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7680.2-2025, GB/T17680.2-2025, GBT 17680.2-2025, GBT17680.2-2025
| 标准编号 | GB/T 17680.2-2025 (GB/T17680.2-2025) | | 中文名称 |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2部分:场外应急组织与职能 | | 英文名称 | Criteria for emergency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 Part 2: Off-site emergency organizations and functio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77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20 | | 字数估计 | 14,116 | | 发布日期 | 2025-10-05 | | 实施日期 | 2025-10-0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680.2-199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7680.2-2025: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2部分:场外应急组织与职能
ICS 27.120
CCSF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7680.2-1999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2部分:场外应急组织与职能
2025-10-05发布
2025-10-05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应急响应职能 2
5 应急准备职能 4
6 应急组织和职责 4
参考文献 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17680的第2部分。GB/T 1768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1部分:应急计划区的划分;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2部分:场外应急组织与职能;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3部分:场外应急设施功能与特性;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4部分:场外核应急预案与执行程序;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5部分: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6部分:场内应急组织与职能;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7部分:场内应急设施功能与特性;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8部分:场内核应急预案与执行程序;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9部分: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10部分: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野外辐射监测、取样与分析
准则;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11部分:应急响应时的场外放射评价;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12部分:核应急演习的策划、准备、实施与评估。
本文件代替 GB/T 17680.2-1999《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职能与组织》,与
GB/T 17680.2-199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应急准备”“应急预案”的术语和定义(见3.4、3.6);
b) 更改了关于地区封锁解除和终止场外应急状态的相关内容(见4.1.1.1,1999年版的3.1.1.1),增
加了医疗救治相关内容(见4.2.9,1999年版的3.2.9);
c) 增加了工程抢险服务相关内容(见4.2.13);
d) 增加了“组织架构图”(见6.2.2.1);
e) 更改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核事故应急办公室组织架构的内容(见6.2.2.3,1999年版的
5.1.2.2);
f) 增加了专业组中各组的主要职能相关内容。包括:辐射监测与评价组、撤离与避迁安置组、气
象水文组、通信组、交通运输组、治安保卫组、医疗卫生组、去污洗消组、后勤保障组、公众沟通
与信息组(见6.3.6,1999年版的5.2.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核生态环境厅、海南省
辐射环境监测站、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锦蕾、刘新建、邓安嫦、栾雪菲、郜峰麟、潘永军、刘凯、米争峰、左彦慈、杜松军、
王战勇、刘哲、王鑫、陈德育、王叶、汤泽平、董芳芳、徐建华、程有莹、姜丁宝。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9年首次发布为GB/T 17680.2-199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GB/T 17680《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拟由十二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应急计划区的划分。目的在于给出核电厂应急计划区的划分原则和推荐的应急计
划区大小。
---第2部分:场外应急组织与职能。目的在于给出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应对核事故
的场外应急响应与准备职能、应急组织和职责。
---第3部分:场外应急设施功能与特性。目的在于给出核电厂场外应急设施的总体要求、功能定
位、特性要求、系统和设备配置。
---第4部分:场外核应急预案与执行程序。目的在于给出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场外核
应急预案及其执行程序的编制格式与内容。
---第5部分: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目的在于规范核电厂场外应急响应能力保持工作,提出
应急响应能力保持的要求,提升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核事故中的应急处置能
力,保障核安全。
---第6部分:场内应急组织与职能。目的在于给出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响应职能、应急组织和
职责。
---第7部分:场内应急设施功能与特性。目的在于给出核电厂场内应急设施的功能与特性要求。
---第8部分:场内核应急预案与执行程序。目的在于给出核电厂场内核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的
编制格式与内容。
---第9部分:场内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目的在于规范核电厂场内应急响应能力保持工作,提出
应急响应能力保持的要求,提升核电厂在核事故中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核安全。
---第10部分: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野外辐射监测、取样与分析。目的在于给出核电厂应急监测
的相关要求。
---第11部分:应急响应时的场外放射评价。目的在于规范核电厂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放射性物质
向环境释放的事故时所采用的辐射剂量评价准则。
---第12部分:核应急演习的策划、准备、实施与评估。目的在于规范核电厂核应急演习的策划、
准备、实施与评估流程,确保演习科学有序开展,从而提升核电厂在核事故中的应急处置能
力,保障核安全。
核电厂应急准备与响应准则
第2部分:场外应急组织与职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应对核事故的场外应急响应与准备职能、应急组织
和职责。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场外核应急准备与响应。其他需要场外应急的核
设施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场区 sitearea
具有法定边界、在营运单位有效控制下的核电厂所在区域。
3.2
场外 off-site
场区以外的所有区域。
3.3
为应对核事故而进行的包括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准备必要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