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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91-201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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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91-2011 英文版 189 GB 5091-2011 [PDF]天数 <=3 压力机用安全防护装置技术要求 GB 5091-2011 有效
GB 5091-1985 英文版 439 GB 5091-1985 [PDF]天数 <=4 压力机的安全装置技术要求 GB 5091-1985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5091-2011 (GB5091-2011)
中文名称 压力机用安全防护装置技术要求
英文名称 [GB/T 5091-2011] Specification of safeguard for press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J62
国际标准分类 25.120.10
字数估计 7,726
发布日期 2011-12-05
实施日期 2012-10-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5091-1985
引用标准 GB 4584; GB 5092; GB 5093; GB 5226.1-2008; GB/T 8196-2003; GB 12265.3-1997; GB/T 15706.1; GB/T 15706.2; GB/T 16855.1-2008; GB 17120; GB/T 18831-2010; GB/T 19671-2005; GB/T 19876-2005; GB 2382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机工作危险区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设计、制造和安装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制造、改造压力机时选用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GB 5091-2011: 压力机用安全防护装置技术要求 GB 5091-2011 英文名称: [GB/T 5091-2011] Specification of safeguard for presses ICS 25.120.10 J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5091-1985 2011-12-05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3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5091-1985《压力机的安全装置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 5091-1985相比,主要 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联锁防护装置要求(见第7章); ---修改了固定式防护装置的要求(见第5章,见1985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要求(见第6章,见1985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双手操纵装置的要求(见第8章,见1985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光电保护装置的要求(见第9章,见1985年版的第6章); ---修改了感应式安全装置的要求(见第10章,见1985年版的第7章); ---删除了翻板式安全装置(见1985年版的第8章); ---删除了推手式安全装置(见1985年版的第9章); ---删除了拉手式安全装置(见1985年版的第10章); ---删除了附录A(见1985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青锻锻 压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立强、朱平、邢吉柏、李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091-1985。 压力机用安全防护装置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机工作危险区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设计、制造和安装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制造、改造压力机时选用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584 压力机用光电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GB 5092 压力机用感应式安全装置技术条件 GB 5093 压力机用手持电磁吸盘 技术条件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8196-2003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 12265.3-1997 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 15706.1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SO 12100-1) GB/T 15706.2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 12100-2) GB/T 16855.1-2008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ISO 13849-1:2006,IDT) GB 17120 锻压机械 安全技术条件 GB/T 18831-2010 机械安全 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 设计和选择原则 GB/T 19671-2005 机械安全 双手操纵装置 功能状况及设计原则 GB/T 19876-2005 机械安全 与人体部位接近速度相关防护设施的定位 GB 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3 术语和定义 GB 17120、GB/T 15706.