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23265-2023, GB/T23265-2023, GBT 23265-2023, GBT23265-2023
| 标准编号 | GB/T 23265-2023 (GB/T23265-2023) | | 中文名称 |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短切玄武岩纤维 | | 英文名称 | Chopped basalt fiber for cement concrete and morta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00.40 | | 字数估计 | 32,339 |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 实施日期 | 2023-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3265-200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3265-2023: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短切玄武岩纤维
ICS 91.100.40
CCSQ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3265-2009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短切玄武岩纤维
2023-05-23发布
2023-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与标记 2
5 一般要求 3
6 技术要求 3
7 试验方法 4
8 检验规则 8
9 标志、出厂、包装、运输、贮存 9
附录A(规范性) 合股纱断裂强力、拉伸强度试验方法 10
附录B(规范性) 原丝束断裂强力、拉伸强度、弹性模量和断裂伸长率试验方法 13
附录C(规范性) 合股纱耐碱强力保留率试验方法 18
附录D(规范性) 原丝束耐碱强力保留率试验方法 20
附录E(规范性) 弯曲韧性试验方法 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3265-2009《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短切玄武岩纤维》,与GB/T 23265-2009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中纤维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
c) 增加了公称直径、原丝束、合股纱、耐碱强力保留率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3.4、3.7);
d) 更改了表1、表2、表3的内容,增加了密度、含水率、可燃物含量性能指标;增加了弯曲韧性(能
量吸收值)、混凝土抗冲击强度比性能指标,删除了分散性相对误差、混凝土抗渗性能提高系
数、砂浆透水压力比、韧性指数、混凝土抗冲击性能指标(见表1、表2和表3,2009年版的
表3);
e) 增加了合股纱测量直径的规定(见7.2.2);
f) 修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规定(见8.1和8.2,2009年版的7.1和7.2);
g) 增加了合股纱断裂强力、拉伸强度试验方法(见附录A);
h) 增加了原丝束断裂强力、拉伸强度、弹性模量、断裂伸长率试验方法(见附录B);
i) 增加了合股纱耐碱强力保留率试验方法(见附录C);
j) 增加了原丝束耐碱强力保留率试验方法(见附录D);
k) 增加了弯曲韧性试验方法(见附录E)。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7)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扬州大学、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
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河南交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
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维特耐新材料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
学研究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水利委员
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谦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龙玄武岩连续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炬原玄武岩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巴赛奥特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玄武岩纤维
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四川尔润玄武岩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晋投玄武岩开发有限公司、达州市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有限
公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怡工程纤维有限公司、四川四众玄武岩纤维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北京中纺纤建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苏交
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三
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材构配件有限公司、中京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瑞普电力科技有限
公司、新疆城建洪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成都精准混凝土有限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二院重庆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株洲中铁电气物资有限公
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
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
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华
