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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88-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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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88-2008 英文版 514 GB 4706.88-2008 [PDF]天数 <=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带动力刷的湿或干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88-2008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4706.88-2008 (GB4706.88-2008)
中文名称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带动力刷的湿或干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wet and dry vacuum cleaners, including power brush,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se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K09
国际标准分类 13.120
字数估计 26,276
发布日期 2008-06-13
实施日期 2009-07-01
采用标准 IEC 60335-2-69-1997,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0号(总第123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 均适用:增加下述内容:本部分适用于电动吸尘器并包括专门指定作工业用和商用的带有或不带附件的湿吸、干吸或湿干兼吸的器具和驻立式设备, 例如供从工作台和生产器具上去除粉尘之类用的抽吸器件。注

GB 4706.88-2008 ICS 13.120 K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带动力刷的 湿或干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IEC 60335-2-69:1997,IDT) 2008-06-13发布 2009-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IEC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定义 1 3 总体要求 2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2 5 空章 2 6 分类 2 7 标志和说明 2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3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3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3 11 发热 3 12 空章 3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3 14 空章 3 15 耐潮湿 3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4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4 18 耐久性 4 19 非正常工作 5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5 21 机械强度 5 22 结构 5 23 内部布线 6 24 元件 6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6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7 27 接地措施 7 28 螺钉和连接 7 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7 30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7 31 防锈 7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7 图101 冲击试验装置 7 附录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引用文件 8 附录AA(规范性附录) 收集危害健康粉尘用的吸尘器、垃圾清扫机和集尘器的特殊要求 9 附录BB(资料性附录) 遭遇起爆条件时有爆炸危险的粉尘表 15 图AA.1 警告标签 14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前言 GB 4706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35-2-6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工业和商用带动力刷的 湿或干吸尘器的特殊要求》(1997)第二版。 本部分应与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部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通用要求,第二部分为产品的安全特殊 要求。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4706.1-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 “代替”的部分,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修改”的部分,表示GB 4706.1-1998相应 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本部分中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的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本部分中写 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符合GB 4706.1-199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将引用的IEC 312:1981标准改为相应的国家标准GB/T 20291-2006《家用真空吸尘器性 能测试方法》(IEC 60312:2004,IDT)。 