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5135.14-2011, GB5135.14-2011
| 标准编号 | GB 5135.14-2011 (GB5135.14-2011) | | 中文名称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 | 英文名称 | Automatic sprinkler system -- Part 14: Pre-action devi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8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20.10 | | 字数估计 | 27,290 | | 发布日期 | 2011-09-29 | | 实施日期 | 2012-05-01 | | 引用标准 | GB/T 191; GB/T 3098.1; GB/T 3098.2; GB/T 3098.3; GB/T 3287; GB 5135.10; GB 5135.11; GB/T 9112; GB/T 9969; GB/T 17241.6; GB 50084; GA 30.1-2002; GA 61-200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1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装置的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预作用装置。 |
GB 5135.14-2011
Automal Part itic sprinkler systems.Part 14:Preaction devices
ICS 13.220.10
C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2011-09-29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型号编制 2
5 要求 2
6 试验方法 7
7 检验规则 11
8 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12
9 包装、运输、贮存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水力摩阻试验方法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装置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预作用报警阀组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7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控制盘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8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电磁阀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19
附录F(规范性附录) 减压阀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20
附录G(规范性附录) 单向阀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21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控制阀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 22
前言
本部分的第4章、第5章除5.2.3.4外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已分为21个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第17部分:减压阀;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本部分为GB 5135的第14部分。
本部分参考了ISO/DIS6182-8:2006《预作用干式报警阀》(英文版)、UL260:2004《用于消防干式
管路的雨淋阀》(英文版)和FM1011-1012:1973《雨淋系统和预作用系统许可标准》(英文版)。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辽宁省公安厅消防局、佛山市南海永兴阀门制造有限
公司、唯特利管道设备大连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白殿涛、杨震铭、张君娜、罗宗军、王诣青、宋焕瞳、赵庆平、王伟、陈键明、
陈启掌。
本部分是首次发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1 范围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装置的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预作用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513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2000,idtISO 898-1:1999)
GB/T 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GB/T 3098.2-2000,idtISO 898-2:1992)
GB/T 3098.3 紧固件机械性能 紧定螺钉(GB/T 3098.3-2000,idtISO 898-5:1998)
GB/T 3287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GB 5135.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GB 5135.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T 9112 钢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7241.6 整体铸铁管法兰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A30.1-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5135的本部分。
3.1
预作用装置 preactiondevices
由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盘、气压维持装置和空气供给装置组成,通过电动、气动、机械或其他方法
进行开启,使水能够单方向流入喷水系统同时进行报警的一种单向阀组装置。
3.2
预作用报警阀组 preactionalarmvalve
由预作用报警阀(单阀或组合阀)及其管路辅件组成的报警阀组。
3.3
安装在管路系统中的预作用报警阀组阀瓣组件处于关闭位置,阀门供水侧充以压力稳定的水,系统
侧按预定压力充满了空气,而无水流通过预作用报警阀组的状态。
3.4
额定工作压力 ratedworkingpressure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伺应状态或工作状态下允许的最大工作压力。
3.5
预作用装置各操作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盘的控制、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 型号编制
产品标记由结构形式代号、公称直径和额定工作压力组成。
ZSFY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装置
公称直径(mm)
额定工作压力(MPa)
示例:ZSFY100-1.2表示公称直径为100mm、额定工作压力1.2MPa的预作用装置。
5 要求
5.1 装置
5.1.1 装置组成
5.1.1.1 预作用装置是由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盘、气压维持装置、空气供给装置及管路附件等部件
组成。
5.1.1.2 装置各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5.1.2 外观
预作用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的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其涂
