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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1280-2007 (GB/T21280-2007) | | 中文名称 | 危险货物热稳定性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 of thermal stability for dangerous produc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00 | | 字数估计 | 5,542 | | 发布日期 | 2007-12-13 | | 实施日期 | 2008-07-01 | | 标准依据 | 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13号(总第11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热稳定性的试验设备、试验步骤和试验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热稳定性试验。 |
GB/T 21280-2007
Test method of thermal stability for dangerous products
ICS 13.300
G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280-2007
危险货物热稳定性试验方法
2007-12-13发布
200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
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规章完全一
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危险品中心实验室。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晶、于艳军、赵青、刘军、向雪洁、曹丽静。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GB/T 21280-2007
危险货物热稳定性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热稳定性的试验设备、试验步骤和试验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热稳定性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458 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19458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在极短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高温,并放出大量气体,在周围造成高压的化学反应或状态变
化的现象。
3.2
指危险化学品的遇热不发生爆炸或着火的稳定安全特性。
4 试验设备
温度可以保持和记录75℃±2℃的带有双重温度自动调节器,有防爆和通风装置的电烘箱,精度为
±0.1g的天平,3个热电偶。
5 试验步骤
5.1 将少量样品在75℃下加热48h,如样品在试验中没有发生爆炸反应,那么应进行5.2步骤;如发
生爆炸或着火,物质即为热不稳定,不能运输。
5.2 将50g样品放入烧杯,加盖后放进烘箱,将烘箱加热到75℃,试样在这一温度下保持48h或直到
出现着火、爆炸现象,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如果没有出现着火或爆炸但出现某种自热现象(如冒烟或分
解),应进行下述试验。如物质没有显示不稳定现象,则可认为是稳定的,不需进行5.3的试验。
5.3 将100g(或100cm3,如密度小于1000kg/m3)样品放在一根管子里,将同样数量的参考物质放
在另一根管子里。将热电偶T1和T2插到管内物质一半高度的地方。如热电偶对于被试物质和参考
物质不具有惰性,则应用惰性外罩包住热电偶。将热电偶T3和加了盖的两根管子放入烘箱内,在样品
和参考物质达到75℃以后的48h内,测量样品与参考物质之间的温度差,记下试样分解的迹象。
6 试验判定
在5.2中,如果出现着火或爆炸,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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