本部分的附录属性按GB 4706.1-1998中的附录属性规定。 本部分增加的条款、注释和图表应自101起开始编号。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器具分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工商大学、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洪盳平、傅玉颖、李继萍、何阳春、王玉波、刘旭、尚卫东。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IEC 前言 1)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是由各会员国电工委员会(IEC 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全球性标准化组 织。IEC 的任务是促进电工和电子领域内与标准化有关的一切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IEC 除了 开展其他活动外,还颁布国际标准。其制定工作委托给各技术委员会。任何对所涉及问题感兴趣的 IEC 国家委员会均可参与这项工作。与IEC 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也可以参加。 IEC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根据这两个组织间的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密切合作。 2) 由所有对此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EC 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 议,尽可能接近地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所提出的文献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发布,且在此意 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4)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 各国家委员会同意尽可能地把IEC 国际标准明白无误地应用到 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中去。IEC 标准与相应国家和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不一致,应在国家和地区标准中 明确阐述。 5) IEC 不提供认可标记,也不对任何声称符合其某一标准的设备承担责任。 6) 注意到本标准中某些组成部分有成为专利主题的可能,IEC 不对识别任何或所有的专利权承 担责任。 IEC 60335系列标准的本部分是由IEC 第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所属第61J “工业用电动清洗器具”分委员会制定。 IEC 60335-2-69的第二版取消和替代1992年出版的第一版。 本标准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FDIS 表决报告 61J/57/FDIS 61J/72/RVD 关于表决批准本标准的详细情况,可在上表中指出的表决报告中查明。 本第二部分是准备与IEC 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改件结合使用,它是建立在该标准第三版 (1991)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第二部分补充或修改IEC 60335-1的对应条款,以便转化为IEC 标准:工业和商用带动力刷的湿 或干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附录AA是本标准整体的一部分。 附录BB仅提供信息。 附录AA不包括要考虑的过滤试验的详细内容。 由SC61J考虑的试验是: 1) 凝结核(CN); 2) 分散的油微粒(DOP); 3) 氯化钠(NaCl); 4) 石灰石粉尘。 如第一部分的个别条款在本第二部分未提到时,如果合理,该条款仍然适用。在本标准中说明“增 加”、“修改”或“代替”时,第一部分中有关正文应作相应修改。 注: 1) 使用以下印刷字体: ---要求本身:罗马体;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试验规范:斜体; ---说明事项:小罗马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定义。当第一部分的一个定义涉及一个形容词时,在第二部分中这个形容词和所相关 的名词也要用黑体。 2) 对IEC 60335-1增加的条款、注释和图表应自101起开始编号,增加的附录标明字母AA、BB等。 下述的附加差异存在于一些国家: ---2.2.9:在IEC 60312的A1.1.2中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地毯(美国)。 ---6.1:在一些国家,允许是0类和0Ⅰ类的吸尘器(日本); 使用时随身携带的器具可以是Ⅰ类、Ⅱ类或Ⅲ类(美国)。 ---7.1:要求有其他标志(美国)。 ---7.9:如果电极驱动电刷则应有指示器(美国)。 ---7.12:要求有附加说明(美国)。 ---15.2:试验被不同地进行(美国)。 ---22.2:在水抽吸清洁器具的电源电路中不需要全极断开的开关。 ---25.5:Y型连接仅适用于安装在吸尘器中的自动线圈。 ---25.7:PVC软线不适用。 ---25.14:不进行试验(美国)。 ---26.1:吸尘器应是Ⅰ类、Ⅱ类或Ⅲ类;在一些国家,允许是0类和0Ⅰ类的吸尘器。 ---32章::除IEC 60335-2-69的附录AA外,负责劳动保护的国家健康部门可以提出专门要求(英国、德国)。 ---AA.22.101:对木材,粉尘等级 M或 H是合适的(德国)。 ---AA.22.110:在粉尘等级 M(根据使用说明,适用于木材)和 H的器具中,基本过滤器应低于大气压强(德国)。