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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780-202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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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780-2025 英文版 439 GB/T 22780-2025 [PDF]天数 <=4 液晶式石英手表 GB/T 22780-2025 有效
GB/T 22780-2017 英文版 359 GB/T 22780-2017 [PDF]天数 <=4 液晶式石英手表 GB/T 22780-2017 有效
GB/T 22780-2008 英文版 639 GB/T 22780-2008 [PDF]天数 <=3 液晶式石英手表 GB/T 22780-2008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2780-2025 (GB/T22780-2025)
中文名称 液晶式石英手表
英文名称 Liquid crystal displaying quartz watche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11
国际标准分类 39.040.10
字数估计 22,293
发布日期 2025-10-31
实施日期 2026-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22780-2017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2780-2025: 液晶式石英手表 ICS 39.040.10 CCSY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2780-2017 液 晶 式 石 英 手 表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4.1 工作温度 1 4.2 电压范围 1 4.3 使用可靠性 1 4.4 瞬时日差m 2 4.5 温度系数Ct1、Ct2 2 4.6 电压系数Cv 2 4.7 电池更换周期L 2 4.8 耐振动性能Rv 2 4.9 防水性能 2 4.10 防震性能 2 4.11 耐湿性能 2 4.12 附件抗外力性能 3 4.13 耐光照性能 3 4.14 抗静电性能 3 4.15 外观 3 4.16 附加功能 3 5 试验方法 3 5.1 试验条件 3 5.2 预运走 3 5.3 仪器设备 3 5.4 试验项目 4 6 检验规则 7 6.1 出厂检验 7 6.2 型式检验 7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7.1 标志 8 7.2 包装 9 7.3 运输和贮存 9 附录A(规范性) 液晶式石英手表附加功能 10 附录B(资料性) 型式检验小样本量的抽样方案 14 参考文献 1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2780-2017《液晶式石英手表》,与GB/T 22780-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瞬时日差m”的试验方法,删除了“平均瞬时日差m”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4、5.4.4, 2017年版的3.4、4.4.4); b) 更改了“温度系数、电压系数、电池更换周期、耐振动性能”的要求(见表1,2017年版的表1); c) 更改了“防震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0、5.4.10,2017年版的3.9、4.4.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泰坦时钟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纳晶微电子有限公司、石狮市信佳电子 有限公司、深圳市君斯达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卓越电子有限公司、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漳州 市恒丽电子有限公司、天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华源湘(东莞)科技有限公 司、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漳州市新威士钟表有限公司、东莞市百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宝捷时计电子 (深圳)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建军、樊伟群、赵希雷、李平等、王少强、任龙彪、陆湘燕、王坚、陈斌、赵延、 庄嫚艺、邵琪、马涛、苏秦、郭新刚、赖喜庆、温龙、李小伟、程艺、李勇、陈孟君、陈保珠、关木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 22780-2008,2017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液 晶 式 石 英 手 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液晶式石英手表(以下简称“液晶手表”)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石英谐振器、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0V或DC3.0V,具有时间和日期显示或其 他附加功能的液晶显示手表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销售。