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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8032-2020 英文版 145 GB 38032-2020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GB 38032-2020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8032-2020 (GB38032-2020)
中文名称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 Electric buses safety requirement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T47
国际标准分类 43.080.20
字数估计 14,154
发布日期 2020-05-12
实施日期 2021-01-01
起草单位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38032-2020 Electric buses safety requirements ICS 43.080.20 T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2020-05-12发布 2021-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安全要求 1 4.1 通用安全要求 1 4.2 防水防尘性能要求 1 4.3 防火性能要求 2 4.4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要求 3 4.5 控制系统安全要求 3 4.6 充电安全要求 4 4.7 车辆碰撞和侧翻后安全要求 4 5 试验方法 4 5.1 防水防尘 4 5.2 防火性能 5 5.3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 5 5.4 功能性安全防护 5 5.5 车辆碰撞和侧翻安全 5 6 实施日期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热失控试验方法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碰撞试验方法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 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 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襄阳)、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汽车工程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高鹏、廉玉波、陆春、官秀文、刘志新、尹利超、宋光辉、叶磊、刘朝辉、王芳、 余堰虎、汪伟、王丹、李耀、林春景、彭旺、张红波、高振华、朱顺良、崔凤涛、张大志、艾龙才、陈顺东、李志强、 康燕语、魏长河、赵佳。 引 言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完善电动客车特殊的防水防尘、防火、可充电储能系统、充电 等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在满足GB 18384、GB 38031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现有传统客车标准、电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相关标准,主要参考的标准 有GB/T 31467.3-2015、GB/T 18487.1-2015及UNGTRNo.20。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M2 类、M3 类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电动客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客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8-20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757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 20071-2006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T 31498-2015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13094、GB/T 15089、GB/T 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池管理系统可以监控的最小蓄电池单元。 4 安全要求 4.1 通用安全要求 电动客车通用安全应符合GB 18384的要求。 4.2 防水防尘性能要求 4.2.1 整车涉水要求 按5.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整车涉水试验,试验完成后10min内,整车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1MΩ。 4.2.2 B级电压部件防护等级要求 按5.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防护等级试验,整车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以下部件的防护等级 应不低于IP67: a) 最低点位于客舱地板以下且距地面500mm以下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和与B级电压部件相连 的连接器; b) 安装在车顶且无防护装置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受电装置除外)。 4.2.3 整车浸水要求 按5.1.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整车浸水试验,试验完成后2h内车辆应不起火、不爆炸。 4.3 防火性能要求 4.3.1 B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要求 按5.2.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B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试验,B级电压部件所用绝缘材料阻燃性能应 满足表1的规定。 表1 B级电压部件所用绝缘材料阻燃性能要求 序号 部件总成 部件名称 标准要求 水平燃烧满足 GB/T 2408-2008规定的HB级 垂直燃烧满足 GB/T 2408-2008规定的V-0级 驱动电机系统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PCB电路板 √ √ 绝缘板 √ √ 绝缘纸 √ - 绝缘薄膜 √ - 电动压缩机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电暖风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DC/DC变换器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PCB电路板 √ √ 配电箱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充电插座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18 热收缩双壁管 热收缩双壁管 (所有尺寸规格) √ √ 19 波纹管 波纹管 (所有尺寸规格) √ √ 注:“-”该零件不需满足此项要求。 4.3.2 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之间应使用阻燃隔热材料,按5.2.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可 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试验,阻燃隔热材料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 8624- 2012中规定的A级要求,并且在300℃时导热系数应不大于0.04W/(m·K)。 4.4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要求 4.4.1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要求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按照5.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热失控试验,试验对象应不起火、不 爆炸。 4.4.2 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要求 除蓄电池单体外,可充电储能系统内其他非金属零部件,按照5.3.