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2943-2007, GB/T12943-2007, GBT 12943-2007, GBT12943-2007
| 标准编号 | GB/T 12943-2007 (GB/T12943-2007) | | 中文名称 |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 | | 英文名称 | Plant quarantine rules for virus-free mother tree and seedling of appl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15,128 | | 发布日期 | 2007-10-16 |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2943-1991 | | 标准依据 |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11号(总第11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的检疫规程。本标准适用于培育苹果无病毒接穗和砧木的母本树及繁育的无病毒苹果苗木。 |
GB/T 12943-2007
Plant quarantine rules for virus-free mother tree and seedling of apple
ICS 65.020
B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943-2007
代替GB 12943-1991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
2007-10-16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2943-1991《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
本标准与GB 12943-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英文名称、标准结构、部分术语;
---对苹果无病毒母本园、无病毒苗木繁育圃、报检母本树等进行了补充规定;
---苹果无病毒苗木检测增加了酶联免疫吸附法和木本指示植物温室检测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和附录K为规范性
附录,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兴城)、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辽宁省植保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雅凤、张尊平、刘凤之、王福祥、周宗山、杨俊玲、蔡明、吴立峰、何峻。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2943-1991。
GB/T 12943-2007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的检疫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培育苹果无病毒接穗和砧木的母本树及繁育的无病毒苹果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370-1987 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带本标准规定的检疫对象、用于提供苹果品种或营养系砧木繁殖材料的母株。
3.2
不带本标准规定的检疫对象的苹果苗木。
4 病毒检疫性有害生物
4.1 苹果绿皱果病 applegreencrinkledisease
4.2 苹果锈果类病毒 applescarskinvirus
4.3 苹果花叶病毒 applemosaicvirus
4.4 苹果褪绿叶斑病毒 applechloroticleafspotvirus
4.5 苹果茎痘病毒 applestempittingvirus
4.6 苹果茎沟病毒 applestemgroovingvirus
5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的检疫
5.1 准备建立苹果无病毒母本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申报(申报单见附录A),获得
批准后方可建园。
5.2 苹果无病毒母本园与普通仁果类、核果类果园和苗圃的距离应大于100m。
5.3 苹果无病毒母本园应建在5年之内未栽植过果树的地段上,株行距不小于4m×5m,修剪工具专
管专用。
5.4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的病毒检测
5.4.1 母本园内所有母本树均应进行病毒检测。
5.4.2 报检母本树必须品种纯正,生长健壮,不带有GB 8370-1987中规定的检疫对象和控制对象。
5.4.3 母本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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