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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2033-201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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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2033-2015 英文版 189 GB 32033-2015 [PDF]天数 <=3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2033-2015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2033-2015 (GB32033-2015)
中文名称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英文名称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for mineral processing and metallurgy of gold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F01
国际标准分类 27.010
字数估计 9,939
发布日期 2015-09-11
实施日期 2016-10-01
引用标准 GB/T 2589; GB/T 12723; GB 17167; GB/T 2333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以及节能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 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GB 32033-2015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formineral processing and metallurgy of gold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5-09-11发布 201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 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辉、郑晔、谢天泉、付文姜、梁春来、赵明福、张炳南、张永涛、李亮、纪强、孙洪丽、 郑艳平、赵金菊、王彩霞、宋洪宇、赵健伟、王伟、霍明春、姜建军、扈守全、薛树斌、俸富诚。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以及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位产品 unitproduct 单位处理量,产品指生产处理的原料。 3.2 报告期内工艺生产过程中生产系统的能耗与总处理量的比值。 注:生产系统是所确定的生产工艺过程、装置、设施和设备组成的完成体系。 4 技术要求 4.1 现有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工 艺 分 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堆浸 ≤0.85 原矿全泥氰化(含树脂矿浆) ≤6.80 浮选 ≤6.50 金精矿氰化 ≤9.00 表1(续) 工 艺 分 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生物氧化 ≤105 焙烧 原矿 ≤27.5 金精矿 制酸收金 ≤47 制酸收铜收金 ≤50 收砷制酸收铜收金 ≤55 4.2 新建及改扩建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及改扩建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堆浸 ≤0.70 原矿全泥氰化(含树脂矿浆) ≤4.50 浮选 ≤4.20 金精矿氰化 ≤7.50 生物氧化 ≤92 焙烧 原矿 ≤25.0 金精矿 制酸收金 ≤33 制酸收铜收金 ≤35 收砷制酸收铜收金 ≤47 4.3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应达到表3的要求。 表3 金矿选冶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堆浸 ≤0.50 原矿全泥氰化(含树脂矿浆) ≤3.80 浮选 ≤3.50 金精矿氰化 ≤7.00 生物氧化 ≤75 表3(续)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焙烧 原矿 ≤22.5 金精矿 制酸收金 ≤30 制酸收铜收金 ≤33 收砷制酸收铜收金 ≤40 5 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5.1 能耗统计范围及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5.1.1 能耗统计范围 5.1.1.1 综合能耗统计范围 综合能耗是工艺能耗与辅助能耗之和,是生产系统各工序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和辅助生产系统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之和。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项目用能。 5.1.1.2 工艺能耗统计范围 5.1.1.2.1 堆浸工艺 堆浸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碎矿、筑堆、喷淋、炭吸附、解吸电解、金泥冶炼、尾矿处理和环保处理工序。 5.1.1.2.2 原矿全泥氰化工艺 原矿全泥氰化工艺包括原矿全泥氰化-炭浆工艺、原矿全泥氰化-锌粉置换工艺和树脂矿浆工艺。 原矿全泥氰化-炭浆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碎矿、磨矿、重选、氰化炭浆、浓密、压滤、解吸电解、金泥冶 炼、尾矿输送和环保处理工序。 原矿全泥氰化-锌粉置换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碎矿、磨矿、重选、氰化、浓密、压滤、锌粉置换、金泥冶 炼、尾矿输送和环保处理工序。 树脂矿浆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碎矿、磨矿、重选、氰化、树脂吸附解吸、浓密、压滤、解吸电解、金泥冶 炼、尾矿输送和环保处理工序。 5.1.1.2.3 浮选工艺 浮选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碎矿、磨矿、重选、浮选、浓密、压滤、尾矿输送和环保处理工序。 5.1.1.2.4 金精矿氰化工艺 金精矿氰化工艺包括金精矿氰化-锌粉置换工艺和金精矿氰化-炭浆工艺。 金精矿氰化-锌粉置换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磨矿、氰化、浓密、压滤、锌粉置换、金泥冶炼、尾矿输送和 环保处理工序。 金精矿氰化-炭浆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磨矿、氰化炭浆、浓密、压滤、解吸电解、金泥冶炼、尾矿输送和 环保处理工序。 5.1.1.2.5 生物氧化工艺 生物氧化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磨矿、生物氧化、洗涤、压滤、中和处理、氰化、浓密、压滤、锌粉置换(解 吸电解)、金泥冶炼、尾矿输送和环保处理工序。 