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19510.202-2023, GB/T19510.202-2023, GBT 19510.202-2023, GBT19510.202-2023
| 标准编号 | GB/T 19510.202-2023 (GB/T19510.202-2023) | | 中文名称 | 光源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 | 英文名称 | Controlgear for electric light sources - Part 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 c. or a. c. supplied electronic step-down convertors for filament lamp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7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99 | | 字数估计 | 22,218 |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510.3-200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9510.202-2023: 光源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ICS 29.140.99
CCSK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9510.3-2009
光源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
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forfilamentlamps
(IEC 61347-2-2:2011,Lampcontrolgear-Part2-2:Particular
2023-12-28发布
2026-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一般要求 2
5 一般试验说明 3
6 分类 3
7 标志 3
8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3
9 接线端子 4
10 保护接地规定 4
11 防潮与绝缘 4
12 电气强度 4
13 镇流器绕组的热耐久性试验 4
14 故障状态 4
15 变压器的加热试验 4
16 结构 5
17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5
18 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 5
19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5
20 耐腐蚀 5
附录A(规范性) 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的试验 6
附录B(规范性) 热保护式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7
附录C(规范性) 带热保护器的光源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8
附录D(规范性) 热保护式控制装置的加热试验要求 9
附录E(规范性) 不同于4500的常数S在tw(绕组温度)试验中的应用 10
附录F(规范性) 防风罩 11
附录G(规范性) 脉冲电压值的推导方法 12
附录H (规范性) 试验 13
附录I(规范性) 钨丝灯用安全特低电压直流或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补充要求 14
参考文献 1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19510《光源控制装置》的第2-2部分。GB/T 1951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2-1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第2-3部分:荧光灯用交流和/或直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第2-7部分:应急照明(自容式)用安全服务电源(ESSS)供电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第2-8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2-9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电磁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第2-10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第2-11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2-13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本文件代替GB 19510.3-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
特殊要求》,与GB 19510.3-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输出直流电压值为120V无纹波直流电压(见第1章,GB 19510.3-2009的第1章);
---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GB 19510.3-2009的第3章);
---增加了“其他类型的转换器应符合的要求”(见第4章);
---更改了对防触电保护措施的分类(见第6章,GB 19510.3-2009的第6章);
---增加了强制性标志s)和t)的内容(见7.1);
---更改了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的要求(见第8章,GB 19510.3-2009的第8章);
---更改了防潮与绝缘的要求(见第11章,GB 19510.3-2009的第11章);
---更改了电气强度的要求(见第12章,GB 19510.3-2009的第12章);
---更改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见第17章,GB 19510.3-2009的第17章);
---更改了钨丝灯用安全特低电压直流或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补充要求(见附录I,
GB 19510.3-2009的附录I)。
本文件修改采用IEC 61347-2-2:2011《灯的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
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本文件与IEC 61347-2-2:2011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19510.1-2023替换了IEC 61347-1,便于使用。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协调,将标准名称改为《光源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
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用资料性引用的GB/T 18379-2001替换了IEC 6044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汉蓝光电有限公司、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浙江上光照明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永强、杭军、陆军民、柯柏权、包琳婕。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4年首次发布为GB 19510.3-2004,2009年第一次修订;
引 言
随着光源控制装置技术的发展,上一版本光源控制装置的安全规范已无法适配满足当前光源控制
装置的技术要求和产品安全要求。安全要求能确保电气设备按照预定方式被正确安装、维护和使用时
降低对人、家畜或财产安全造成的伤害。GB/T 19510《光源控制装置》通过更新技术和安全要求,对规
范光源控制装置、降低产品安全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升我国产品的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GB/T 19510旨在规范光源的控制装置,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目的在于规范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及其安全要求。
---第2-1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范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
外)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范钨丝灯用直
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第2-3部分:荧光灯用交流和/或直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范荧光灯用交流
和/或直流电子控制装置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第2-7部分:应急照明(自容式)用安全服务电源(ESSS)供电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目的
在于规范应急照明(自容式)用安全服务电源(ESSS)供电电子控制装置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第2-8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范荧光灯用镇流器安全要求的特殊
要求。
---第2-9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电磁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范放电灯(荧光灯
除外)用电磁控制装置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第2-10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
规范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第2-11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范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
线路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范放电
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第2-13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规范LED模块用
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安全要求的特殊要求。
本文件与GB/T 19510.1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T 19510.1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修订
而成的。本文件和GB/T 19510.201~GB/T 19510.213在引用GB/T 19510.1的任一条款时规定了该
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试验的试验顺序,并规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GB/T 19510每个部分各自独
立,互不参照,以便将来的修改和修订。如认为有需要,将增加新的要求。
光源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
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IEC 60357所述的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安全要求。这种
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不大于250V的直流电源或不大于1000V,频率为50Hz或60Hz的交流电
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的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50V(有效值),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
源频率,或不大于120V无纹波直流电压。
注:50V额定输出电压极限值符合GB/T 18379-2001中电压区段I的要求。
装有过热保护装置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
安全特低电压(SELV)转换器的特殊补充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
性能要求在IEC 61047中给出。
作为灯具部件的插入式转换器,视为内装式转换器,参照灯具标准的附加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510.1-2023 光源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EC 61347-1:201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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