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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931-2009 (GB/T1931-2009) | | 中文名称 |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 | 英文名称 |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the moisture content of woo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20 | | 字数估计 | 6,620 | | 发布日期 | 2009-02-23 | | 实施日期 | 2009-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31-1991 | | 采用标准 | ISO 3130-1975,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3号(总第14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木材含水率的试验设备、试样、试验步骤和结果计算。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时含水率的测定。 |
GB/T 1931-2009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the moistrure content of wood
ICS 79.020
B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31-2009
代替GB/T 1931-1991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ISO 3130:1975,Wood-Determinationofmoisturecontentforphysical
andmechanicaltests,MOD)
2009-02-23发布
2009-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 3130:1975《木材 物理力学试验含水率的测定》。
本标准与ISO 3130:1975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
---将含水率试样尺寸20mm×20mm×25mm修改为20mm×20mm×20mm。
本标准代替GB/T 1931-1991《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 1931-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烘干过程中,最后两次试样称量之差的数值,将不超过0.002g改为不超过试样质量的
0.5%;
---对附录A和附录B中一些描述作了相应的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荣军、费本华、吕建雄、虞华强、黄荣凤、赵有科、黄安民、崔永志。
本标准于1980年首次发布,1991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GB/T 1931-2009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木材含水率的试验设备、试样、试验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物理力学试验时含水率的测定。
2 原理
木材试样中所包含水分的质量与全干试样的质量之比,表示试样中水分的含量。
3 试验设备
3.1 天平精度应达到0.001g。
3.2 烘箱,应能保持在(103±2)℃。
3.3 玻璃干燥器和称量瓶。
4 试样
4.1 试样通常在需要测定含水率的试材、试条上,或在物理力学试验后试样上,按照所对应标准试验方
法规定的部位截取。试样尺寸约为20mm×20mm×20mm。
4.2 附在试样上的木屑、碎片应清除干净。
5 试验步骤
5.1 取到的试样应先编号,尽快称量,并将结果填入附录A记录表中,精确至0.001g。
5.2 将同批试验取得的含水率试样,一并放入烘箱内,在(103±2)℃的温度下烘8h后,从中选定
2个~3个试样进行一次试称,以后每隔2h称量所选试样一次,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试样质量
的0.5% 时,即认为试样达到全干。
5.3 用干燥的镊子将试件从烘箱中取出,放入装有干燥剂的玻璃干燥器内的称量瓶中,盖好称量瓶和
干燥器盖。
5.4 试样冷却至室温后,用干燥的镊子自称量瓶中取出称量。
5.5 如试样为含有较多挥发物质(树脂、树胶等)的木材等时,为避免用烘干法测定的含水率产生过大
误差,宜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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