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0346-2023, GB/T10346-2023, GBT 10346-2023, GBT10346-2023
| 标准编号 | GB/T 10346-2023 (GB/T10346-2023) | | 中文名称 |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principle of inspection and sign, packaging, transport, storage for baijiu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60.10 | | 字数估计 | 10,194 |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 实施日期 | 2024-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0346-2006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0346-2023: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ICS 67.160.10
CCSX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0346-200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023-09-07发布
2024-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
文件。
本文件代替GB/T 10346-200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GB/T 10346-200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 更改了抽样(见4.2,2006年版的3.2);
d) 更改了出厂检验(见4.3.1,2006年版的3.3.1);
e) 更改了判定规则(见4.4,2006年版的3.4);
f) 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
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习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济
南趵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百脉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九江酒厂有
限公司、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彩山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钓鱼台国
宾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景芝白酒有限公司、四川全兴酒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镇、王莉、陈洪坤、郭新光、何诚、汪地强、张联东、李安军、沈毅、徐占成、杨强、
吕志远、汪慧慧、李科发、方毅斐、杜艳红、寇晨光、崔磊、陈萍、张明、孟宪军、郭松波、朱耀汇、吴建峰、
张锋国、何芸芸、杨仁君、邱显平、蒋英丽、钟真全、姬钰、左文霞、童国强、许玲、胡雯钦、蒋学剑。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 10346-1989,2006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白酒产品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白酒产品的检验、验收与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7204-2021 饮料酒术语和分类
GB/T 30642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
SB/T 10713 白酒原酒及基酒流通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白酒 baijiu
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
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
[来源:GB/T 15109-2021,3.5.1]
4 检验规则
4.1 组批
以勾调配方、质量、品种、规格、包装均相同的产品为一批。
4.2 抽样
4.2.1 在成品库中或包装生产线中,同批产品按表1随机抽取样品,其中在包装生产线中取样时,应根
据生产计划的批量箱数进行间隔取样。
4.2.2 当总取样量不足2.0L时,应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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