不戴在手上的液晶显示表类和液晶式石英手表 机心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销售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028 计时仪器的检验位置标记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30106 钟表 防水手表 GB/T 38022 钟表 防震手表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工作温度 液晶手表在0℃~50℃的温度范围内不应停走,液晶显示应正常。 4.2 电压范围 标称工作电压为DC3.0V的液晶手表,在DC3.2V~DC2.7V的电压范围内不应停走,液晶显示应 正常。 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0V的液晶手表,在DC1.55V~DC1.25V的电压范围内不应停走,液晶显 示应正常。 4.3 使用可靠性 液晶手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停走,液晶显示应正常,各功能键应灵活可靠,零、部、组件不应自 行脱落。 4.4 瞬时日差m 液晶手表的瞬时日差m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及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优等 一等 合格 1 瞬时日差m/(s/d) -0.5~0.5 -1.0~1.0 -1.5~1.5 温度系数Ct1/[s/(d·℃)] 0~0.08 0~0.10 0~0.15 温度系数Ct2/[s/(d·℃)] -0.08~0 -0.10~0 -0.15~0 3 电压系数Cv/[s/(d·V)] -0.5~0.5 -1.0~1.0 -2.0~2.0 4 电池更换周期L/a ≥2.5 ≥2.0 ≥1.0 5 耐振动性能Rv/(s/d) -0.2~0.2 -1.0~1.0 -2.5~2.5 4.5 温度系数Ct1、Ct2 液晶手表温度由23℃变化到8℃时,平均每摄氏度引起的瞬时日差变化量为Ct1;温度由23℃变 化到38℃时,平均每摄氏度引起的瞬时日差变化量为Ct2。Ct1、Ct2应符合表1规定。 4.6 电压系数Cv 标称工作电压为DC3.0V的液晶手表,供电电压由DC3.0V降至DC2.7V时;标称工作电压为 DC1.50V的液晶手表,供电电压由DC1.55V降至DC1.45V时,电压每变化1V引起液晶手表瞬时日 差的变化量为电压系数Cv,Cv应符合表1规定。 4.7 电池更换周期L 液晶手表电池更换周期L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8 耐振动性能Rv 液晶手表经受加速度为19.6m/s2、频率为30Hz~120Hz、扫描周期为1min的连续扫频振动后 不应停走,液晶显示应正常,外观、结构不应有因振动产生的缺陷,试验前后瞬时日差的变化量Rv应符 合表1的规定。 4.9 防水性能 有“防水”标记的液晶手表,其防水性能应符合GB/T 30106的规定。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液晶显示 应正常。 4.10 防震性能 有“防震”标记的液晶手表,其防震性能应符合GB/T 38022的规定。 没有“防震”标记的液晶手表,受末速度为3.13m/s的冲击锤冲击后,不应停走及影响防水性能,液 晶显示应正常,零、部、组件不应有松动、损坏现象。 4.11 耐湿性能 液晶手表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85%~95%的环境中经受24h耐湿性能试验,试验期间 不应停走,试验后液晶显示应正常。 4.12 附件抗外力性能 液晶手表表带施加50N的静拉力按5.4.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表带、带扣及连接部位应无零 件脱落及开裂现象。 4.13 耐光照性能 液晶手表在8W/6V白炽灯光源条件下经受1min的照射试验后,液晶显示应正常,不应出现显 示发暗、重影、闪烁等现象。 4.14 抗静电性能 液晶手表应能经受4kV接触放电或8kV空气放电试验,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手表不应停走或复 位,试验后液晶显示和手表操作件功能应正常。 4.15 外观 液晶手表盘面应清洁,各种字符图案应准确、清晰,不应有明显缺陷和瑕疵。 液晶手表玻璃、后盖、按钮套及镶嵌的装饰件应与表壳体配合牢固,连接处无明显间隙和缺陷。 液晶手表表带应平整、无扭曲,带面不应有明显麻点和划痕;表壳、表带、各功能键不应有毛刺、锐边 等影响安全佩戴和使用的缺陷。 4.16 附加功能 液晶手表附加功能的要求应符合附录A中A.1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环境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的环境温度为18℃~25℃,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温度波动不大于2℃,相对湿 度不大于70%。 5.1.2 供电电源 除另有规定外,被检样品供电电源为DC1.50V或DC3.0V。 5.2 预运走 5.2.1 除另有规定外,液晶手表试验前均处于工作状态,并在5.1.1规定的环境中运走不少于2h。 5.2.2 除另有规定外,液晶手表在进行瞬时日差试验前应在(23±2)℃的环境中运走不少于2h。 5.3 仪器设备 试验仪器设备分辨率及最大允许误差要求见表2。 