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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7626.34-2012 (GB/T17626.34-2012) | | 中文名称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主电源每相电流大于16A的设备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 | 英文名称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Voltage dips, short interruptions and voltage variations immunity tests for equipment with mains current more than 16 A per pha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06 | | 国际标准分类 | 33.100.20 | | 字数估计 | 27,233 | | 引用标准 | GB/T 4365; GB/Z 18039.7; IEC 61000-4-30 | | 采用标准 | IEC 61000-4-34-2009,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1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与低压供电网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方法和优选的试验等级范围。本部分适用于主电源每相额定电流超过16 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每相额定电流超过200 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指南见附录E)。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居民区和工业区的连接到50 Hz或者60 Hz交流网络的可能发生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单相和三相设备。本部分不适用连接到400Hz交流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与这些网络连接的设备的试验将在以后的标准中涉及。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在经受电压暂降, 短时 |
GB/T 17626.34-201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主电源每相电流大于16A的设备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4-2012 英文名称: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Voltage dips, short interruptions and voltage variations immunity tests for equipment with mains current more than 16 A per phase
ICS 33.100.20
L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主电源
每相电流大于16A的设备的电压暂降、
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与低压供电网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方法和优选的试验等级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主电源每相额定电流超过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每相额定电流超过200A的电气
和电子设备的指南见附录E)。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居民区和工业区的连接到50Hz或者60Hz交流
网络的可能发生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单相和三相设备。
注1:主电源每相额定电流不大于16A的设备的要求见GB/T 17626.11。
注2:本部分没有规定额定输入电流上限值。但是在一些国家因为有强制安全标准,所以规定了某个主电源每相额
定电流上限值,如75A或250A。
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400Hz交流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与这些网络连接的设备的试验将在
以后的标准中涉及。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在经受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时的抗扰度的通用准则。
注1:电压波动试验见GB/T 17626.14。
注2:对于额定电流大于250A的受试设备,可能难于获得合适的试验设备。在此种情况下,通用标准、产品标准
和产品类标准的专业委员会应认真地评估本部分的适用性,本部分也可作为制造商和购买方双方协商的性能判据的框架。
本部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为评估设备或系统对定义的电磁现象的抗扰度表述一致的方法。本部分
是电磁兼容基础标准的一部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确定本抗扰度试验标准是否适用,若适用,
则负责确定适当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分委员会准备与有关专业标
准化技术委员合作,评估用于其产品的特定抗扰度试验值。
5 试验等级
本部分的电压采用设备的额定电压作为电压试验等级规范的基准(UT)。
这里设备的额定电压范围采用如下规定:
---如果额定电压的范围不超过其低端的电压值的20%,则在额定电压范围内可规定一个电压作
为试验等级的基准(UT);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试验过程应采用已明确的电压范围内的最低和最高电压;
---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的选择参考GB/Z 18039.7。
5.1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UT 和变化后的电压之间的变化是突然发生的。除非负责的产品委员会另有规定,电压暂降和电压
