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9118-2015, GB/T19118-2015, GBT 19118-2015, GBT19118-2015
| 标准编号 | GB/T 19118-2015 (GB/T19118-2015) | | 中文名称 |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噪声测量方法 | | 英文名称 |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 Test method of noi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5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6 | | 字数估计 | 7,715 | | 发布日期 | 2015-05-15 | | 实施日期 | 2015-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118-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3785.1-2010; GB/T 15173-2010; GB/T 23917; GB/T 2393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1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和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的测量仪器、测量条件、测量方法、测量结果及报告。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统称低速汽车)。 |
GB/T 19118-2015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Test method of noise
ICS 65.060
T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9118-2003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噪声测量方法
2015-05-15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9118-2003《农用运输车 噪声测量方法》。本标准与GB 19118-2003相比主要
修改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由《农用运输车 噪声测量方法》调整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噪声测量方法》;
---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和重新确认;
---将测量用声级计由“2型或2型以上要求”调整为“1型要求”;
---将“两次校准声级计的读数差值不应超过1dB”调整为“不超过0.5dB”;
---增加了仪器有效性要求;
---调整了测量结果的记录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心、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机械工业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
车有限公司、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杭挂机电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戈、吕树盛、董云雷、刘东伟、林连华、闽海涛、靳文生、郎志中、王博、王亚飞、
车胜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GB 19118-2003。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噪声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和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的测量仪器、测量
条件、测量方法、测量结果及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统称低速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85.1-2010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 15173-2010 声校准器
GB/T 23917 低速货车 试验方法
GB/T 23931 三轮汽车 试验方法
3 测量仪器
3.1 声学测量
3.1.1 测量用声级计(包括传声器和电缆)或其他等效的测量系统应符合GB/T 3785.1-2010中规定
的1型声级计的要求。
3.1.2 测量前后,应用符合GB/T 15173-2010规定的1级声校准器按制造厂规定的程序对声级计进
行校准。在没有再作任何调整条件下,如果后一次校准读数相对前一次校准读数的差值超过0.5dB,则
认为前一次校准后的测量结果无效。校准时的声级计实际读数应记录在附录A中。
3.2 转速或车速测量
测量应选用准确度优于±2%的发动机转速或车速测量仪器来监测发动机转速或车速,不应使用低
速汽车上的同类仪表。
3.3 气象参数测量
测量环境温度的温度计准确度应在±1℃以内。风速仪的准确度应在±1.0m/s以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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