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46860-2025, GB46860-2025
| 标准编号 | GB 46860-2025 (GB46860-2025) | | 中文名称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 | | 英文名称 | Unique product identification code for civil unmanned aircraf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V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20 | | 字数估计 | 11,180 |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 实施日期 | 2027-01-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46860-202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
ICS 49.020
CCSV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
2025-12-02发布
2027-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编码规则 2
4.1 制造商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2
4.2 个人组装或拼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2
5 登记备案 3
6 产品外包装标识 3
7 机体表面标识 4
8 存储与安全 4
9 报送与广播 5
10 标准的实施 5
参考文献 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唯一产品识别码的编码规则、登记备案、产品外包装标识、
机体表面标识、存储与安全、报送与广播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产品全生存周期的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模型航空器与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
注1:模型航空器是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载人,不具有自动的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飞行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
器,包括自由飞、线控、直接目视视距内人工不间断遥控、借助第一视角人工不间断遥控的模型航空器等。
注2: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是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m,最大起飞重量小于0.25kg,最大飞行水平距离不超
过100m,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8km/h,且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不搭载拍摄和测控
设备,全程可以依靠人工操作进行飞行的遥控玩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8284 快速响应矩阵码
GB/T 18347 128条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军事用途,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
注1: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注2:包括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3.2
符合特定规则,用于唯一标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产品身份的编码。
3.3
制造商 manufacturer
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生产制造或通过委托代理加工方式组织整机生产制造,并拥有最终
整机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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