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GB 17120、GB/T 15706.2和GB/T 18831的要求,并应至少满足下列安全 功能要求之一: a) 在滑块运行期间,人体的任一部分不能进入工作危险区; b) 在滑块向下行程期间,人体的任一部分不能进入工作危险区; c) 在滑块向下行程期间,当人体的任一部分进入危险区之前,滑块能停止向下行程或超过下死点。 4.2 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压力机预定使用的用途,并考虑相关的机械危险和其他危险。防护装置和保 护装置应与其工作环境相适应,并保证其与机器的动作互不干扰。 4.3 安全防护装置的本体构件,应具有确保安全防护装置功能所需要的强度和刚度,坚固耐用。 4.4 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险,不能影响压力机的正常操作。 4.5 其位置距危险区有足够的距离,并应符合 GB 12265.3-1997的规定;防护装置的开口应符合 GB 23821的规定。 4.6 安全防护装置应采用可靠的防震、防松措施。 4.7 安全防护装置的定位销,应采取防脱落措施。 4.8 带有电气控制的安全防护装置的应符合GB 5226.1-2008的规定;不得因电器元件故障或停电 等而引起滑块的意外行程;应有“正常”和“事故”的指示信号。其电气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应不高于220V。 4.9 安全防护装置的外部电线和电缆应选用耐冷却液和耐油的,并应符合GB 5226.1-2008第12章的规定。 4.10 有多套安全防护装置的,转换时应采用带钥匙的转换开关,各转换位置上应标明安全防护装置。 4.11 应提供安全装置的使用信息。 4.12 对于不能使滑块行程在任意位置停止的压力机,其总停止响应时间T应按式(1)计算: 5 固定式防护装置 5.1 固定式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8196-2003的规定。 5.2 固定式防护装置应固定在机身或工作台上。 5.3 固定式防护装置的送料入口可随被送材料的尺寸和形状进行调节。 5.4 固定式防护装置安装位置和送料口的开口尺寸、栅栏本身的垂直(或水平)间隙尺寸均应符合 GB 12265.3-1997、GB 23821的规定。 6 活动式防护装置 6.1 活动式防护装置包括如下: ---动力操作式防护装置; ---自关闭式防护装置; ---可控防护装置。 6.2 活动式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8196-2003的规定。 6.3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动力不是来自压力机的滑块或连杆时,应与压力机离合器的控制系统联锁。只 有活动式防护装置处在规定的位置时才能起动滑块行程,并应在滑块向下行程期间一直保持这个位置。 6.4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安装位置和送料口的开口尺寸、栅栏本身的间隙尺寸应符合GB 12265.3- 1997、GB 23821的规定。 6.5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联锁、限位开关等,应防止与人体、材料等其他物件接触。 6.6 活动式防护装置应有防护锁定装置。 6.7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应符合GB/T 18831-2010的规定。 7 联锁防护装置 7.1 联锁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8196的要求,只有护栏门关闭后才能启动工作行程。联锁装置应按照 GB/T 18831-2010的6.2.2的要求设计和制造,控制系统与安全相关的部分应符合GB/T 16855.1-2008 中的4类要求。 7.2 联锁防护装置的安装位置和送料口的开口尺寸、栅栏本身的间隙尺寸应符合GB 12265.3-1997、 GB 23821的规定。 7.3 如有防护锁,应保证直到工作危险区危险运动停止后护栏门才能够打开;如无防护锁,应通过设计 保证人员接触危险区域之前停止危险运动。 7.4 超前开启联锁防护装置也可作为控制防护装置使用而不需防护锁。 8 双手操纵装置 8.1 双手操纵装置应符合GB/T 19671-2005的要求。 8.2 双手操纵装置包括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和双手柄式操纵装置。 8.3 双手柄式操纵装置适用于直接操纵离合器的压力机。 8.4 双手柄式操纵装置应使用双手同时操作两个操纵手柄时,才能使压力机的离合器接合。 8.5 双手柄式操纵装置在起动离合器时,每个操纵手柄的推(或拉或压)力不得超过1.5N。 8.6 用于生产操作的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应符合GB/T 19671-2005中表1的类型ⅢC的要求,用于 调整或维护的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应符合GB/T 19671-2005中表1的类型Ⅱ。 8.7 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应双手同步操作两个按钮时,才能使压力机的离合器接合,应能防止意外操 纵和不当使用。 8.8 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应确保在单次行程操作时,每次全行程终止(滑块到达上死点),即使双手或 单手继续按压操纵按钮,滑块也不能再起动。只有双手离开操作按钮后,才能进行再起动。 8.9 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应确保在中断控制后,需要恢复以前,应先全部松开操纵按钮才能再起动。 8.10 双手按钮式操纵装置的两个操作按钮的最小内边距应符合GB/T 19671-2005中第8章的规定。 8.11 多人操纵的压力机上,每个操作者都应具有双手按钮,且只有全部操作者协同操作时,才能操作使用。 8.12 双手操纵装置在压力机上安装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 GB/T 19876-2005中第8章的要求。 9 光电保护装置 9.1 应符合GB 4584的规定。 9.2 用于工作危险区的光电保护装置的检测精度应不大于40mm。 9.3 光电保护装置在压力机上安装时,应符合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 GB/T 19876-2005中第6章的要求。 10 感应式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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