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21338-2008, GB/T21338-2008, GBT 21338-2008, GBT21338-2008
| 标准编号 | GB/T 21338-2008 (GB/T21338-2008) | | 中文名称 |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 | 英文名称 |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practitioners of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字数估计 | 14,133 | | 发布日期 | 2008-01-09 | | 实施日期 | 2008-07-01 | | 引用标准 | GB/T 562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号(总第11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业务员、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要求。本标准使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涂漆(车身涂装)人员、车辆技术评估人员、机动车维修业务员和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判定和审核。 |
GB/T 21338-2008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practitioners of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ICS 03.220.20
R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338-200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2008-01-09发布
200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从业资格条件 2
4.1 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 2
4.2 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 2
4.3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 3
4.4 机修人员 4
4.5 电器维修人员 5
4.6 钣金(车身修复)人员 5
4.7 涂漆(车身涂装)人员 6
4.8 车辆技术评估人员 7
4.9 机动车维修业务员 7
4.10 价格结算人员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与机动车维修相关的法律、法规 9
GB/T 21338-2008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山东交通学院、北京市交通
学校。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秋、张京伟、于开成、李东江、卞良永、周建平、程玉光
GB/T 21338-200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业务员、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和机动车维修技
术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机修人员、
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涂漆(车身涂装)人员、车辆技术评估人员、机动车维修业务员和机
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判定和审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562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机动车维修企业中全面负责各项经营活动的责任人。
3.2
机动车维修企业中全面负责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3.3
机动车维修企业中从事各项质量检验的人员。
3.4
机动车维修企业中从事机动车机械及其控制系统维修作业的人员。
3.5
机动车维修企业中从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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