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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38032-2020 (GB38032-2020) | 中文名称 |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 英文名称 | Electric buses safety requiremen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T47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80.20 | 字数估计 | 14,154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实施日期 | 2021-01-01 | 起草单位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38032-2020
Electric buses safety requirements
ICS 43.080.20
T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2020-05-12发布
2021-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安全要求 1
4.1 通用安全要求 1
4.2 防水防尘性能要求 1
4.3 防火性能要求 2
4.4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要求 3
4.5 控制系统安全要求 3
4.6 充电安全要求 4
4.7 车辆碰撞和侧翻后安全要求 4
5 试验方法 4
5.1 防水防尘 4
5.2 防火性能 5
5.3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 5
5.4 功能性安全防护 5
5.5 车辆碰撞和侧翻安全 5
6 实施日期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热失控试验方法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碰撞试验方法 8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
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
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襄阳)、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汽车工程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高鹏、廉玉波、陆春、官秀文、刘志新、尹利超、宋光辉、叶磊、刘朝辉、王芳、
余堰虎、汪伟、王丹、李耀、林春景、彭旺、张红波、高振华、朱顺良、崔凤涛、张大志、艾龙才、陈顺东、李志强、
康燕语、魏长河、赵佳。
引 言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完善电动客车特殊的防水防尘、防火、可充电储能系统、充电
等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在满足GB 18384、GB 38031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现有传统客车标准、电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相关标准,主要参考的标准
有GB/T 31467.3-2015、GB/T 18487.1-2015及UNGTRNo.20。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M2 类、M3 类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电动客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客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8-20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757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 20071-2006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T 31498-2015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13094、GB/T 15089、GB/T 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池管理系统可以监控的最小蓄电池单元。
4 安全要求
4.1 通用安全要求
电动客车通用安全应符合GB 18384的要求。
4.2 防水防尘性能要求
4.2.1 整车涉水要求
按5.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整车涉水试验,试验完成后10min内,整车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1MΩ。
4.2.2 B级电压部件防护等级要求
按5.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防护等级试验,整车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以下部件的防护等级
应不低于IP67:
a) 最低点位于客舱地板以下且距地面500mm以下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和与B级电压部件相连
的连接器;
b) 安装在车顶且无防护装置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受电装置除外)。
4.2.3 整车浸水要求
按5.1.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整车浸水试验,试验完成后2h内车辆应不起火、不爆炸。
4.3 防火性能要求
4.3.1 B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要求
按5.2.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B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试验,B级电压部件所用绝缘材料阻燃性能应
满足表1的规定。
表1 B级电压部件所用绝缘材料阻燃性能要求
序号 部件总成 部件名称
标准要求
水平燃烧满足
GB/T 2408-2008规定的HB级
垂直燃烧满足
GB/T 2408-2008规定的V-0级
驱动电机系统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PCB电路板 √ √
绝缘板 √ √
绝缘纸 √ -
绝缘薄膜 √ -
电动压缩机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电暖风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DC/DC变换器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PCB电路板 √ √
配电箱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充电插座
外壳 √ √
线缆绝缘层 √ √
18 热收缩双壁管
热收缩双壁管
(所有尺寸规格)
√ √
19 波纹管
波纹管
(所有尺寸规格) √ √
注:“-”该零件不需满足此项要求。
4.3.2 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之间应使用阻燃隔热材料,按5.2.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可
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试验,阻燃隔热材料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 8624-
2012中规定的A级要求,并且在300℃时导热系数应不大于0.04W/(m·K)。
4.4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要求
4.4.1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要求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按照5.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热失控试验,试验对象应不起火、不
爆炸。
4.4.2 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要求
除蓄电池单体外,可充电储能系统内其他非金属零部件,按照5.3.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可充电储