表2 试验仪器设备 试验仪器设备 分辨率 最大允许误差 日差测试仪器 0.01s/d ±0.03s/d 标准时计 0.5s ±0.5s/d 恒温恒湿箱 1℃,相对湿度1% ±2℃,相对湿度±5% 电流测试仪器 0.1μA ±0.1μA 防水试验仪 - 2.5级 振动试验台 0.1g,1Hz ±10%,±1Hz 静电放电发生器 应符合GB/T 17626.2的相关要求 时段测量仪器 0.01s 10-3s 5.4 试验项目 5.4.1 工作温度 将液晶手表置于温度为(50±2)℃的环境中保温24h,取出后在2min内观察液晶手表显示状态后 置于5.1.1规定的环境中恢复不小于1h;然后置于温度为(0±2)℃的环境中保温24h,取出后在2min 内观察液晶手表显示状态(试验时也可先做低温)。 5.4.2 电压范围 标称工作电压为DC3.0V的液晶手表,将工作电压分别调至DC3.2V和DC2.7V各保持不少于 1min;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0V的液晶手表,将工作电压分别调至DC1.55V和DC1.25V各保持不 少于1min,保持期间观察液晶手表显示状态。 5.4.3 使用可靠性 观察液晶手表的工作和显示状态,按动液晶手表功能按钮,检查液晶手表各功能的工作状态。 5.4.4 瞬时日差m 用日差测试仪器测量液晶手表的瞬时日差m,测试周期按照机心给定参数设置,从第2个周期开始 读数,连续测量3个周期,取绝对值最大的测试值进行判定。 5.4.5 温度系数Ct1、Ct2 将液晶手表置于温度为(23±2)℃的环境中保持2h,测量瞬时日差m23,再将其置于温度为(8± 2)℃的环境中保持至少2h,测量瞬时日差m8;然后在5.1.1规定的环境中保持至少1h,再置于温度 (38±2)℃的环境中保持至少2h,测量瞬时日差m38。按公式(1)计算Ct1,按公式(2)计算Ct2。 Ct1= m23-m8 23-8 (1) 式中: Ct1 ---23℃到8℃的温度系数,单位为秒每天摄氏度[s/(d·℃)]; m23 ---23℃时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m8 ---8℃时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23,8---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Ct2= m38-m23 38-23 (2) 式中: Ct2 ---23℃到38℃的温度系数,单位为秒每天摄氏度[s/(d·℃)]; m38 ---38℃时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m23 ---23℃时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38,23---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5.4.6 电压系数Cv 标称工作电压为DC3.0V的液晶手表,分别测量供电电压为DC3.0V和DC2.7V时的瞬时日差 m3.0和m2.7;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0V的液晶手表,分别测量供电电压为DC1.55V和DC1.45V时的 瞬时日差m1.55和m1.45。按公式(3)计算Cv1,按公式(4)计算Cv2。 Cv1= m3.0-m2.7 3.0-2.7 (3) 式中: Cv1 ---电压系数,单位为秒每天伏[s/(d·V)]; m3.0 ---电压为DC3.0V时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m2.7 ---电压为DC2.7V时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3.0,2.7---电压值,单位为伏(V)。 Cv2= m1.55-m1.45 1.55-1.45 (4) 式中: Cv2 ---电压系数,单位为秒每天伏[s/(d·V)]; m1.55 ---电压为DC1.55V时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m1.45 ---电压为DC1.45V时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1.55,1.45---电压值,单位为伏(V)。 5.4.7 电池更换周期L 根据液晶手表的工作电压,用电流测试仪器测出液晶手表单走时的工作电流I,按公式(5)计算L。 L= I×t ×103 (5) 式中: L ---电池更换周期,单位为年(a); C ---电池容量,单位为毫安时(mAh); I ---单走时的工作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t ---一年的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一年工作时间按8760h计算。 注:电池放电容量见GB/T 8897.3。 5.4.8 耐振动性能Rv 试验前测量液晶手表的瞬时日差mv0,之后按GB/T 4028规定的CH、6H及3H检验位置固定在 振动试验台上,按照4.8规定的振动条件进行连续扫描振动试验,振动时间为每个位置20min。试验后 观察液晶手表显示状态,检查液晶手表的结构和外观;30min后测量瞬时日差mv,按公式(6)计算Rv。 Rv=mv-mv0 (6) 式中: Rv ---试验前后的瞬时日差变化量,单位为秒每天(s/d); mv ---试验后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mv0---试验前的瞬时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5.4.9 防水性能 有“防水”标记的液晶手表,防水性能按GB/T 30106进行试验。 5.4.10 防震性能 有“防震”标记的液晶手表,防震性能按GB/T 38022进行试验;没有“防震”标记的液晶手表,表头 按GB/T 38022规定的冲击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冲击锤的末速度为3.13m/s。 