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带动力刷的 湿或干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下述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电动吸尘器并包括专门指定作工业用和商用的带有或不带附件的湿吸、干吸或湿干 兼吸的器具和驻立式设备,例如供从工作台和生产器具上去除粉尘之类用的抽吸器件。 注:商用是供旅馆、学校、医院、工厂、商店及办公室内使用,而不是供一般的料理家务之用。 本部分也适用于收集有害灰尘,如石棉,或有附加要求的液体的器具。 本部分也适用于原动机采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但必须考虑其效应。 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注3的最初两行: ---GB 4706.7适用供家用的器具; ---集中设置的驻立式吸尘系统;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蒸气或可燃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对蓄电池驱动的器具,应参考IEC 60335-2-72。 2 定义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9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真空电动机的正常工作,其输入功率Pm 的计算如下: Pm =0.5(Pf+Pi) 式中: Pf---器具装上制造厂提供的喷嘴和软管工作3min时测得的最大输入功率,单位为瓦特(W); Pi---紧随打开了喷嘴工作3min之后器具在喷嘴堵塞情况下工作20s时的输入功率,单位为瓦 特(W)。 在进气总管堵塞时,使用来确保提供气流以冷却电动机的任何一个阀门或类似装置不起作用。 Pf和Pi在如下情况测得:电源电压调到额定电压;若额定电压范围的限差不超过其电压范围平均 值的10%,以额定电压范围的平均值供电;若额定电压范围的限差超过其电压范围平均值的10%,则试 验在供电电压调到额定电压范围上限的情况下进行。 器具测试时装有干净的滤尘器和集尘袋,如果还带有收集液体的容器,则应空着。如果器具只带一 根软管使用,则拆下可卸的吸嘴并将软管伸直展开。如果器具带有备用的软管,则工作时不使用该 软管。 电驱动装置处于工作状态,但不能同地面或任何其他表面接触,或者同用来封闭吸气管的装置相 接触。 正常负载等于电搅动装置(如电动刷子)的平均负载Pr,测定如下: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搅动装置在符合GB/T 20291-2006中5.1.1.2规定的地毯上工作; ---装置以下述方式使用时,测定平均负载Pr; 装置按制造厂说明设定后,宜按产生最高负载的方向,以超过5m的距离移动两次。 ---与气流有关的电动机在与测定Pf 同样的条件下工作,即:气流不加限制,测量在3min后 进行; ---按照制造厂的建议,将装置调到适应地毯绒毛的高度; ---必须以通常的方式缓慢移动搅动装置越过地毯,以免地毯损坏。 2.101 用于从器具排放污水的泵。 如果有污水排放泵,通常操作如下: 在器具的污水出口处不接装任何污水排放管,泵排放污水,除非排放管永久性地接装在器具上。真 空电动机应在试验期间运转,除非装了阻止两台电动联合操作的联锁装置。 3 总体要求 GB 4706.1-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GB 4706.1-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5 空章 6 分类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在电击防护方面,吸尘器及其附属装置应属Ⅰ类、Ⅱ类或Ⅲ类。 携带在身体上使用的器具应属Ⅱ类或Ⅲ类。 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6.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带有吸水功能的器具的结构应使清洗液和泡沫都不能渗入电动机或与带电部件相接触。 器具应至少为GB 4208-1993规定的IPX4。 通过视检和19.101的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7 标志和说明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电驱动吸嘴的最大额定输入功率应标示在器具电源插座附近。 ---用于吸尘器湿用的电驱动吸嘴应标示:“不要浸没”。 7.9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真空泵电机的运行和控制真空泵电机的开关位置是一一对应的。 7.1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下述内容的要义应在使用说明中提出: “该器具也适于商用,例如在旅馆、学校、医院、工厂、商店、办公室、租赁商行中使用,而不适于一般 的家用。”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假如合适,下述警告也应包括在使用说明中: “警告!本器具不适合于收集危险粉尘。” “警告!本器具仅供干态使用,不应使用或存放在室外潮湿环境中”。 对器具上插座使用的任何限制应在使用说明中清楚规定。 对湿式抽吸器具,使用说明应清楚规定: “警告!如果泡沫/液体溢出,立即切断电源。” 器具的使用说明应包括对水位限制装置定期清洗和对损坏迹象做检查的说明。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8.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将湿式抽吸器具收集的脏液看作是有导电性的。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无要求。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4706.1-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11 发热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3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如果安装热电偶或其他布线必须拆卸器具,则安装前后在可能的最低负载下(例如:封闭吸气口、刷 子不与地面接触、脱开离合器等)测量输入功率,以检查装配是否已正确完成。 