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30255-2019, GB30255-2019
标准编号 | GB 30255-2019 (GB30255-2019) | 中文名称 |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英文名称 |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of LED products for indoor light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F01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字数估计 | 6,667 | 发布日期 | 2019-04-04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松下电器研究开发(苏州)有限公司、浙江华普永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广东莱亚 | 归口单位 |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提出机构 |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30255-2019
(Energy efficiency limit value and energy efficiency rating of LED products for indoor lighting)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30255-2013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
2019-04-04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整合了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相关的内容,代替GB 30255-2013《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
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GB 30255-201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范围中明确“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备调光/调色功能的室内照明
LED产品”;
---修改了各等级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光效指标值(见4.1.4);
---修改了光通维持率的技术要求(见4.4);
---增加了相关色温、显色指数和光通维持率试验方法(见5.3)。
本标准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
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通士
达照明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照明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松下电器研究开发(苏
州)有限公司、浙江华普永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广东莱亚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晴、梁秀英、赵跃进、陈海红、谷历文、童敏、张俊斌、曹小兵、聂李迅、廖国春、
魏彬、赵震宇、杨洁翔、倪伟、李本亮、周奇峰、戴忻、陈松波、李燕、刘猛、刘韧、黄建明、张林夫、曹茂军、
刘卫红、贾亚青、周家祥、阳颂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30255-2013。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照明用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能效等级、能效
限定值、显色指数、光通维持率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AC250V、频率50Hz,额定功率为2W及以上、光
束角 >60°的LED筒灯,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灯的LED筒灯。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为AC220V、频率50Hz,灯头符合GU10、B22、E14或E27的要求,
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灯。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为 AC220V、频率50Hz,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2W、小于或等于
60W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学透镜设计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备调光/调色功能的室内照明LED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824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GB/T 24826 普通照明用LED产品和相关设备 术语和定义
GB/T 24908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性能要求
GB/T 29293 LED筒灯性能测量方法
GB/T 29294 LED筒灯性能要求
GB/T 29295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测试方法
GB/T 29296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性能要求
GB/T 31112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规格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826、GB/T 24908、GB/T 29294、GB/T 29296、GB/T 311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LED筒灯光效的最低允许值。
3.2
tegratedLEDlamps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定向集成式LED灯光效的最低允许值。
3.3
tionalself-balastLEDlamps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光效的最低允许值。
4 技术要求
4.1 能效等级
4.1.1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
4.1.2 各等级LED筒灯光效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LED筒灯能效等级
额定功率
额定相关色温(CCT)
光效
lm/W
1级 2级 3级
≤5
CCT< 3500 95 80 60
CCT≥3500 100 85 65
>5
CCT< 3500 105 90 70
CCT≥3500 110 95 75
4.1.3 各等级定向集成式LED灯光效不应低于表2的规定。
表2 定向集成式LED灯能效等级
灯类型
额定相关色温(CCT)
光效
lm/W
1级 2级 3级
PAR16/PAR20
CCT< 3500 95 80 65
CCT≥3500 100 85 70
PAR30/PAR38
CCT< 3500 100 85 70
CCT≥3500 105 90 75
4.1.4 各等级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光效不应低于表3的规定。
表3 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效等级
配光类型
额定相关色温(CCT)
光效
lm/W
1级 2级 3级
全配光
CCT< 3500 105 85 60
CCT≥3500 115 95 65
半配光/准全配光
CCT< 3500 110 90 70
CCT≥3500 120 100 75
4.1.5 对于显色指数≥90的室内照明用LED产品,其各等级光效规定值在对应表格基础上降低
10lm/W。
4.2 能效限定值
4.2.1 LED筒灯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3级。
4.2.2 定向集成式LED灯能效限定值为表2中3级。
4.2.3 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效限定值为表3中3级。
4.3 显色指数
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初始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0,R9 应
大于0。显色指数实测值相对于额定值的降低不应大于3。
4.4 光通维持率
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在3000h时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与额定
寿命相关的光通维持率要求值。据声称的额定寿命,光通维持率的要求值应按式(1)计算。
LM=(70%)
3000
t0 (1)
式中:
LM---光通维持率;
t0 ---额定寿命,单位为小时(h)。
5 试验方法
5.1 LED筒灯
LED筒灯的光效、相关色温和显色指数应按照GB/T 29293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试。
根据LED筒灯是否使用了有LM-80测试报告的LED封装确定适用的光通维持率试验方法:
当LED筒灯使用有LM-80测试报告的LED封装,与报告对应的参数经测试和计算验证符合后,
可将测试报告中LED封装的3000h光通维持率作为LED筒灯3000h的光通维持率;若验证不符合
或LED筒灯未使用有LM-80测试报告的LED封装,则应按照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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