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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18455-2022 (GB/T18455-2022) | 中文名称 | 包装回收标志 | 英文名称 | Packaging recycling mark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A80 | 国际标准分类 | 55.020 | 字数估计 | 15,193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实施日期 | 2023-02-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455-2010 | 起草单位 | 江苏彩华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州市铭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中山市天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利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方包装有限公司、河北上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干将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星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济南迪科瑞仪器有限公司、上海若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 | 提出机构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455-2022
Packaging recycling marking
ICS 55.020
CCS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455-2010
包 装 回 收 标 志
2022-07-11发布
2023-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8455-2010《包装回收标志》,与GB/T 18455-2010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
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在“范围”中增加了玻璃及复合材料包装(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
章);
b) 更改了“供应商”的定义,删除了“包装组分”和“复合包装材料”,增加了“包装材料”“包装组件”
和“复合材料包装”三个术语(见第3章,2010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常用塑料以外的其他塑料制品回收标志的说明及单一材质的塑料包装制品的界定(见
4.3.2、4.3.3);
d) 删除了“可生物降解塑料包装回收标志”(见2010年版的4.2.2);
e) 更改了“铁质包装”的回收标志,增加了“钢质包装”的回收标志(见4.4,2010年版的4.1);
f) 增加了“玻璃包装”的回收标志(见4.5);
g) 更改了复合材料包装中主要材料的确定方法,增加了“复合材料包装”的回收标志(见4.6,2010
年版的4.3);
h) 增加了回收标志的“规格尺寸”(见5.2);
i) 增加了回收标志的“颜色”(见5.3);
j) 更改了回收标志的“数量”(见5.4,2010年版的5.2、5.3);
k) 增加了回收标志的“位置”(见5.5);
l) 更改了回收标志的“制作”要求(见5.6,2010年版的5.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彩华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州市铭慧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中山市天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利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济南泉华包装制品有限公
司、佛山市南方包装有限公司、河北上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干将新
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星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济南迪科瑞仪器有限公司、上海若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杭州星点包装
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海洋大学、广东欧亚包装有限公司、上海博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裕同包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纳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包装联合会、厦
门陆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永昌塑业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
泰来包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物资再生协会、潮州市潮安区美达印务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华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大觉包装制
品有限公司、厦门聚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凯达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振梅、夏瑜、吴海娇、陈桂兰、刘贵深、薛海燕、钟健常、罗朝炜、梁高健、张启纲、
邢文彬、高灵强、武晓庆、徐宇霖、邢宪卿、俞晓琴、张桂祥、王灿军、吴方平、许超、赖适君、胡正阳、李立、
王天佑、仇凯、邓桂荣、马靖、李元月、毛兵、韦丽明、齐迹、段建勇、宋治福、章耀平、李勇锋、兰希、黄荣、
沈杰、崔燕、陈铭哲、江凤凤、吴坤坤、李润苗、周洋、张健、谢奕斌、赵春华、蒋斌、汪雁、樊敏、郭栩滨、
刘向、熊露璐、陈建朝、郭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1年首次发布为GB 18455-2001,2010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包 装 回 收 标 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包装回收标志的类型、基本图形和标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可回收利用的纸、塑料、金属、玻璃及复合材料等包装容器、包装制品或包装组件的设
计、生产、贸易和回收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6716.1 包装与环境 第1部分:通则
GB/T 16716.2 包装与环境 第2部分:包装系统优化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供应商 supplier
对投放市场或交付使用的包装或包装产品负有责任的经营者。
注:指在产品及其包装出售之前的所有者,或在标签上注明的生产或销售商,更明确的是自愿执行本文件的经营
者。当供应商使用的包装是有其他生产商提供,提供商可追溯有关技术资料。
[来源:GB/T 16716.1-2018,3.1,有修改]
3.2
包装材料 packagingmaterial
用于制造包装容器和构成产品包装的材料(如:木材、金属、塑料、玻璃和纸等)总称。
[来源:GB/T 4122.1-2008,5.1]
3.3
包装组件 packagingcomponent
用手或用简单物理方法可以拆分的包装的组成部分。
[来源:GB/T 16716.2-2018,3.4]
3.4
由两层或两层以上材料复合在一起形成的复合材料做成的包装。
[来源:GB/T 4122.1-2008,5.9]
4 包装回收标志
4.1 基本图形
常用包装材料的名称和回收标志的基本图形见表1。
4.2 纸包装
纸盒、纸箱等纸包装制品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和文字组成,其回收标志示例见图1。
4.3 塑料包装
4.3.1 塑料包装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代号和缩略语组成,常用塑料包装回收标志示例见表2。图形中
的数字为塑料代号,位于图形中央,图形底部的字母为塑料缩略语,缩略语和代号按GB/T 16288标示。
4.3.2 常用塑料以外的其他塑料制品的回收标志按照GB/T 16288标示其代号和缩略语,图形同塑料
包装回收标志。
4.3.3 当单一材质的塑料包装制品中的助剂和其他成分总含量比例在10%以下时,按4.3.1的规定标
注回收标志。
4.4 金属包装
铝质、铁质和钢质包装制品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字母和文字组成。除钢质包装图形中的字母使用
“ST”以外,其他图形中的字母均为化学元素符号,位于图形中央,可在图形下方标注“铝”“铁”或“钢”,
其回收标志见表3。
4.5 玻璃包装
玻璃包装容器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和字母组成。图形中的“GL”代表“玻璃包装”,位于图形中央,
其回收标志见图2。
4.6 复合材料包装
复合材料包装按所有构成材质中的主要材料标示回收标志。主要材料是指复合材料中质量占比最
多的一种或两种材料。其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字母和文字组成。图形中的“C”代表“复合材料包装”,
位于图形中央,图形底部应标注主要材料成分名称,其回收标志示例见图3。
5 标注要求
5.1 允许标注的条件
供应商应预先按GB/T 16716.1和GB/T 16716.2评估投放市场的包装容器或包装组件是否可实
现回收利用,当判定回收利用可行时,应标注包装回收标志。
5.2 规格尺寸
包装回收标志的规格应根据产品尺寸确定,如需扩大或缩小,应按照回收标志给出的比例同等扩大
或缩小,包装回收标志尺寸示例见附录A。
5.3 颜色
包装回收标志图形应清晰醒目,不易褪色脱落,印刷的回收标志与基材底色应具有足够的对比度。
5.4 数量
5.4.1 一个包装上应标注一个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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