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5.1.3 标志
5.1.3.1 预作用报警阀组应在明显位置清晰、永久性标注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b) 生产单位名称或商标;
c) 额定工作压力;
d) 生产日期及产品编号;
e) 执行标准代号;
f) 预作用报警阀组安装的水流方向。
5.1.3.2 控制盘应在明显位置清晰、永久性标注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b) 工作电压、电流;
c)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d) 工作环境温度;
e) 生产单位名称或商标。
5.1.4 装置工作状态
预作用装置各操作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盘的控制及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预作用报
警阀组、气压维持装置及空气供给装置均应处于正常伺应状态。
供水压力、系统侧充气压力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5 启动运行要求
5.1.5.1 启动方式
预作用装置应具有下述启动方式:
a) 自动启动方式:电动启动、湿式启动、干式启动、易熔锁封启动等,上述启动方式可串、并联
使用;
b) 通过装置控制盘上的消防手动按钮的手动启动方式;
c) 通过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腔上手动控制阀开启的机械应急启动方式;
d) 任何自动启动方式必须设有机械应急启动方式。
5.1.5.2 启动运行
按6.20的规定进行试验,预作用装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a) 装置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b) 机械紧急启动应具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
c) 装置的运行参数,如延迟时间、充气压力范围等应符合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公布参数
范围。
5.2 预作用报警阀组
5.2.1 基本参数
5.2.1.1 额定工作压力
预作用报警阀组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低于1.2MPa,应符合1.2MPa、1.6MPa等系列压力等级。
预作用报警阀组与工作压力等级较低的设备配装使用时,允许将阀进出口接头按承受较低压力等
级加工,但在阀上应注明使用的较低的压力等级。
5.2.1.2 公称直径
预作用报警阀组进出口公称直径为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200mm,
250mm,300mm。
预作用报警阀组座圈处的直径可小于公称直径。
5.2.2 材料
5.2.2.1 预作用报警阀组阀体和阀盖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铸铁的材料制作。阀座应采用耐腐蚀
性能不低于青铜的材料制作。若采用耐腐蚀性能低于青铜的材料制作,阀座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
按6.3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5和6.8规定的方法进行渗漏和功能试验时,应
符合5.2.6和5.2.8的规定。
5.2.2.2 预作用报警阀组要求转动或滑动的零件应采用青铜、黄铜、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作。
若采用耐腐蚀性能低于上述要求的材料制作时,应在有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
5.2.3 结构和连接尺寸
5.2.3.1 预作用报警阀组阀体和阀盖上的接头尺寸应符合 GB/T 3098.1~3098.3、GB/T 9112、
GB/T 17241.6、GB 5135.11或GB/T 3287的规定。
5.2.3.2 预作用报警阀组阀体上应设有放水口,放水口公称直径不小于20mm。
5.2.3.3 阀体阀瓣组件的供水侧,应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检验报警装置的设施。
5.2.3.4 预作用报警阀组上宜设置加入底水及检查底水水位的结构。
5.2.4 刚性非金属材料
5.2.4.1 预作用报警阀组采用的刚性非金属零件,按6.2、6.3规定的方法进行老化试验后,不应产生
妨碍装置正常动作的裂纹、扭曲、蠕变或其他损坏。
5.2.4.2 由经过老化试验的刚性非金属零件装配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5和6.8规定的方法进行渗
漏和功能试验时,应符合5.2.6和5.2.8的规定。
5.2.5 强度
阀瓣组件在开启位置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4倍额
定工作压力(但不得小于4.8MPa),保持5min,阀体应无宏观变形、泄漏等损坏现象。
5.2.6 渗漏、变形和气密封性
5.2.6.1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开启的情况下,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阀体渗漏试验,应能承
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5min,阀体应无渗漏、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5.2.6.2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关闭情况下,按6.5.2规定的方法进行阀门渗漏试验,供水侧施
加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h,应无渗漏、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5.2.6.3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关闭的情况下,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在系统侧加
0.1MPa充气压力,保持5min,气泡渗漏量不得超过每分钟3个。
5.2.7 水力摩阻
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7的规定进行水力摩阻试验,在通流流速为4.5m/s时,水力摩阻不应大于
0.08MPa。
5.2.8 预作用报警阀组功能
5.2.8.1 预作用报警阀组处于伺应状态时,外力影响不应使阀门的启动发生障碍。
5.2.8.2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预作用报警阀组应能在0.14MPa到额定工作压力范围内
的供水压力下动作。
5.2.8.3 预作用报警阀组处于伺应状态时,应防止水从供水侧渗漏到系统侧,或具有使渗漏水自动排
出的设施。
5.2.8.4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预作用报警阀组都应能通过手动和自动的方法进行操作。
5.2.8.5 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启动装置动作以后,应在15s之内打开预作用报警阀组的阀瓣(预作用报
警阀组的公称直径超过200mm时,可在60s之内打开阀瓣)。
5.2.8.6 预作用报警阀组报警口按6.8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时,当供水压力为0.14MPa时,系统侧
以60L/min的流量放水,在报警口至少有0.05MPa的压力来启动报警装置。
5.2.8.7 预作用报警阀组应设防复位装置,当阀门正常启动后,在不同压力下,关闭控制腔的电磁阀电
源(或其他控制方式)和出水控制阀,预作用报警阀组不应复位。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复位应通过手动复
位完成。
5.2.8.8 控制预作用报警阀组开启的电磁阀前端应设置过滤网。
5.2.8.9 预作用报警阀组若需底水进行密封阀座,则应设置加入底水及检查底水水位的设施。
5.2.8.10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启动介质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预作用报警