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可充电储 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试验,应满足以下阻燃要求: a)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零部件,其材质需满足水平燃烧HB级和垂直燃烧V-0级的要求: ---单个零部件质量≥50g; ---单个可充电储能系统内相同型号的零件总质量 >200g。 b) 其他非金属零部件材质满足水平燃烧HB75级和垂直燃烧V-2级的要求。 4.4.3 安装舱体隔离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舱体应与客舱隔离(引风装置除外),保证乘客不能触及到可充电储能系统。 若从客舱引风为可充电储能系统调节温度,则引风口应配置烟雾控制装置,可充电储能系统发生安全问 题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应不能从进风口进入客舱。 4.4.4 断开装置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熔断器和手动维修开关。 4.4.5 泄压透气装置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应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泄压压强应不大于50kPa。 4.4.6 异常报警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在由于单个电池热失控引起热扩散、进而导致乘员舱发生危险之前5min,应提供 一个热事件报警信号。 4.5 控制系统安全要求 4.5.1 制动信号优先要求 整车控制系统当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发生时,应只响应制动信号。 4.5.2 行驶中助力系统控制要求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需要整车断B级高压电的车辆异常情况时,在车速大于5km/h时应保持 转向系统维持助力状态或至少保持转向助力状态30s。 4.6 充电安全要求 4.6.1 充电接口安全要求 整车具备多个充电接口时,不执行充电工作的充电接口应不带电。 4.6.2 充电插座温度监控要求 车辆的充电插座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该装置应能根据温度变化传送相应信号给车辆,用于实现车 辆充电接口的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 4.7 车辆碰撞和侧翻后安全要求 4.7.1 车辆碰撞后安全要求 若有可充电储能系统其最低点距地面不超过1m(车辆空载状态),则应按照5.5.1规定的试验方法 进行碰撞试验,车辆在碰撞试验后应符合GB/T 31498-2015中4.2~4.4的要求。 4.7.2 车辆侧翻后安全要求 若电动客车需按照5.5.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上部结构强度试验,应在其可充电储能系统荷电量 (SOC)保持在30%~50%且处于B级电压上电状态下进行试验,试验后应符合GB/T 31498-2015中 4.2~4.4的要求。 4.7.3 车辆碰撞和侧翻试验豁免条款 当需要考核车辆碰撞安全要求的车型,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则视同符合4.7.1的要求。 a) 与已经通过碰撞试验的车型相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时: ---可充电储能系统(单体或总成)生产企业及类型相同; ---可充电储能系统能量相同或减小; ---箱体结构相同或加强; ---箱体安装结构相同或加强; ---电池包安装区域的车体结构不变或加强(结构开口尺寸相同或变小)。 b) 与已经通过碰撞试验且碰撞后对电池包无任何机械损伤的车型相比,满足以下条件时: ---电池包安装区域的车体结构不变或加强(结构开口尺寸相同或变小)。 5 试验方法 5.1 防水防尘 5.1.1 整车涉水试验 车辆应在300mm深的水池中,以5km/h~10km/h的速度行驶500m,时间3min~6min;如果 水池长度小于500m,应重复试验使涉水长度累计不小于500m,包括车辆在水池外的总试验时间应少 于10min。 按 GB 18384中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5.1.2 B级电压部件防护等级试验 按GB/T 4208的规定进行防护等级试验,试验后,按GB 18384中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进行绝缘电 阻测试。 5.1.3 整车浸水试验 车辆在断开A级和B级电压电路状态下,在水深500mm水池中浸泡24h。 5.2 防火性能 5.2.1 B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试验 水平燃烧和垂直燃烧按GB/T 2408-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 5.2.2 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试验 燃烧特性按GB 8624-2012的规定进行试验,导热系数按GB/T 10295的规定进行试验。 5.3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 5.3.1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试验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热失控试验。 5.3.2 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试验 水平燃烧和垂直燃烧按GB/T 2408-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 5.4 功能性安全防护 制造商根据4.4.3、4.4.4、4.4.5、4.5、4.6规定的各项功能防护要求,提供具体方案说明,检测机构据 此说明材料在零部件或实车上进行测试验证,并进行符合性判定。 5.5 车辆碰撞和侧翻安全 5.5.1 车辆碰撞安全试验 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车辆碰撞安全试验。 5.5.2 车辆侧翻安全试验 按GB 17578的规定进行上部结构强度试验。 6 实施日期 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 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热失控试验方法 A.1 试验对象 试验对象为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 A.2 试验方法 A.2.1 试验环境温度为22℃±5℃,相对湿度为15%~90%,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 A.2.2 使用平面状或者棒状加热装置,并且其表面应覆盖陶瓷、金属或绝缘层,加热装置的功率要求见 表A.1。完成试验对象与加热装置的装配,加热装置与蓄电池单体应直接接触,加热装置的尺寸规格应 不大于试验对象的被加热面;安装温度监测器,监测点温度传感器布置在远离热传导的一侧,即安装在 加热装置的对侧(如图A.1所示)。温度数据的采样间隔应小于1s,准确度要求为±2℃,温度传感器 尖端的直径应小于1mm。 表A.1 加热装置功率选择 试验对象电能E Wh 加热装置最大功率 E< 100 30~300 100≤E< 400 300~1000 400≤E< 800 300~2000 E≥800 >600 a) 硬壳及软包电池 b) 圆柱形电池-Ⅰ c) 圆柱形电池-Ⅱ 说明: ---加热装置 ---加热装置(电阻丝) ---温度监测器 图A.1 加热触发时温度传感器的布置位置示意图 A.2.3 将试验对象充电到100%SOC后,再对试验对象用1C倍率充电电流继续充电12min。立刻启 动加热装置,并以其最大功率对试验对象进行持续加热,当发生热失控或者A.2.2定义的监测点温度达 到300℃时,停止触发,关闭加热装置。 A.2.4 热失控试验判定条件如下: a) 试验对象产生电压降,且下降值超过初始电压的25%; b) 监测点温度达到电池厂商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 c) 监测点的温升速率dT/dt≥1℃/s,且持续3s以上。 当a)和c)或者b)和c)发生时,判定发生热失控。 A.2.5 加热过程中及加热结束1h内,如果发生起火、爆炸现象,则试验终止。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碰撞试验方法 B.1 试验场地 试验场地应能容纳移动壁障驱动系统、被撞车碰撞后移动和试验设备的安装。车辆发生碰撞和移 动的场地应水平、平整,路面摩擦系数不小于0.5。 B.2 试验前的车辆准备 B.2.1 可充电储能系统荷电量应调整为30%~50%SOC,对于纯电动客车,整车应处于上电状态,对 于混合动力客车,整车可处于低压上电状态。 B.2.2 试验车辆应为整备质量状态。 B.2.3 车窗应为关闭状态,车门处于关闭但不锁止状态。 B.2.4 挡位应处于空挡状态,驻车制动器松开。 B.2.5 轮胎气压应调整到制造商规定的气压值。 B.2.6 试验车辆放置应保证车轴处于水平。 B.3 试验条件 B.3.1 试验车辆应保持静止。 B.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