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试验,应满足以下阻燃要求:
a)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零部件,其材质需满足水平燃烧HB级和垂直燃烧V-0级的要求:
---单个零部件质量≥50g;
---单个可充电储能系统内相同型号的零件总质量 >200g。
b) 其他非金属零部件材质满足水平燃烧HB75级和垂直燃烧V-2级的要求。
4.4.3 安装舱体隔离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舱体应与客舱隔离(引风装置除外),保证乘客不能触及到可充电储能系统。
若从客舱引风为可充电储能系统调节温度,则引风口应配置烟雾控制装置,可充电储能系统发生安全问
题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应不能从进风口进入客舱。
4.4.4 断开装置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熔断器和手动维修开关。
4.4.5 泄压透气装置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应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泄压压强应不大于50kPa。
4.4.6 异常报警要求
可充电储能系统在由于单个电池热失控引起热扩散、进而导致乘员舱发生危险之前5min,应提供
一个热事件报警信号。
4.5 控制系统安全要求
4.5.1 制动信号优先要求
整车控制系统当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发生时,应只响应制动信号。
4.5.2 行驶中助力系统控制要求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需要整车断B级高压电的车辆异常情况时,在车速大于5km/h时应保持
转向系统维持助力状态或至少保持转向助力状态30s。
4.6 充电安全要求
4.6.1 充电接口安全要求
整车具备多个充电接口时,不执行充电工作的充电接口应不带电。
4.6.2 充电插座温度监控要求
车辆的充电插座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该装置应能根据温度变化传送相应信号给车辆,用于实现车
辆充电接口的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
4.7 车辆碰撞和侧翻后安全要求
4.7.1 车辆碰撞后安全要求
若有可充电储能系统其最低点距地面不超过1m(车辆空载状态),则应按照5.5.1规定的试验方法
进行碰撞试验,车辆在碰撞试验后应符合GB/T 31498-2015中4.2~4.4的要求。
4.7.2 车辆侧翻后安全要求
若电动客车需按照5.5.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上部结构强度试验,应在其可充电储能系统荷电量
(SOC)保持在30%~50%且处于B级电压上电状态下进行试验,试验后应符合GB/T 31498-2015中
4.2~4.4的要求。
4.7.3 车辆碰撞和侧翻试验豁免条款
当需要考核车辆碰撞安全要求的车型,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则视同符合4.7.1的要求。
a) 与已经通过碰撞试验的车型相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时:
---可充电储能系统(单体或总成)生产企业及类型相同;
---可充电储能系统能量相同或减小;
---箱体结构相同或加强;
---箱体安装结构相同或加强;
---电池包安装区域的车体结构不变或加强(结构开口尺寸相同或变小)。
b) 与已经通过碰撞试验且碰撞后对电池包无任何机械损伤的车型相比,满足以下条件时:
---电池包安装区域的车体结构不变或加强(结构开口尺寸相同或变小)。
5 试验方法
5.1 防水防尘
5.1.1 整车涉水试验
车辆应在300mm深的水池中,以5km/h~10km/h的速度行驶500m,时间3min~6min;如果
水池长度小于500m,应重复试验使涉水长度累计不小于500m,包括车辆在水池外的总试验时间应少
于10min。
按 GB 18384中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5.1.2 B级电压部件防护等级试验
按GB/T 4208的规定进行防护等级试验,试验后,按GB 18384中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进行绝缘电
阻测试。
5.1.3 整车浸水试验
车辆在断开A级和B级电压电路状态下,在水深500mm水池中浸泡24h。
5.2 防火性能
5.2.1 B级电压部件阻燃性能试验
水平燃烧和垂直燃烧按GB/T 2408-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
5.2.2 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安装舱体)与客舱间阻燃隔热性能试验
燃烧特性按GB 8624-2012的规定进行试验,导热系数按GB/T 10295的规定进行试验。
5.3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
5.3.1 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试验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热失控试验。
5.3.2 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零部件材料阻燃试验
水平燃烧和垂直燃烧按GB/T 2408-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
5.4 功能性安全防护
制造商根据4.4.3、4.4.4、4.4.5、4.5、4.6规定的各项功能防护要求,提供具体方案说明,检测机构据
此说明材料在零部件或实车上进行测试验证,并进行符合性判定。
5.5 车辆碰撞和侧翻安全
5.5.1 车辆碰撞安全试验
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车辆碰撞安全试验。
5.5.2 车辆侧翻安全试验
按GB 17578的规定进行上部结构强度试验。
6 实施日期
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
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热失控试验方法
A.1 试验对象
试验对象为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
A.2 试验方法
A.2.1 试验环境温度为22℃±5℃,相对湿度为15%~90%,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
A.2.2 使用平面状或者棒状加热装置,并且其表面应覆盖陶瓷、金属或绝缘层,加热装置的功率要求见
表A.1。完成试验对象与加热装置的装配,加热装置与蓄电池单体应直接接触,加热装置的尺寸规格应
不大于试验对象的被加热面;安装温度监测器,监测点温度传感器布置在远离热传导的一侧,即安装在
加热装置的对侧(如图A.1所示)。温度数据的采样间隔应小于1s,准确度要求为±2℃,温度传感器
尖端的直径应小于1mm。
表A.1 加热装置功率选择
试验对象电能E
Wh
加热装置最大功率
E< 100 30~300
100≤E< 400 300~1000
400≤E< 800 300~2000
E≥800 >600
a) 硬壳及软包电池 b) 圆柱形电池-Ⅰ c) 圆柱形电池-Ⅱ
说明:
---加热装置
---加热装置(电阻丝)
---温度监测器
图A.1 加热触发时温度传感器的布置位置示意图
A.2.3 将试验对象充电到100%SOC后,再对试验对象用1C倍率充电电流继续充电12min。立刻启
动加热装置,并以其最大功率对试验对象进行持续加热,当发生热失控或者A.2.2定义的监测点温度达
到300℃时,停止触发,关闭加热装置。
A.2.4 热失控试验判定条件如下:
a) 试验对象产生电压降,且下降值超过初始电压的25%;
b) 监测点温度达到电池厂商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
c) 监测点的温升速率dT/dt≥1℃/s,且持续3s以上。
当a)和c)或者b)和c)发生时,判定发生热失控。
A.2.5 加热过程中及加热结束1h内,如果发生起火、爆炸现象,则试验终止。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碰撞试验方法
B.1 试验场地
试验场地应能容纳移动壁障驱动系统、被撞车碰撞后移动和试验设备的安装。车辆发生碰撞和移
动的场地应水平、平整,路面摩擦系数不小于0.5。
B.2 试验前的车辆准备
B.2.1 可充电储能系统荷电量应调整为30%~50%SOC,对于纯电动客车,整车应处于上电状态,对
于混合动力客车,整车可处于低压上电状态。
B.2.2 试验车辆应为整备质量状态。
B.2.3 车窗应为关闭状态,车门处于关闭但不锁止状态。
B.2.4 挡位应处于空挡状态,驻车制动器松开。
B.2.5 轮胎气压应调整到制造商规定的气压值。
B.2.6 试验车辆放置应保证车轴处于水平。
B.3 试验条件
B.3.1 试验车辆应保持静止。
B.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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