5.4.11 耐湿性能 将液晶手表置于4.11规定的环境中保持24h,取出后在2min内检查液晶手表显示状态。 5.4.12 附件抗外力性能 将表带扣合成环状,按图1所示方法给表带施加50N静拉力F 并保持5s以上,试验后检查液晶 手表的附件。 单位为毫米 图1 液晶手表静拉力示意图 5.4.13 耐光照性能 将液晶手表玻璃放置于8W/6V的白炽灯光源1cm内照射1min。 5.4.14 抗静电性能 按GB/T 17626.2规定的试验程序,对液晶手表的表壳、柄头、按钮、表面、后盖、表带等部位进行接 触放电或空气放电,在各放电点上施加的放电次数为20次(10次正极性,10次负极性),试验中和试验 后检查手表运行情况。试验后将液晶手表置于5.1.1规定的环境中恢复至少2h,按动液晶手表各功能 按钮,检查液晶手表功能状态。 注:导电表面采取接触放电,绝缘表面采取空气放电。 5.4.15 外观 在检验作业面维持照度值不小于600lx的照明条件下,检验者距液晶手表30cm处,以正常视力 检查,必要时也可借助3倍放大镜。 5.4.16 附加功能 液晶手表附加功能按A.2中的方法进行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出厂检验按GB/T 2828.1进行,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其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和接收质量限(AQL)见表3。供需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抽样方案。 表3 出厂检验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要求 接收质量限 AQL 使用可靠性 4.3 1.5 瞬时日差 4.4 1.5 防水性能 4.9 2.5 外观 4.15 4.0 注:液晶手表附加功能项目见表A.1。 6.1.2 在检验过程中应按照GB/T 2828.1中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的转移规则和程序。 6.1.3 检验后接收与否及批和样本的处置,应按照GB/T 2828.1的相关规则进行。 6.2 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 6.2.2 型式检验按GB/T 2829进行,采用判别水平Ⅱ的一次抽样方案,其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样本 量、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及判定数组见表4。 6.2.3 供方为降低检验成本(或费用)而要求缩小样本大小时,宜采用附录B的抽样方案,样本量也可 按双方商定,但不合格质量水平(RQL)不应低于表4的要求。 表4 型式检验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要求 样本量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使用可靠性 4.3 20 15 1 2 瞬时日差 4.4 20 15 1 2 工作温度 4.1 8 40 1 2 电压范围 4.2 8 40 1 2 温度系数 4.5 8 40 1 2 电压系数 4.6 8 40 1 2 电池更换周期 4.7 8 40 1 2 表4 型式检验 (续)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要求 样本量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耐振动性能 4.8 8 40 1 2 防水性能 4.9 8 40 1 2 防震性能 4.10 8 40 1 2 耐湿性能 4.11 8 40 1 2 附件抗外力性能 4.12 8 40 1 2 耐光照性能 4.13 8 40 1 2 抗静电性能 4.14 8 40 1 2 外观 4.15 8 40 1 2 注:液晶手表附加功能见表A.2。 6.2.4 检验后合格与否的判断和检验后的处置按GB/T 2829的规定进行。经型式检验后的样本,无论 合格与否均不应作为合格品出厂。 6.2.5 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需要定型鉴定时; b) 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管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商标 液晶手表表盘或后盖上应有“商标”标识。 7.1.2 使用说明 液晶手表使用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规格或型号、牌号或商标; b) 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c) 执行标准编号、产品等级; d) 生产日期; e) 主要性能指标; f) 检验合格标记; g) 使用保养说明; h) 保修期限、维修地点及联系方式; i) 生产者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2 包装 7.2.1 每只液晶手表包装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7.2.2 包装应保证产品不相互碰撞、不摩擦损坏,包装盒应具有防震、耐振动性能,并附有标志等相关 内容。 7.2.3 大包装箱应具有防潮、防震、耐振动性能,箱外应有“小心轻放”“防潮”的标志。 7.3 运输和贮存 7.3.1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应相互挤压,避免受到冲击、强烈振动,切忌受潮,并应远离 磁场。 7.3.2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应避免与能产生腐蚀性气体的物品放在一起。 