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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5375-2008 (GB/T15375-2008) | | 中文名称 | 金属切削机床 型号编制方法 | | 英文名称 | Metal-cutting machine tools -- Method of type design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080.01 | | 字数估计 | 42,455 | | 发布日期 | 2008-08-11 | | 实施日期 | 2009-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5375-199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机床和回转体加工自动线型号的表示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的各类通用及专用金属切削机床(以下简称机床)、自动线。本标准不适用于组合机床、特种加工机床。 |
GB/T 15375-2008
Metal-cutting machine tools.Method of type designation
ICS 25.080.01
J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375-2008
代替GB/T 15375-1994
金属切削机床 型号编制方法
2008-08-11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5375-1994《金属切削机床 型号编制方法》。
本标准与GB/T 15375-1994的主要差异如下:
---取消了企业代号、示例中的企业名称等(见1994版的2.1、2.11、3.4、4.3)。
---增加了具有两类特性机床的说明(见本版的2.2)。
---增加了联动轴数和复合机床的说明及示例(见本版的2.9.2、2.9.3、2.10)。
---车床类“组代号0 仪表小型车床”中增加了“2 小型排刀车床”;“组代号6 落地及卧式车
床”中增加了“6 主轴箱移动型卡盘车床”(见本版的表3)。
---钻床类“组代号3 摇臂钻床”中增加了“8 龙门式钻床”;“组代号5 立式钻床”增加了
“5 龙门型立式钻床”和“8 柱动式钻削加工中心”(见本版的表4)。
---磨床类(3M)“组代号2 滚子轴承套圈滚道磨床”中增加了“9 轴承套圈端面滚道磨床”;“组
代号3 轴承套圈超精机”中增加了“7 轴承内圈挡边超精机”和“8 轴承外圈挡边超精机”
(见本版的表8)。
---齿轮加工机床类“组代号5 插齿机”中取消了“2 端面齿插齿机”、“3 非圆柱插齿机”和
“5 人字齿轮插齿机”;“组代号8 其他齿轮加工机”中增加了“3 圆柱齿轮铣齿机”和
“4 渐开线花键轧齿机”(见本版的表9)。
---螺纹加工机床类“组代号7 螺纹磨床”中增加了“0 螺杆磨床”和“1 螺纹塞规磨床”(见本
版的表10)。
---铣床类“组代号2 龙门铣床”中增加了“5 高架式横梁移动龙门镗铣床”,“8 落地龙门镗铣
床”修改为“8 龙门移动镗铣床”;“组代号3 平面铣床”中增加了“7 滑枕平面铣床”;“组代
号6 卧式升降台铣床”中取消了“5 广用万能铣床”(见本版的表11)。
---锯床类“组代号5 立式带锯床”中“2 可倾立式带锯床”修改为“2 滑车Ⅰ型立式带锯床”,
增加了“3 滑车Ⅱ型立式带锯床”,取消了“4 大喉深立式带锯床”,“7 砂线锯床”修改为
“7 金刚石线锯床”,“8 砂带锯床”修改为“8 金刚石带锯床”;“组代号7 弓锯床”中取消
了“2 立柱卧式弓锯床”(见本版的表14)。
---其他类“组代号1 管子加工机床”中“3 管子车丝机”修改为“3 管螺纹车床”、“6 管接头
车丝机”修改为6 管接头螺纹车床“(见本版的表15)。
---取消了附录A(1994版)。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机床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维、李祥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375-1994。
GB/T 15375-2008
金属切削机床 型号编制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机床和回转体加工自动线型号的表示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的各类通用及专用金属切削机床(以下简称机床)、自动线。
本标准不适用于组合机床、特种加工机床。
2 机床通用型号
2.1 型号的表示方法
型号由基本部分和辅助部分组成,中间用“/”隔开,读作“之”。前者需统一管理,后者纳入型号与否
由企业自定。型号构成如下图所示:
注1:有“( )”的代号或数字,当无内容时,则不表示。若有内容则不带括号。
注2:有“○”符号的,为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
注3:有“△”符号的,为阿拉伯数字。
注4:有“ ”符号的,为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有之。
图1
2.2 机床的分类及代号
机床,按其工作原理划分为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齿轮加工机床、螺纹加工机床、铣床、刨插床、拉
床、锯床和其他机床等共11类。
机床的类代号,用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必要时,每类可分为若干分类。分类代号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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