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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6772-2008 (GB6772-2008) | | 中文名称 | 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 | | 英文名称 | Food additive -- Oil of lemon, cold presse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44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100.60 | | 字数估计 | 8,814 | | 发布日期 | 2008-12-03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6772-1986 | | 引用标准 | GB/T 5009.74; GB/T 5009.76; GB/T 11540; GB/T 14454.2; GB/T 14454.4; GB/T 14454.5; GB/T 14454.6; GB/T 14454.13-2008; GB/T 14455.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冷磨拧檬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拧檬(Citruslimon L.)果为原料, 经冷磨、精制得到的食品添加剂冷磨拧檬油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
GB 6772-2008: 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
GB 6772-2008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Oil of lemon, cold press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6772-2008
代替GB 6772-1986
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要求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FCC(Ⅴ):2004《冷磨柠檬油》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6772-1986《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
本标准与GB 6772-1986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一章;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由 “1.6% ~3.9%”改为 “≤4.0%”;含砷量由 “≤2 mg/kg”改为
“≤3mg/kg”;重金属含量(以Pb计)由“≤5mg/kg”改为“≤10mg/kg”;
---增加了附录A典型气相色谱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成都香料总厂和上海香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琪民、张新君、徐易、金其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6772-1986。
食品添加剂 冷磨柠檬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冷磨柠檬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
质期。
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74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 5009.76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11540 香料 相对密度的测定(GB/T 11540-2008,ISO 279:1998,MOD)
GB/T 1445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GB/T 14454.4 香料 折光指数的测定(GB/T 14454.4-2008,ISO 280:1998,MOD)
GB/T 14454.5 香料 旋光度的测定(GB/T 14454.5-2008,ISO 592:1998,MOD)
GB/T 14454.6 香料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的评估(GB/T 14454.6-2008,ISO 4715:1978,MOD)
GB/T 14454.13-2008 香料 羰值和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ISO 1271:1983,ISO 1279:1996,
MOD)
GB/T 14455.5 香料 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 14455.5-2008,ISO 1242:1999,MOD)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4.1 色状:绿黄色或黄色液体,低温下浑浊。
4.2 香气:具有新鲜柠檬果皮的特征香气和香味。
4.3 相对密度(20℃/20℃):0.849~0.858。
4.4 折光指数(20℃):1.4740~1.4770。
4.5 旋光度(20℃):+60°~+68°。
4.6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4.0%。
4.7 酸值:≤3.0。
4.8 含醛量(以柠檬醛计):3.0%~5.5%。
4.9 重金属含量(以Pb计):≤10mg/kg。
4.10 砷含量:≤3mg/kg。
5 试验方法
5.1 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 香气的评定
按GB/T 14454.2的规定。
5.3 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见GB/T 11540的规定。
5.4 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 14454.4的规定。
5.5 旋光度的测定
按GB/T 14454.5的规定。
5.6 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的评估
按GB/T 14454.6的规定。
5.7 酸值的测定
按GB/T 14455.5的规定。
5.8 含醛量的测定
按GB/T 14454.13-2008中第一法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冷磨柠檬油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5.9 重金属含量(以P犫计)的测定
按GB/T 5009.74的规定。
5.10 砷含量的测定
按GB/T 5009.76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食品添加剂冷磨柠檬油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
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旋光度、酸值、含醛量
为出厂检验项目,而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砷含量、重金属含量(以Pb计)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半年检验
一次。
6.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 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
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
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 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
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6.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7.1 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许可证号及标准编号。顾客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 包装
食品添加剂冷磨柠檬油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镀锌铁桶、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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