11.4 不适用。 11.5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对于发热试验,驱动动力刷的电机的正常负载Pr可以用一个制动装置或其他方式加以模拟。 11.6 不适用。 12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3.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几台电动机同时工作的Ⅰ类器具3.5mA 14 空章 15 耐潮湿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1.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湿吸的器具应在15.2规定的清洗液打湿的水平面上工作10min。 在实际操作中,吸出物含有大量空气使抽吸电机不会过载;但仍需查看输入负载以免过载。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15.2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带有液体容器的器具,在结构上应使液体过满、及器具不稳定和手持式器具的翻倒所造成的液体溢 出,都不会影响其电气绝缘。 通过下述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给有液体容器和装备了输入插口的器具配备一个合适的连接器和软电缆或软线;给有液体容器和 X型连接的器具配备表11规定的最小截面积的软线,其他器具按交货状态试验。 将器具的液体容器用含约1% NaCl的水溶液注满,然后,再用等于容器容量的15%,或是0.25L 同浓度水溶液,两者中取量多者,在1min时间内持续地注入容器。 手持式器具和不稳定器具的容器完全注满后,盖上盖子,使其从正常使用的最不利位置翻倒并留在 该位置5min,除非器具自动返回正常使用位置。 注101:将器具放在一个与水平呈10°倾角的支承面并处于正常使用时最不利位置上,其液体容器注至制造厂使用 说明中规定液位高度的一半,如果在其顶部以最不利的水平方向施加一个180N的力时,器具就会翻倒, 则认为这些器具是不稳定的。 器具接着经受下述试验: 器具的吸嘴放置在一个水槽里,水槽底面与支承器具的表面持平。水槽里注入高于槽底5mm的 清洁剂,此液位在试验全过程中保持不变。 清洗液由每8L水中放入20g的NaCl和1mL的质量浓度为28%的十二烷基硫酸钠的水溶液所 组成。 注102:用于吸水式清洗器具溢水试验的溶液应存储在低温环境中,而且应在配制好7d内使用。 十二烷基硫酸钠的化学名称是C12H25NaSO4。 容器被液体完全注满后,器具接着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运行5min。 这些试验后,器具应立即经受16.3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只是器具的试验电压为: ---基本绝缘:1000V; ---附加绝缘:2750V; ---加强绝缘:3750V。 视检应表明任何可能进入器具的液体都应该符合本部分的要求。特别是,绝缘体上没有能导致爬 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低于29.1规定限值的水迹。 注103:经受15.3试验的器具,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放置24h。 由于器具结构使得污液不能溢出容器,则认为19.101规定的试验是适当的。 15.3 该条修改如下: 将(93±2)% 改为(93±6)%。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 4706.1-1998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18 耐久性 18.101 器具的结构应使其在正常使用时不会有足以削弱符合本部分要求的任何电气或机械失效。不 能由于发热、振动等,导致绝缘损坏、触点和接头松动。 18.102 装有自复位热断路器的电动机应以等于额定电压1.1倍的电压供电,在锁定转子的情况下,几 分钟内将使热断路器动作,直到热断路器完成200个工作周期。 18.103 在18.102的试验完成后,器具应能经受第16章的试验。 GB 4706.88-2008/IEC 60335-2-69:1997 19 非正常工作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限制热散发”即“容器内没有液体”。 19.7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风机叶片不能作为易咬住的零件。 带动力刷的吸尘器要锁定刷子进行试验。 19.9 不适用。 19.10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对于本试验,径向涡轮可能的最低负载可以通过封闭空气入口得到。其他涡轮型式可以有不同特征。在 吸尘器驱动一个刷子或搅动器的情况下,应拆除传动带。 19.101 具有配备了关闭装置或阀门容器的器具,要再次经受15.2的试验。 使断流阀或其他流体关闭装置不起作用。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独立的关闭装置,只要它们已顺利通 过运行3000次的试验,每一次只使其中的一个不起作用。否则使所有未通过试验的装置都不起作用。 注101:抽吸气液混合物时务必小心以防抽吸泵单元的电动机过载。应观察输入功率以避免过载。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0.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本要求不适用于旋转的刷子和类似装置,也不适用于在安装允许改变用途的附件时外露的运动 部件。 21 机械强度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该章作如下修改: 值0.5J±0.04J改为1.0J±0.04J。 21.101 在正常使用时易受冲击的器具部件应进行下述试验: 如果易遭受冲击部件的失效会导致不能符合本规范要求,则在正常清洗工作时,机器上可能受到冲 击或打击的任何位置,应经受一次具有冲击能量6.75Nm的打击。自立式机器上的冲击力应通过一直 径50.8mm和质量0.535kg的钢球从1.3m高度处跌落,或由悬挂在一绳索上充当一个钟摆从1.3m 高度落下进行施加。 22 结构 GB 4706.1-1998的该章除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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