短时中断的开始和停止相位角应为0°(例如,暂降相位在电压正向过零点),见8.2.1。采用下述电压试
验等级(以%UT表示):0%、40%、70%、80%,相应的暂降后剩余电压为参考电压的0%、40%、70%、80%。
对于电压暂降,优先采用的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见表1,示例见图1。
对于短时中断,优先采用的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见表2。
表1和表2中给出的优先采用的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考虑了GB/Z 18039.7给出的信息。
表1中列出的优先采用的试验等级严酷程度是适当的,它代表了实际情况下的暂降特性,但这并不
意味着保证抗扰度满足所有的暂降。更多严酷的试验等级,例如0%,持续1s和平衡的三相暂降,有关
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能在考虑中。
表4给出了在突变期间电压的上升时间tr和下降时间tf。
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应由产品规范给出,试验等级为0%相当于完全电压中断。实际上,额定电压
UT 从0%到20%的电压试验等级都可以认为是完全中断。
6 试验设备
6.1 试验发生器
除专门指出的以外,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波动发生器的共同特性如下。
在附录D中给出了发生器的例子。
发生器应有防止产生强骚扰发射的措施,否则这些骚扰注入供电网络,有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
允许发生器产生与现行标准所规定的特性(幅度和持续时间)相比是相等的或者更严酷的电压暂降。
发生器的输出可以受发生器的特性、负载的特性和/或提供发生器的交流电网络的特性的影响。
6.1.1 发生器的性能和特性
6.1.2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发生器的性能校验
为了比较从不同试验发生器获得的试验结果,发生器的特性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校验:
---发生器输出电压均方根值的100%、80%、70%和40%应与所选择的工作电压(如230V、
220V、120V等)的百分比相一致;
---发生器的输出电压均方根值100%、80%、70%和40%应在空载时测量,且保持在UT 的规定百分比内;
---试验时发生器的输出电压均方根值应每0.5周期监测一次,并且在整个试验期间要保持在规定的百分比内。
注:如果设备的峰值电流足够小到不会影响发生器的输出电压,则试验中不必监测发生器输出电压。
上升时间和下降时间以及过冲和欠冲应在相位角90°和270°处,从0%到100%,100%到80%,
100%到70%,100%到40%和100%到0%,进行切换验证。
相位角的准确度应在0°至315°中以45°为增量的9个相位角上,从0%到100%和100%到0%进行
切换验证。且在相位角90°和180°处,从100%到80%和80%到100%,从100%到70%和70%到
100%,以及100%到40%和40%到100%,进行切换验证。
6.2 电源
试验电压的频率应在额定频率±2%以内。
7 试验布置
用受试设备制造商规定的、最短的电源电缆把受试设备连接到试验发生器上进行试验。如果无电
缆长度规定,则应是适合于受试设备所用的最短电缆。
本部分描述三类现象的试验配置:
8 试验程序
在试验准备和实施期间应谨慎。受试设备和试验设备不应由于施加本部分的试验而发生危险或不
安全。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人员、受试设备和试验设备发生危险或不安全的情况。
对于一个给定的受试设备,在试验开始之前,应先准备一份试验计划。
试验计划应代表系统预期使用的方法。
要对系统作一次正确的预估,以确定被测系统哪一种配置能够体现现场情况。
在试验报告中必须对试验的情况作解释和说明。
建议试验计划包括下列项目:
---受试设备的类型;
---有关连接(插头、端子等)和相应的电缆以及辅助设备的资料;
---受试设备的输入电源端口;
---关于设备冲击电流要求的信息;
---做试验时,受试设备的典型运行方式;
---技术规范中采用和定义的性能判据;
---设备的运行方式;
---试验布置的描述。
如果没有受试设备实际运行用的信号源,则可以模拟。
对每一项试验,应记录任何性能降低的情况。监视设备应能够显示试验中和试验后受试设备的运
行状态。在每组试验后,要对受试设备的所有功能进行检查。
8.1 试验室参考条件
8.1.1 气候条件
除非对通用标准或产品标准负责的有关专业化标准委员会另有规定,实验室的气候条件应满足受
试设备操作和试验设备制造商规定的任何限制。
如果相对湿度太大以至于在受试设备或者试验设备上引起冷凝,就不能进行试验。
注: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由于气候条件对本部分涵盖的现象产生影响,则应引起负责本部分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注意。
8.1.2 电磁条件
实验室的电磁条件应能保证受试设备正常运行,使试验结果不受影响。
8.2 试验的实施
试验时,监测试验的电源电压应在2%准确度之内。
8.2.1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受试设备应按每一种选定的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组合,顺序进行三次暂降或中断试验,最小间隔
10s(两次试验之间的间隔)应在每个典型的工作模式下进行试验。
对于电压暂降,电源电压的变化应发生在0°(即电压正向过零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
个别产品规范可增加认为需要的相位,每相优先选择45°、90°、135°、180°、225°、270°和315°。
对于短时中断,由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最坏的情况来规定起始角度。如果没有规定,建
议任选一相,在相位角为0°值进行测试。
对于三相系统的短时中断试验,根据5.1所述,三相应同时进行试验。
对于单相系统的电压暂降试验,电压应根据5.1要求进行试验,这意味着将进行一系列的试验。
对于具有中线的三相系统的电压暂降试验,根据5.1每次单独测量一个电压(相-中线和相-相),
这意味着进行六个不同系列的试验,见图3a)、图3b)和图3c)。
对于不具有中线的三相系统的电压暂降试验,根据5.1每次单独对相-相电压进行试验,这意味着
进行三个不同系列的试验,见图3b)和图3c)。
注1:对于三相系统,在相线对相线电压的暂降,电压变动也会在其他一个或两个电压上出现。
