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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32034-2015 (GB32034-2015) | | 中文名称 |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gold refin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8,824 | | 发布日期 | 2015-09-11 | | 实施日期 | 2016-10-01 | | 引用标准 | GB/T 2589; GB/T 12723; GB 17167; GB/T 2333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以及节能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 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
GB 32034-2015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gold refining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ofgoldrefining
2015-09-11发布
201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矿集团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辉、郑晔、梁春来、付文姜、谢天泉、张炳南、张永涛、李亮、赵俊蔚、郝福来、
赵国惠、唐廷双、于聪胜、温建波、王伟、霍明春、刘亚建、林烽先。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以
及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报告期内工艺生产过程中生产系统的能耗与合格产品总量的比值。
注:生产系统是所确定的生产工艺过程、装置、设施和设备组成的完成体系。
4 技术要求
4.1 现有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kg)
萃取工艺 ≤6.50
电解工艺 ≤7.20
氯化工艺(含化学法) ≤3.00
4.2 新建及改扩建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及改扩建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kg)
萃取工艺 ≤4.80
电解工艺 ≤6.50
氯化工艺(含化学法) ≤2.50
4.3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金精炼企业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达到表3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的要求。
表3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kg)
萃取工艺 ≤3.20
电解工艺 ≤4.50
氯化工艺(含化学法) ≤2.30
5 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5.1 能耗统计范围及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5.1.1 能耗统计范围
5.1.1.1 萃取工艺
萃取工艺综合能耗统计范围从粗金开始,到产出标准金为止,是生产系统,包括熔炼、粉化、酸溶、萃
取、反萃还原、铸锭和环保处理工序等各生产环节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生
产系统服务的机修、汽修、电修、供电、供水、水处理、制冷、化验、检测、计量、动力供应、药剂供应等所消
耗的各种能源之和。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项目用能。
5.1.1.2 电解工艺
电解工艺综合能耗统计范围从粗金开始,到产出标准金为止,是生产系统,包括熔铸、电解、铸锭和
环保处理工序等各生产环节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生产系统服务的机修、
汽修、电修、供电、供水、水处理、制冷、化验、检测、计量、动力供应、药剂供应等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之和。
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项目用能。
5.1.1.3 氯化工艺(含化学法)
氯化工艺综合能耗统计范围从粗金开始,到产出标准金为止,是生产系统,包括熔炼、粉化、除杂、氯
化溶金、还原、铸锭和环保处理工序等各生产环节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生
产系统服务的机修、汽修、电修、供电、供水、水处理、制冷、化验、检测、计量、动力供应、药剂供应等所消
耗的各种能源之和。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项目用能。
5.1.2 能源及主要耗能工质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5.1.2.1 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能源折算系数应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各种能源的热值为基准,按照GB/T 2589规定统一折算
为标准煤(kgce),电力按当量值折标准煤。没有实测条件的,可参考附录A进行折算。
5.1.2.2 主要耗能工质的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实测耗能工质生产转换系统消耗的实物量。电力折算系数取当量值时,实物量以电力当量值折算
系数转换得到耗能工质当量值折算系数;电力折算系数取等价值时,实物量以电力等价值折算系数转换
得到耗能工质等价值折算系数。没有实测条件的,参考附录B折算系数进行折算。
5.2 计算方法
5.2.1 单位产品工艺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工艺能耗按式(1)计算:
eGY=Ee/Pz (1)
式中:
eGY---单位产品工艺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千克(kgce/kg);
Ee ---工艺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量之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z---工艺产出的最终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千克(kg)。
5.2.2 单位产品辅助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辅助能耗按式(2)计算:
eFZ=Ef/Pz (2)
式中:
eFZ---单位产品辅助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千克(kgce/kg);
Ef---辅助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量之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z---工艺产出的最终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千克(kg)。
5.2.3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式(3)计算:
eZH=Ez/Pz
=(Ee+Ef)/Pz
=eGY+eFZ (3)
式中:
eZH---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克(kgce/kg);
Ez---工艺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量之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
(kgce);
Pz---工艺产出的最终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千克(kg)。
6 节能管理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根据GB/T 23331的要求加强能源管理,健全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和经
济责任制;对各能耗指标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
6.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统计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6.1.3 企业应根据GB 17167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合理安排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降低金精炼工艺和综合能耗。
6.2.2 优化生产系统配置和生产工艺,合理组织生产,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生产能力。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A.1。
表A.1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及单位
原煤 20908kJ/kg(5000kcal/kg) 0.7143kgce/kg
洗精煤 26344kJ/kg(6300kcal/kg) 0.9000kgce/kg
原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柴油 42652kJ/kg(10200kcal/kg) 1.4571kgce/kg
汽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煤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焦炭 28435kJ/kg(6800kcal/kg) 0.9714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179kJ/kg(12000kcal/kg) 1.7143kgce/kg
电力(当量值) 3600kJ/(kW·h)[860kcal/(kW·h)] 0.1229kgce/(kW·h)
热力 - 0.03412kgce/MJ
水煤气 10454kJ/m3(2500kcal/m3) 0.3571kgce/m3
油田天然气 38931kJ/m3(9310kcal/m3) 1.3300kgce/m3
注:本附录中折标煤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另行设定。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常用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B.1。
表B.1 常用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
名称 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 折标准煤系数及单位
新水 2.51MJ/t(600kcal/t) 0.0857kgce/t
软水 14.23MJ/t(3400kcal/t)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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