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购物车 询价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635 (2026-05-28)

GB 31893-201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搜索结果: GB 31893-2015, GB31893-2015
标准号码内文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详情状态
GB 31893-2015 英文版 220 GB 31893-2015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GB 31893-2015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1893-2015 (GB31893-2015)
中文名称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英文名称 Limit and determination of the water-soluble chromium (Ⅵ) content for cement [Including 2020XG1]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Q11
国际标准分类 91.100.10
字数估计 10,165
发布日期 2015-09-11
实施日期 2016-10-01
引用标准 GB/T 6682; GB/T 12573; GB/T 17671; JC/T 681; JJG 196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

GB 31893-2015 Limit and determination of the water-soluble chromium(Ⅵ) content for cement ICS 91.100.10 Q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2015-09-11发布 201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新疆建筑材料研究院、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贵州省建材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广东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广州站、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建材检验认 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倪竹君、黄小楼、崔健、刘文长、范磊、刘晨、刘晓莉、周桂林、夏莉娜、于利刚、黄艳、 包东风、温玉刚、王瑞海、戴平、于克孝、罗邦茜、徐颖、韩颖、邱娟、王伟、李莉、王立新、刘涛。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JC/T 68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JJG196 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3 指标要求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含量不大于10.00mg/kg。 4 试验 4.1 水泥试样的制备 按GB/T 12573方法取样,送往实验室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用缩分器或用四分法缩分 至约1000g待测试样,放入一个密封、洁净、干燥的容器中,充分混匀。所有操作尽可能迅速,以减少 试样与空气的接触时间。 4.2 试验方法 按附录A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形式 5.1.1 本标准所列指标要求为型式检验项目。 5.1.2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水泥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水溶性铬(Ⅵ)含量检验。 5.1.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检验: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工艺、耐火材料及原材料有改变时; ---产品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2 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验结果符合第3章要求的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不符合第3章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测定方法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A.1 原理 将水泥试样、标准砂和水搅拌成水泥胶砂,过滤。滤液中加入二苯碳酰二肼,调整酸度、显色,在 540nm处测定溶液的吸光度,在工作曲线上查得溶液中铬(Ⅵ)浓度c。 A.2 试验的基本要求 A.2.1 试验次数与要求 测定的试验次数规定为两次,用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 例行生产控制分析时,测定的试验次数可以为一次。 测定应同时进行空白试验,并对所测定结果加以校正。 A.2.2 重复性与再现性 重复性---重复条件下的精密度,是指测试结果由同一操作人员在较短的时间间隔内,在同一实验 室中采用同一设备对同一试样用相同方法测得的。 再现性---再现条件下的精密度,是指测试结果由不同操作人员在不同实验室中采用不同设备对 同一试样用相同方法测得的。 A.2.3 重复性限与再现性限 重复性限---一个数值,在重复性条件下,两个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小于或等于此数的概率为95%。 再现性限---一个数值,在再现性条件下,两个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小于或等于此数的概率为95%。 A.2.4 测定结果的重复性限与再现性限 本标准所列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为绝对偏差,以mg/kg表示。 在重复性条件下,采用本标准所列方法测定同一试样时,两次测定结果之差应在所列的重复性限 (表A.2)内。如超出重复性限,应在短时间内进行第三次测定,测定结果与前两次或任一次测定结果之 差值符合重复性限的规定时,则取其平均值,否则,应查找原因,重新按上述规定进行分析。 