注2:对于三相系统的相线对相线的测试,图3b)中的向量表示可接受的方法1,图3c)中的向量表示可接受的方法2。
在图3b)中表示的可接受的方法1的向量更易于在试验室产生,见附录D的图D.1。图3c)中表示的可接受
的方法2的向量更可代表现场真实暂降。当比较图3b)和图3c)中的向量时,会发现非常明显的不同。
对于包含一根以上电源线的受试设备,每根电源线应分别试验。
注:三相系统的相线对中线的试验,每次只对其中一相进行试验。
a) 三相系统相线对中线试验
注:三相系统的相线对相线的试验,每次只对其中一相进行试验。
b) 三相系统相线对相线试验---可接受的相移方法1
c) 三相系统相线对相线试验---可接受的相移方法2
d) 不可接受的方法---相线对相线无相移试验
8.2.2 电压变化(供选择)
对受试设备进行每一种规定的电压变化试验,应在最典型的运行方式下进行三次试验,间隔为10s。
9 试验结果的评估
试验结果应依据受试设备在试验中的功能丧失或性能降低现象进行分类,相关的性能水平由设备
的制造商或委托方或由产品的制造商与购买方双方协商确定。推荐按如下要求分类:
a) 在制造商、委托方或客户规定的技术规范限值内性能正常;
b) 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干预;
c) 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需操作者干预才能恢复;
d) 因设备硬件或软件损坏,或数据丢失而造成不能自行恢复的功能丧失或降低。
由制造商提出的技术规范可以规定对受试设备产生的某些影响是不重要的,因而这些影响是可接受的。
在没有适用的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时,这种分类可以由负责相应产品通用标准、产品
标准和产品类标准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用于作为明确性能判据的指南,或作为制造商和购买
方双方协商的性能判据的框架。
注: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试验(如果被要求)所采用的性能等级可以不同。
10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能重现试验的全部信息。特别是下列内容:
---本部分中第8章要求的试验计划中规定的内容;
---受试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标识,例如商标名称、产品型号、序列号;
---试验设备的标识,例如商标名称、产品型号和序列号;
---任何进行试验所需的专门的环境条件,例如屏蔽室;
---确保试验进行所需的任何特定的条件;
---制造商、委托方或购买方规定的性能等级;
---在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中规定的性能判据;
---在骚扰施加期间及以后,观察到的对受试设备的任何影响,及其持续时间;
---判定试验合格/不合格的理由(依据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规定的性能判据或制造
商和购买方达成的协议);
---采用的任何特殊条件,例如电缆长度或类型,屏蔽或接地,或受试设备运行条件,均要符合规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试验发生器(峰值冲击)电流驱动能力
电压暂降试验时,设备峰值冲击电流可能远超过设备的额定电流值。峰值冲击电流可能在试验过
程的任意时刻产生,并非仅在能量第一次施加到设备上时产生。
对多相负载进行电压暂降试验时,在暂降期间,非暂降相的电流可以增至额定电流的200%。
试验发生器输出电流的能力是试验发生器和提供试验发生器的交流主电源的函数。
A.1 试验发生器冲击电流要求
试验发生器应有提供表A.1的峰值冲击电流的能力。
A.2 试验发生器峰值冲击电流驱动能力的测量
试验发生器电流驱动能力的电路如图A.1所示。桥式整流可以在90°与270°时试验,而不必变化整流器极性。
1700μF的电解电容器容许±20%的误差。例如对220V~240V电源其电压为400V,其电压额
定值最好超过电源的正常峰值电压的15%~20%。电容器的等效串联阻抗(ESR)在100Hz和20kHz
应尽可能小,并且不应对峰值冲击电流产生限制。多个电容并联可获得足够低的阻抗ESR。
由于试验时1700μF的电容要放电,所以应并联一个电阻,在两次试验之间必须有几个RC时间常
数的时间间隔。采用10000Ω电阻时,则RC时间常数为17s,所以在两次冲击驱动能力试验之间应等
待1.5min到2min。要求等待时间较短时,如100Ω的低值电阻也可用。
电流探头应能在1/4周期中容纳全部发生器峰值冲击电流而不饱和。
在发生器输出为90°和270°处,从0%到100%的切换来进行试验,以保证在两个极性上有足够的
峰值冲击电流驱动能力。
A.3 暂降时试验发生器的电流要求
对多相负载的暂降试验时,试验发生器应有能力在非暂降的相线上提供足够的电流。在电压暂降
时以保持表1中±10%的电压变化要求,按IEC 61000-4-30,每1/2周波更新一次测量的均方根值(平
均时间为1个周期)。
注:在暂降期间,非暂降相线上的电流可以达到额定电流值的200%。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电磁环境分类
以下的电磁环境分类是从GB/T 18039.4概括而来的。
适用于受保护的供电电源,其兼容水平低于公用供电系统。它涉及到对电源骚扰很敏感的设备的
使用,例如实验室仪器、某些自动控制和保护设备及计算机等。
注:安装在第1类环境中的设备要求有保护装置,如不间断电源(UPS)、滤波器或浪涌抑制器等。
一般适用于工业环境的公共耦合点(用户系统的PCC)和内部的公共耦合点(IPCs)。该类的兼容
水平与公用供电系统的相同。因此设计用于公用系统的元件也适用于这类工业环境。
仅适用于工业环境中的IPCs。该类某些骚扰现象的兼容水平要高于第2类。例如,在连接有下列
设备时应认为是这类环境:
---大部分负载经变流器供电;
---有焊接设备;
---频繁启动的大型电动机;
---变化迅速的负载。
注1:像诸如通常由隔离母线供电的电弧炉及大型变流器等强骚扰负载供电的电源,其骚扰水平常超过第3类(严
酷环境),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兼容水平应协商确定。
注2:适用于新建和现有工厂的扩建部分的环境类型不能预先确定,而宜与设备类型和所考虑的生产过程相关联。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三相线试验的向量
本附录中的图形、公式和表格使用的前提是三相线间的中线是居中的。对于中线不居中的电力系
统,会产生不同的向量。
C.1 相线对中线暂降的向量
相线对中线的施加电压暂降,每相依次施加(见8.2.1),其向量图和向量值分别见图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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