阀组的技术性能确定,并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
5.2.9 耐火性能
采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阀体和阀盖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21的规定
进行耐火试验,充满水的阀体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min。试验后,阀瓣应能自由打开,阀体应能
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min后,应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5.3 气压维持装置
5.3.1 气压维持装置主要由压力报警部件、单向阀、减压阀、控制阀、限流部件及过滤部件等部件构成。
5.3.2 预作用装置系统侧充气压力范围宜设置为0.03MPa~0.05MPa,即气压维护装置控制的压力
范围;利用有压气体启动介质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其系统侧的充气压力范围,应由生产商公布确定,并应
符合GB 50084的要求。
5.3.3 应设置与减压管路并联的旁路,旁路上应设置控制阀门,以便于装置在使用初期进行快速充气,
使管网快速达到充气压力范围。
5.3.4 压力监控设施的上、下限报警压力值应可调节,并在设定的压力下能给出报警信号。管网内检
测气压的下限报警压力值不应低于0.02MPa,管网内检测气压的上限报警压力值与企业提供的公布值
偏差不应超过10%。
5.3.5 当系统进入消防状态后,应设有防止气体继续进入消防管网的设施,同时应具有保护相应气压
报警、监控开关部件的措施。
5.4 控制盘
5.4.1 外观
控制盘不得有明显的歪斜翘曲等现象。控制盘表面应平整,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应有眩目
反光。
5.4.2 导线、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控制盘中所用导线、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A30.1-2002中5.6.2.1的规定。
5.4.3 控制面板
控制盘面板上应设有电源电压(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显示,预作用报警阀组开、关状态显示,电磁
阀(或其他启动方式)手动开启按钮,高、低气压报警显示、系统充气状态显示等。
控制盘面板上的按钮、开关及仪表应易于操作且有功能标志。
5.4.4 电源要求
控制盘主电源在电压为[220×(1±15%)]V,50Hz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
控制盘应设备用电源或双路电源接口。控制盘若设备用电源则其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
工作24h,其间应保证系统可靠启动。
主、备用电源均应有工作指示,应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主、备电源切换时间应小于1s。
5.4.5 控制和报警功能
5.4.5.1 控制盘应具有自动、手动启动预作用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
换。无论控制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必须始终有效。
5.4.5.2 控制盘可设延迟启动功能。如有延迟功能,延迟时间0s~30s连续可调,如采用分档调节时
每档间隔应不大于10s。
5.4.5.3 预作用装置启动进入消防状态后,空压机应停止运行,采用其他供气方式应设有防止气体继
续进入消防管网的设施。
5.4.5.4 控制盘应能接收火灾报警设备传来的火警信号。进入消防状态后,控制盘应能发出消防声、
光报警信号,并应设有将消防启动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的接线端子。
5.4.5.5 控制盘应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和高、低气压报警功能。
5.4.5.6 控制盘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
5.4.5.7 控制盘应设有保护接地端子。
5.4.6 耐气候环境要求
耐气候环境要求应符合GA61-2002中6.4的要求。
5.4.7 耐机械环境要求
耐机械环境要求应符合GA61-2002中6.5的要求。
5.4.8 抗电干扰要求
抗电干扰要求应符合GA61-2002中6.6的要求。
5.4.9 耐电压要求
耐电压要求应符合GA61-2002中6.7的要求。
5.4.10 绝缘电阻要求
绝缘电阻要求应符合GA61-2002中6.8的要求。
5.5 电磁阀
5.5.1 标志
在电磁阀的表面应至少标有型号规格、工作电压、电流、工作环境温度、厂名或商标等。阀体上应有
明显水流方向的标志。
5.5.2 可靠性
电磁阀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应动作准确、灵活,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
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应符合5.5.5的规定。
5.5.3 功能
装配好的电磁阀,进口压力从0.14MPa、0.2MPa到额定工作压力,级差为0.1MPa,利用电磁元
件开启电磁阀,动作应准确迅速。
5.5.4 强度
电磁阀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阀体强度试验,应能承受4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5min,试
验中电磁阀应处于开启位置,试验中阀体应无渗漏、变形和损坏。
5.5.5 密封
电磁阀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性能试验,电磁阀进口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
5min,试验中电磁阀处于关闭位置,电磁阀出口处应无渗漏。
5.5.6 绝缘性能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电磁阀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
5.5.7 工作电源
电磁阀应能在85%~115%额定工作电压下进行正常工作。
5.5.8 恒定湿热试验
电磁阀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应动作准确、灵活,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
损坏。
5.6 控制部件
5.6.1 使用压力开关作为控制部件应符合GB 5135.10的要求。
5.6.2 采用其他器件作为控制部件应符合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相应要求。
5.7 气压维持装置-减压阀
5.7.1 壳体强度
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过程中,壳体不得
有渗漏现象。
5.7.2 密封性能
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试验过程中减压阀应无泄漏。
5.7.3 调压性能
按6.17规定的方法进行调压性能试验,减压阀应开启灵活,工作可靠,无卡阻和异常振动现象。
5.8 气压维持装置-控制阀
5.8.1 材料
控制阀门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如铜合金或不锈钢等。
5.8.2 强度要求
控制阀门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5min,任何部
件不应产生结构损坏,永久变形和破裂。
5.8.3 密封要求
控制阀门按6.5.1的规定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保持5min,任何部件不应出
现渗漏现象。
5.9 气压维持装置-单向阀
5.9.1 外观
单向阀上应在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志,至少应标示出规格型号、工作压力,介质流动方向、生产企
业名称或商标等。
5.9.2 材料
单向阀及其内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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