7.3.3 产品贮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环境温度宜在5℃~35℃,相对湿度宜在70%以下。 附 录 A (规范性) 液晶式石英手表附加功能 A.1 要求 A.1.1 闹时可靠性 液晶手表闹时装置处于在闹状态时应准时发出闹响,液晶显示正常。 A.1.2 背光显示 A.1.2.1 背光显示可靠性 按动背光按钮液晶手表底板应能可靠发光,在黑暗处应能看清液晶屏显示内容。 A.1.2.2 背光电压 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0V和DC3.0V的液晶手表工作电压分别为DC1.30V和DC2.9V时,背 光功能应能正常发光,发光时不应影响液晶手表工作状态。 注:机心采用微处理器的液晶手表,背光电压由供需双方商定。 A.1.2.3 背光显示次数 液晶手表背光显示次数不应小于2000次。 A.1.3 时段计时 A.1.3.1 时段计时可靠性 液晶手表时段计时功能应工作可靠,功能之间转换正常。 A.1.3.2 计时精度 液晶手表进行10min的时段计时,累计误差应不大于0.2s。 A.1.4 其他 液晶手表倒计时、两地时间显示及年份等其他显示功能应工作可靠,功能之间转换正常。 A.1.5 电池更换周期 具有附加功能的液晶手表,电池更换周期L 应符合4.7的规定。 A.2 试验方法 A.2.1 试验条件 液晶手表附加功能的试验条件见5.1。 A.2.2 闹时可靠性 将液晶手表置于开闹状态,调整闹时设置,检查液晶手表闹响和显示状态。 A.2.3 背光显示 A.2.3.1 背光显示可靠性 在黑暗的环境中按动液晶手表背光按钮,距液晶手表30cm处观察液晶屏显示状态。 A.2.3.2 背光电压 对标称电压为DC1.50V的液晶手表,将工作电压调至DC1.30V,对标称电压为DC3.0V的液晶 手表,将工作电压调至DC2.9V,分别开启背光功能,检查手表背光显示和工作状态。 A.2.3.3 背光显示次数 测量手表电池,确认其电压为标称电压后,以1次/10s的速度连续按动液晶手表背光按钮 2000次。 A.2.4 时段计时可靠性 按动液晶手表功能按钮进行时段计时操作,检查时段计时功能。 A.2.5 计时精度 将液晶手表固定在测试架上,用时段测量仪器按A.1.3.2规定的时段进行测量,连续测量3次,取 测量绝对值之和的平均值。 A.2.6 其他 按动液晶手表各按钮进行功能转换,检查各功能的工作和显示状态。 A.2.7 电池更换周期 A.2.7.1 闹响功耗电流 将液晶手表调整至闹响状态,测量闹响期间的功耗电流iN,一天的闹响时间tN 根据液晶手表类型 确定,闹响平均功耗电流IN 按公式(A.1)计算。 IN= (iN-I)×tN 86400 (A.1) 式中: IN ---闹响平均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iN ---闹响期间液晶手表的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I ---液晶手表单走时的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tN ---液晶手表一天的闹响时间,单位为秒(s)。 A.2.7.2 背光功耗电流 将液晶手表背光显示调整至发光状态,测量背光显示发光期间功耗电流iB,发光时间按每天5s 计,背光平均功耗电流IB 按公式(A.2)计算。 IB= (iB-I)×tB 86400 (A.2) 式中: IB ---背光平均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iB ---发光期间液晶手表的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I ---液晶手表单走时的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tB ---液晶手表一天的发光时间,单位为秒(s)。 A.2.7.3 附加功能电池更换周期 具有附加功能的液晶手表电池更换周期按公式(A.3)计算。 L= (I+IN+IB)×8.76 (A.3) 式中: L ---具有附加功能的液晶手表的电池更换周期,单位为年(a); C ---电池放电容量,单位为毫安小时(mAh); I ---液晶手表单走时的平均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IN ---闹响平均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IB ---背光平均功耗电流,单位为微安(μA); 8.76---电池一年的工作时间、电流单位微安和毫安间的转换系数,单位为小时每年(h/a)。 A.3 检验规则 A.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按6.1的规定进行,其检验项目和接收质量限(AQL)见表A.1。 表A.1 出厂检验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要求 接收质量限 AQL 闹时可靠性 A.1.1 1.5 背光显示可靠性 A.1.2.1 1.5 时段计时可靠性 A.1.3.1 1.5 C 其他 A.1.4 2.5 注:产品无某项功能时,不进行相应的检验。 A.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6.2的规定进行,检验项目、样本量、不合格质量水平及判定数组见表A.2。型式检验 小样本量的抽样方案见附录B。 表A.2 型式检验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要求 样本量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闹时可靠性 A.1.1 20 1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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