5.1.1.2.6 原矿焙烧工艺 原矿焙烧工艺生产系统包括破碎、烘干、干磨、焙烧、烟气处理、焙砂提金、氰化炭浆、浓密、压滤、解 吸电解、金泥冶炼、尾矿输送和环保处理工序。 5.1.1.2.7 金精矿焙烧工艺 金精矿焙烧工艺包括金精矿焙烧-制酸收金工艺、金精矿焙烧-制酸收铜收金工艺和金精矿焙烧-收 砷制酸收铜收金工艺。 金精矿焙烧-制酸收金工艺生产系统包括调浆、金精矿焙烧、烟气制酸、焙砂提金、金泥冶炼、尾矿和 环保处理工序。 金精矿焙烧-制酸收铜收金工艺生产系统包括调浆、金精矿焙烧、烟气制酸、焙砂收铜、浸渣提金、金 泥冶炼、尾矿和环保处理工序。 金精矿焙烧-收砷制酸收铜收金工艺生产系统包括调浆、金精矿焙烧、烟气收砷、烟气制酸、焙砂收 铜、浸渣提金、金泥冶炼、尾矿和环保处理工序。 5.1.1.3 辅助能耗统计范围 包括为生产系统服务的机修、汽修、电修、供电、供水、水处理、制冷、化验、检测、计量、动力供应、药 剂供应等辅助生产系统。 5.1.2 能源及主要耗能工质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5.1.2.1 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能源折算系数应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各种能源的热值为基准,按照GB/T 2589的规定折算为 标准煤(kgce),电力按当量值折标准煤。没有实测条件的,参考附录A中折算系数进行折算。 5.1.2.2 主要耗能工质的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实测耗能工质生产转换系统消耗的实物量。电力折算系数取当量值时,实物量以电力当量值折算 系数转换得到耗能工质当量值折算系数;电力折算系数取等价值时,实物量以电力等价值折算系数转换 得到耗能工质等价值折算系数。没有实测条件的,参考附录B折算系数进行折算。 5.2 计算方法 5.2.1 单位产品工艺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工艺能耗按式(1)计算: eGY=Ee/Pz (1) 式中: eGY---单位产品工艺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e ---工艺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量之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z---工艺处理矿量,单位为吨(t)。 5.2.2 单位产品辅助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辅助能耗按式(2)计算: eFZ=Ef/Pz (2) 式中: eFZ---单位产品辅助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f---辅助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量之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z---工艺处理矿量,单位为吨(t)。 5.2.3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式(3)计算: eZH=Ez/Pz (3) =(Ee+Ef)/Pz =eGY+eFZ 式中: eZH---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z---工艺综合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量之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z---工艺处理矿量,单位为吨(t)。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根据GB/T 23331的要求加强能源管理,健全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和经 济责任制;应对各能耗指标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 6.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统计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6.1.3 企业应根据GB 17167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合理安排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降 低工艺和综合能耗。 6.2.2 优化生产系统配置和生产工艺,提高选冶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合理组织生产,减少中间环节, 提高生产能力。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A.1。 表A.1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名 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及单位 原煤 20908kJ/kg(5000kcal/kg) 0.7143kgce/kg 洗精煤 26344kJ/kg(6300kcal/kg) 0.9000kgce/kg 原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柴油 42652kJ/kg(10200kcal/kg) 1.4571kgce/kg 汽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煤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焦炭 28435kJ/kg(6800kcal/kg) 0.9714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179kJ/kg(12000kcal/kg) 1.7143kgce/kg 电力(当量值) 3600kJ/(kW·h)[860kcal/(kW·h)] 0.1229kgce/(kW·h) 热力 - 0.03412kgce/MJ 水煤气 10454kJ/m3(2500kcal/m3) 0.3571kgce/m3 油田天然气 38931kJ/m3(9310kcal/m3) 1.3300kgce/m3 注:本附录中折标准煤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另行设定。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常用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B.1。 表B.1 常用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 名称 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 折标准煤系数及单位 新水 2.51MJ/t(600kcal/t) 0.0857kgce/t 软水 14.23MJ/t(3400kcal/t)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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