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22399-2008, GB/T22399-2008, GBT 22399-2008, GBT22399-2008
| 标准编号 | GB/T 22399-2008 (GB/T22399-2008) | | 中文名称 | 摄影 加工用化学品 氢氧化钠 | | 英文名称 | Photography -- Processing chemicals -- Specifications for Sodium hydroxid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84 | | 国际标准分类 | 37.040.30 | | 字数估计 | 8,817 | | 发布日期 | 2008-09-24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引用标准 | GB/T 20432.1-2006; GB/T 20432.5-2007; GB/T 20432.6-2008; GB/T 20432.7-2007 | | 采用标准 | ISO 3617-1994,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6号(总第12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照相级氢氧化钠(危险性:<>)的纯度要求及测试纯度的试验方法。 |
GB/T 22399-2008
ICS 37.040.30
G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399-2008/ISO 3617:1994
摄影 加工用化学品 氢氧化钠
(ISO 3617:1994,IDT)
2008-09-24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3617:1994《摄影 加工用化学品 氢氧化钠规范》(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SO 3617:1994。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或“ISO 3617”改为“本标准”;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ISO 3617:1994的前言、引言;
---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所列国际标准用等同翻译的国家标准代替。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感光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保定乐凯照相化学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宿静波。
GB/T 22399-2008/ISO 3617:1994
摄影 加工用化学品 氢氧化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照相级氢氧化钾(危险性:《C》)1)的纯度要求及测试纯度的试验方法。
1) 危险警示符号见GB/T 20432.1-2006中第4章的定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432.1-2006 摄影 照相级化学品 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ISO 10349-1:2002,
IDT)
GB/T 20432.5-2007 摄影 照相级化学品 试验方法 第5部分:重金属和铁含量的测定
(ISO 10349-5:1992,IDT)
GB/T 20432.6-2008 摄影 照相级化学品 试验方法 第6部分:卤化物含量的测定
(ISO 10349-6:1992,IDT)
GB/T 20432.7-2007 摄影 照相级化学品 试验方法 第7部分:酸度或碱度的测定
(ISO 10349-7:1992,IDT)
3 概述
3.1 物理性质
氢氧化钠(NaOH)为白色条状、片状、球状、颗粒或粉末,相对分子质量为40.00。
3.2 危险性
氢氧化钠具有腐蚀性(危险性:《C》),避免接触眼睛、皮肤和衣服。避免吸入粉尘,查阅制造商的物
质安全数据表(MSDS)获取资料。
3.3 操作与储存
氢氧化钠应储存于附有标记的完全密封的塑料容器内。易吸湿放热,与酸剧烈反应。
4 要求
要求见表1。
表1 要求
项 目 测 试 限 条 款 测试标准
含量(以NaOH计)/% ≥ 95.0 7.1 本标准
重金属含量(以Pb计)/% ≤ 0.003 7.2 GB/T 20432.5-2007
铁含量(以Fe计)/% ≤ 0.002 7.3 GB/T 20432.5-2007
卤化物含量(以Cl-计)/% ≤ 0.3 7.4 GB/T 20432.6-2008
碳酸盐含量(以Na2CO3 计)/% ≤ 2.5 7.5 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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