法制环氧丙烷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乙苯单元、乙苯氧化单元、丙烯环氧化制环氧丙
烷单元、甲基苄醇脱水制苯乙烯单元、产品精制单元等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的能源消耗。
c) 异丁烷共氧化法制环氧丙烷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异丁烷过氧化反应及叔丁基过氧化氢浓缩单
元、丙烯环氧化反应及催化剂配置单元、环氧丙烷和叔丁醇精制单元、叔丁醇和甲醇反应制甲
基叔丁基醚及精制单元等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的能源消耗。
d) 过氧化氢法制环氧丙烷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过氧化氢和丙烯环氧化制环氧丙烷单元、产品精
制单元、丙烯回收单元、溶剂回收单元等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的能源消耗。
6.1.2.8 邻苯二甲酸酐生产系统能耗
邻苯二甲酸酐(苯酐)的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以邻二甲苯或(和)萘为原料,从原料卸车开始,经过原料
储存、苯酐氧化合成与精馏,到苯酐产品结片包装及送出副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各种能耗。
6.1.3 辅助生产系统能耗
辅助生产系统能耗为生产系统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主要为供电、机修、供水、供气、供热、制冷、仪修、
照明、库房和厂内原材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节能等设施的能源消耗。
a) 炼油辅助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原油、半成品及成品油储运系统、供排水、空气压缩站、空气分离
站、化验、研究、消防、生产管理等。储运系统能耗量包括原油及半成品、成品的卸、储、调、装、
输过程中的能耗量。其他辅助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包括空气压缩站、空气分离站、机修、仪修、电
修、化验、研究、消防等单元消耗的各种能源消耗总量,可合并计算。
b) 炼油输变电损失为主变压器到系统分变压器及装置过程中全部输变电损失,不包括装置内部
的输电线路损失。全厂用电量按主变前电表计量,装置电量按分变后电表计量。热力损失指
蒸汽管网散热、排凝的损失,不包括装置和辅助系统内部蒸汽损失。
c) 为炼油及非炼油服务的辅助系统的能耗,按用能比例扣除非炼油部分的能耗。
6.1.4 附属生产系统能耗
附属生产系统能耗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
位,主要为调度室、办公室、操作室、控制室、休息室、更衣室、澡堂、中控分析、产品检验和维修工段等设
施的能源消耗。
6.1.5 输出能源
输出能源是指生产系统向外输出的供其他产品或装置使用的能源。向外输出的能源,输入和输出
双方在统计计算中量值应保持一致。废气、废液、废渣等未回收使用的、无计量的、没有实测热值以及不
作为能源再次利用的(如直接用于修路、盖房等),均不应计入输出能源。
6.1.6 回收利用的能源
统计回收利用的能源时,用于本系统的余热、余能及化学反应热,不计入能源消耗量中。供界区外
装置回收利用的,应按其实际回收的能量从本界区内能耗中扣除。如该余热、余能及化学反应热等向外
系统输出时,不应从能源输入中扣除,而应计入输出能源中。
6.1.7 安全环保设施消耗的能源
生产所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消耗的能源(如硫黄回收、油回收、变换冷凝液汽提、污水处理等的消
耗),应计入各项消耗。
6.1.8 分摊的能源
多用户共享的原料、公用工程(蒸汽、含能工质等)能耗,应按有关规定合理分摊。大修、库损及不合
格产品等消耗的能量,应按月分摊。
6.2 计算方法
6.2.1 炼油综合能耗的计算
炼油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
E=∑MiRi+Q (1)
式中:
E ---炼油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油(kgoe);
Mi---第i种能源的实物消耗量;
Ri ---第i种能源折算标准油系数;
Q ---与非炼油系统交换的热量折算为标准油的代数和,单位为千克标准油(kgoe),向炼油输入
的热量计为正值,从炼油输出的热量计为负值。
6.2.2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按公式(2)计算:
e=E/G (2)
式中:
e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油每吨(kgoe/t);
E---炼油综合能源消耗量,单位为千克标准油(kgoe);
G ---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工量,单位为吨(t)。
6.2.3 炼油能量因数
炼油能量因数Ef 按公式(3)计算:
Ef=(∑CiKi+EC+EW +ESL+EeL+EQ)Ft (3)
式中:
CiKi ---炼油生产装置能量因数,其中,Ci 为第i个炼油装置加工量系数,等于统计报告期内第i
个炼油装置的加工量与炼油厂原(料)油加工量的比值;Ki为第i 个炼油装置能量系
数,各装置能量系数应符合附录C;储运系统、污水处理场、热力损失、输变电损失和其他
辅助系统能量因数应符合附录D;
EC ---储运系统能量因数;
EW ---污水处理场能量因数;
ESL ---热力损失能量因数;
EeL ---输变电损失能量因数;
EQ ---其他辅助系统能量因数;
Ft ---温度校正因子。
Ft 按公式(4)计算:
Ft=1.0704-4.7172×10-3t+2.9504×10-5t2+7.4482×10-7t3
+5.0165×10-9t4+2.2078×10-11t5 (4)
式中:
t---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各种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准煤量,以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的实测值为准,没
有实测条件的,采用附录A中各种能源折标准油参考系数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准油量。
6.2.4 炼油单位能量因数能耗
炼油单位能量因数能耗ecf按公式(5)计算:
ecf=
Ef
(5)
式中:
ecf---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油每吨炼油能量因数[kgoe/(t·能量因数)];
e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油每吨(kgoe/t);
Ef---炼油能量因数。
6.2.5 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报告期内乙烯装置能耗、聚丙烯产品综合能耗、苯乙烯产品综合能耗、对二甲苯产品综合能耗、精对
苯二甲酸产品综合能耗、环氧丙烷产品综合能耗、邻苯二甲酸酐产品综合能耗等于生产过程中所输入的
各种能源量减去向外输出的各种能源量。按公式(6)计算:
E=∑
i=1
(Ei×ki)-∑
j=1
(Ej×kj) (6)
式中:
E ---产品综合能耗,乙烯、聚丙烯、苯乙烯、对二甲苯的单位为千克标准油(kgoe),精对苯二甲
酸、环氧丙烷、邻苯二甲酸酐的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n ---输入的能源种类数量;
Ei ---产品生产过程中输入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千克(kg)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
(m3);
ki ---输入的第i 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或折标准油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瓦时
[kgce/(kW·h)]、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千克标准煤每立方米(kgce/m3),或千克标准
油每吨(kgoe/t)、千克标准油每千瓦时[kgoe/(kW·h)]、千克标准油每立方米
(kgoe/m3);
m ---输出的能源种类数量;
Ej ---产品生产过程中输出的第j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千克(kg)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
(m3);
kj ---输出的第j 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或折标准油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瓦时
[kgce/(kW·h)]、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千克标准煤每立方米(kgce/m3),或千克标准
油每吨 (kgoe/t)、千克标准油每千瓦时 [kgoe/(kW·h)]、千克标准油每立方米
(kgoe/m3)。
乙烯生产过程中常用纯组分的低发热量见附录E。
6.2.6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乙烯、聚丙烯、苯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环氧丙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