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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38469-2019 (GB38469-2019) | | 中文名称 | 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 英文名称 | 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marine coating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G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87.040 | | 字数估计 | 7,79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38469-2019
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marine coatings
ICS 87.040
G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2019-12-31发布
2020-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冶建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海虹老人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上海一品颜料有限公
司、珠海市氟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中涂化工(上海)有限公司、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安特种涂料有限公司、永记造漆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浙江明泉工业涂装有限
公司、中国船级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春海、季军宏、龚暄威、张永刚、李跃武、史优良、危春阳、童惠荣、王丹英、
侯汉亭、张辉、熊喜竹、王磊、严杰、王素琴、王海洋、卫国英。
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涂料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容许限量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测试方
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钢材、轻合金、玻璃钢等作为船体主要材料制造的船舶用各类船舶涂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用防火涂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 24408-2009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5011-2010 船舶防污漆中滴滴涕含量的测试及判定
GB/T 26085-2010 船舶防污漆锡总量的测试及判定
GB 30981-2014 建筑钢结构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33395-2016 涂料中石棉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船[舶] ship;vessel
能航行、停泊于水域,从事运载、作战、作业、科研等的构造物。
[GB/T 7727.1-2008,定义2.1]
3.2
钢质船 steelship
用钢材作为船体结构主要材料的船。
[GB/T 7727.1-2008,定义9.1]
3.3
船舶涂料 marinecoatings
涂于船舶各部位,能防止海水、海洋大气腐蚀和海生物附着及满足船舶特种要求的各种涂料的统称。
[GB 12900-1991,定义2.4.2]
3.4
在所处大气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可以自然蒸发的任何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GB/T 5206-2015,定义2.270]
3.5
VOC含量 VOCcontent
在规定的条件下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
[GB/T 5206-2015,定义2.271]
3.6
防污漆 anti-foulingpaint
施涂于船体水下部分或其他水下结构以防止生物生长的一类涂料。
[GB/T 5206-2015,定义2.19]
3.7
生物杀伤剂 biocide
加入涂料中,防止生物体通过微生物降解作用侵蚀底材、涂料或其漆膜的一类添加剂。
[GB/T 5206-2015,定义2.27]
4 产品分类
本标准中船舶涂料分为车间底漆、底漆、面漆、通用底漆、防污漆、维修漆、其他涂料。
防污漆又分为:
---Ⅰ型指含生物杀伤剂的自抛光型或磨蚀型防污漆;
---Ⅱ型指含生物杀伤剂的非自抛光型或非磨蚀型防污漆;
---Ⅲ型指不含生物杀伤剂的非自抛光型或非磨蚀型的防污漆。
5 要求
5.1 溶剂型涂料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应符合表1的限量要求。该限量要求仅限于钢
质船用船舶涂料,不包括船舶制造中各类零部件用涂料。
表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限量要求
产品类型 限量值/(g/L)
车间底漆
无机类 ≤ 700
有机类 ≤ 680
底漆a ≤ 550
面漆b ≤ 500
通用底漆c ≤ 400
防污漆
Ⅰ型和Ⅱ型 ≤ 500
Ⅲ型 ≤ 450
维修漆d ≤ 600
其他涂料e ≤ 500
按产品明示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
进行测定。
a 应用于舱室之外的船舶目标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栏杆、外部船体、甲板)底材的防腐涂料。
b 应用于非浸水区域起美化作用的表面涂料。
c 应用于包括压载舱在内的各种舱室部位的底材的防腐涂料。
d 应用于船舶修补涂装时所使用的各类涂料。
e 不属于上述产品类型的船舶涂料,不包括船舶涂装时的特种涂料品种,如标志漆、防锈油等。
5.2 各类船舶涂料产品中限用溶剂、重金属、生物杀伤剂、石棉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2的限量要求。
船舶制造中各类零部件用涂料应符合表2中重金属、石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不测试限用溶剂、生物
杀伤剂)。
表2 限用溶剂、重金属、生物杀伤剂、石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项 目 限量值
限用溶剂含量a/%
甲苯(限溶剂型涂料) ≤ 15
苯 ≤ 1
甲醇(限无机类涂料) ≤ 1
卤代烃总和b ≤ 1
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c ≤ 1
重金属含量d(限色漆)/(mg/kg)
铅(Pb) ≤ 1000
镉(Cd) ≤ 100
六价铬(Cr6+) ≤ 1000
汞(Hg) ≤ 1000
生物杀伤剂含量(限Ⅰ型和Ⅱ型防污
漆)/(mg/kg)
有机锡d 不得使用e
滴滴涕a(DDT) 不得使用f
石棉含量 无阈值g
a 溶剂型涂料按产品明示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
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水性涂料不考虑稀释配比。
b 包括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化碳。
c 包括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
d 按产品明示的配比(稀释剂无须加入)混合各组分样品,并制备厚度适宜的涂膜。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干燥条
件下,待涂膜完全干燥后,对干涂膜进行测定。
e 按照GB/T 26085-2010方法检测到的锡总量≤2500mg/kg,可认为没有使用有机锡。
f 按照GB/T 25011-2010方法检测到的滴滴涕含量≤1000mg/kg,可认为没有使用滴滴涕。
g 无阈值是指产品不得检出石棉。按照 GB/T 33395-2016中方法检测到的石棉含量≤0.1%,可认为未检出
石棉。
6 测试方法
6.1 取样
产品按GB/T 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6.2 试验方法
6.2.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按GB 30981-2014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
6.2.2 甲苯含量的测定按GB 24408-2009中附录D的规定进行。
6.2.3 苯含量、甲醇含量的测定按GB 30981-2014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
6.2.4 卤代烃含量的测定按GB 30981-2014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
6.2.5 水性涂料中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的测定按GB 24408-2009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溶剂型涂料
中乙二醇醚和醚酯含量的测定按GB 24408-2009中附录D的规定进行。
6.2.6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按GB 24408-2009中附录E和附录F的规定进行。
6.2.7 有机锡含量的测定按GB/T 26085-2010的规定进行。
6.2.8 滴滴涕含量的测定按GB/T 25011-2010的规定进行。
6.2.9 石棉含量的测定按GB/T 33395-2016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型式检验项目
7.1.1 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7.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关键原材料来源及产品施工配比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7.2 检验结果的判定
7.2.1 检验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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