在再现性条件下,采用本标准所列方法对同一试样各自进行测定时,所得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之差应 在所列的再现性限(表A.2)内。 A.2.5 质量、体积和结果的表示 用“克(g)”表示质量,溶出阶段精确至0.1g,分析阶段精确至0.0001g。移液管体积用“毫升 (mL)”表示,精确度按JJG196的规定执行。 测试结果以mg/kg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A.2.6 空白试验 使用相同量的试剂和标准砂,不加入试样,按照相同的测定步骤进行试验,对得到的测定结果进行 校正。 A.3 试剂和材料 A.3.1 说明 除非另有说明外,所用试剂不低于分析纯。所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要求。 本标准使用的浓液体试剂的密度为20℃的密度(ρ),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3)。 A.3.2 盐酸(HCl) ρ=1.18g/cm3~1.19g/cm3,质量分数36%~38%。 A.3.3 丙酮(C3H6O) ρ=0.79。 A.3.4 1.0mol/L盐酸 量取8.33mL盐酸稀释至100mL,混匀。 A.3.5 0.04mol/L盐酸 量取0.33mL盐酸稀释至100mL,混匀。 A.3.6 二苯碳酰二肼[(C6H5NHNH)2CO]溶液 用天平(A.4.1.2)称取0.125g二苯碳酰二肼,用25mL丙酮(A.3.3)溶解,转移至50mL容量瓶 中,用丙酮稀释至标线,摇匀,避光保存。此溶液的使用期限为一周。 A.3.7 重铬酸钾(K2Cr2O7) 优级纯。 A.3.8 铬标准溶液 A.3.8.1 铬标准贮备液 用天平(A.4.1.2)称取0.1414g已在(140±5)℃烘过2h的优级纯重铬酸钾(K2Cr2O7)(A.3.7),精 确至0.0001g,用少量水溶解后,转移至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此标准贮备液铬(Ⅵ)浓度为50mg/L。 A.3.8.2 铬标准溶液 吸取50.0mL铬标准贮备液(A.3.8.1)于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此标准溶液铬(Ⅵ)浓度为5mg/L。此标准溶液保持一个月。 A.3.8.3 工作曲线的绘制 移取铬(Ⅵ)浓度为5mg/L标准溶液(A.3.8.2)0mL、1.0mL、2.0mL、5.0mL、10.0mL和15.0mL 分别放入5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约20mL,依次加入5.0mL二苯碳酰二肼溶液(A.3.6)和5mL 0.04mol/L盐酸(A.3.5),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放置15min后,使用分光光度计或光电比色计 (A.4.3),在540nm处测量溶液的吸光度,以吸光度为纵坐标,铬(Ⅵ)标准溶液的浓度(0mg/L, 0.1mg/L,0.2mg/L,0.5mg/L,1.0mg/L,1.5mg/L)为横坐标,绘制工作曲线。 A.3.9 标准砂 满足GB/T 17671要求的中国ISO 标准砂。 A.4 仪器装置 A.4.1 天平 A.4.1.1 天平 精确至0.1g。 A.4.1.2 分析天平 精确至0.0001g。 A.4.2 水泥胶砂搅拌机 应符合JC/T 681的要求。 A.4.3 分光光度计或光电比色计 可在540nm处测量溶液的吸光度,带有10mm比色皿。 A.4.4 玻璃容量器皿 容量瓶:50mL、250mL、500mL和1000mL; 移液管:1mL、2mL、5mL、10mL、15mL和50mL。 A.4.5 pH计 精度为0.1。 A.4.6 过滤装置 过滤装置由一个布氏漏斗(直径大于150mm),安装在一个1L~2L的抽滤瓶上,瓶底装入部分砂 子,瓶内有一个放于砂床上盛接滤液的小烧杯,抽滤瓶与真空泵相连,见图A.1。 说明: 1---布氏漏斗; 2---滤纸; 3---抽滤瓶; 4---盛接滤液的小烧杯; 5---砂子; 6---真空泵。 图A.1 过滤装置示意图 A.4.7 滤纸 中速定量滤纸,直径应与选择的布氏漏斗配套。 A.4.8 干燥箱 可控制温度(140±5)℃。 A.5 试验步骤 A.5.1 样品的制备 A.5.1.1 样品的组成 样品是由按质量计的一份水泥、三份中国ISO 标准砂(A.3.9)。用0.5的水灰比拌制的一组胶砂。 制备一组样品需(450±2)g水泥,中国ISO 标准砂(1350±5)g和(225±1)mL水(V1)。 若待测水泥样品为快凝水泥,水灰比为0.50的胶砂在分析时不能充分过滤时,允许提高水灰比,直 至可以充分过滤(A.5.2)。水灰比应在报告中注明。 A.5.1.2 样品的混合 用天平(A.4.1.1)称取水泥和水,当水以体积加入时,精确至1mL。将每份胶砂用水泥胶砂搅拌机 (A.4.2)按照自动程序进行搅拌,也可以采用手动方式搅拌,步骤按以下要求控制。搅拌步骤如下: a) 将水放入干燥的搅拌锅后加入水泥。 b) 立即打开搅拌机同时开始计时,低速搅拌30s,在第二个30s开始的同时均匀的加入标准砂, 再继续高速搅拌30s。 c) 停止搅拌90s。在停止过程的前30s内,用一个橡胶或塑料棒将粘附于叶片和锅壁上的砂浆 刮到锅中间。 d) 继续高速搅拌60s。 e) 各个搅拌阶段,时间误差应在±1s以内。 A.5.2 过滤 每次使用时,确保过滤装置(A.4.6)所用的抽滤瓶、布氏漏斗、滤纸和小烧杯是干燥的。安装好布氏 漏斗,放好滤纸(A.4.7),不要事先润湿滤纸,将水泥砂浆倒入过滤装置的布氏漏斗中,打开真空泵,抽气 约10min后得到至少10mL~15mL滤液,如果此时不足10mL,继续抽滤直至得到足够量的测试 滤液。 如果滤液混浊,可再干过滤一遍或采用离心分离机分离过滤。 A.5.3 试样溶液吸光度的测定 在过滤后,吸取5.0mL(V2)滤液(A.5.2)放入100mL烧杯中,加水稀释至20mL,加入5.0mL二 苯碳酰二肼溶液(A.3.6)摇动,在pH计(A.4.5)指示下用1.0mol/L盐酸(A.3.4)调节溶液的pH值为 2.1~2.5,根据水泥中水溶性铬(Ⅵ)含量范围,按照表A.1选用合适的容量瓶,并将溶液转移至该容量 瓶(V3)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放置15min后,使用分光光度计或光电比色计,在540nm处测量 溶液的吸光度,并扣除空白试验(A.2.6)的吸光度。在工作曲线(A.3.8.3)上查出铬(Ⅵ)的浓度(c),单 位为mg/L。 表A.1 容量瓶选取参考表 水溶性铬(Ⅵ)含量/(mg/kg) 0~10 10~30 >30 容量瓶体积V3/mL 50 250 500 A.6 结果计算和处理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

英文网页English: GB 31893-2015

相关标准: GB/T 40376 | GB/T 21372 | GB/T 12959 | GB/T 40376 | GB 31893-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