南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绿材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交四公局第六工程有限
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德新亚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北京玄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谈永泉、杨鼎宜、骆静静、周希才、邵景干、王玲、王天琪、俞锋、职毅恒、裴凌旭、
金春山、李伟、杜泽、魏辰芮、王中良、于符静、田寅、刘伟、李成钢、储昭杰、郭子荣、夏旸昊、高函、黄运军、
许原骑、张朋来、石钱华、李军、王帅、林英男、王先刚、郁晓岚、刘作磊、谭盐宾、李林香、杜香刚、戈雪良、
杨中甲、黄志怀、时涛、杨帅东、王晓艳、周红燕、高文博、周春雨、辛建龙、王萌、李蕾、李耀家、罗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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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短切玄武岩纤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短切玄武岩纤维的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出厂、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短切玄武岩纤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4472-2011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 7690.5-2013 增强材料 纱线试验方法 第5部分:玻璃纤维纤维直径的测定
GB 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
GB/T 9914.1 增强制品试验方法 第1部分:含水率的测定
GB/T 9914.2 增强制品试验方法 第2部分:玻璃纤维可燃物含量的测定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 18374 增强材料术语及定义
GB/T 21120-2018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
GB/T 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短切玄武岩纤维 choppedbasaltfiber
通过切刀将玄武岩纤维切断到一定的长度,使之能在水泥混凝土或砂浆中均匀分散的无机矿物
纤维。
3.2
公称直径nominal diameter
用于表示玄武岩纤维制品中玄武岩纤维单丝的直径。
注:公称直径的单位为微米(μm)。
3.3
原丝束 strand
同时拉制的略加粘合的单丝束。
注:也称原丝纤维。
3.4
合股纱 pliedyarn
二根或多根原丝束通过合股而成的纤维。
注:也称合股纤维。
[来源:GB/T 18374-2008,2.14,有修改]
3.5
含水率 moisturecontent
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原丝束或合股纱的含水量,即试样的湿态质量和干态质量的差值与湿态质量
的比值。
[来源:GB/T 18374-2008,2.13,有修改]
3.6
干态玄武岩纤维的烧失量和干态质量的比值。
[来源:GB/T 18374-2008,3.29,有修改]
3.7
玄武岩纤维经水泥碱性侵蚀加速老化试验测试得到的强力与未侵蚀的玄武岩纤维的强力的比值。
3.8
基准混凝土 referenceconcrete
同一试验条件下,未掺加短切玄武岩纤维的水泥混凝土。
3.9
受检混凝土 testconcrete
同一试验条件下,掺加有一定比例短切玄武岩纤维的水泥混凝土。
3.10
基准砂浆 referencemortar
同一试验条件下,未掺加短切玄武岩纤维的水泥砂浆。
3.11
受检砂浆 testmortar
同一试验条件下,掺加有一定比例短切玄武岩纤维的水泥砂浆。
4 分类与标记
4.1 产品分类
4.1.1 短切玄武岩纤维按其纤维类型分为原丝束(代号S)和合股纱(代号T)。
4.1.2 短切玄武岩纤维按其用途分为用于混凝土的防裂抗裂纤维(代号BF)和增韧增强纤维(代号
BZ),用于砂浆的防裂抗裂纤维(代号BSF)。
4.2 规格和尺寸
4.2.1 短切玄武岩纤维的规格和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短切玄武岩纤维的规格和尺寸
纤维类型
公称长度/mm
用于水泥混凝土 用于水泥砂浆
单丝公称直径/μm
原丝束 12~30 3~15 9~25
合股纱 6~60 按生产企业明示
4.2.2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生产其他规格和尺寸的短切玄武岩纤维。
4.3 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应由用途、纤维类型、公称直径、公称长度和标准号组成。
示例1:公称直径为20μm、公称长度为25mm的用于混凝土的防裂抗裂短切玄武岩纤维原丝束的标记如下:
BFS20μm-25 GB/T 23265
示例2:公称直径为200μm、公称长度为40mm的用于混凝土的增韧增强短切玄武岩纤维合股纱的标记如下:
BZT200μm-40 GB/T 23265
5 一般要求
5.1 本文件包括的产品不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危害,涉及与生产、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问
题,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2 生产短切玄武岩纤维的原材料应为玄武岩或以玄武岩为主要成分的火成岩经高温熔融后经漏板
拉丝制备而成的能均匀分散的连续纤维。
5.3 短切玄武岩纤维外观应呈金褐色。
5.4 应参照执行生产企业提供的具体掺量使用短切玄武岩纤维。施工中受检混凝土或砂浆的搅拌方
式按照受检产品说明书提供的搅拌方法进行。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质量
短切玄武岩纤维色泽均匀,表面无污染。
6.2 尺寸偏差
6.2.1 短切玄武岩纤维的长度偏差不应大于公称长度的±2mm。
6.2.2 短切玄武岩纤维的直径偏差不应大于公称直径的±10%。
6.3 短切玄武岩纤维性能指标
6.3.1 短切玄武岩纤维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短切玄武岩纤维的性能指标
试验项目
S类 T类
用于混凝土 用于砂浆 用于混凝土 用于砂浆
防裂抗裂
纤维(BF)
增韧增强
纤维(BZ)
防裂抗裂
纤维(BSF)
防裂抗裂
纤维(BF)
增韧增强
纤维(BZ)
防裂抗裂
纤维(BSF)
拉伸强度/MPa ≥1250 ≥1500 ≥1250 ≥1250 ≥1500 ≥1250
弹性模量/GPa ≥30 ≥35 ≥30 - - -
断裂伸长率 ≤5.0% - - -
密度/(g/cm3) 2.60±0.20
含水率 ≤0.50%
可燃物含量
≤1.5% 公称值绝对值±0.3%
>1.5% 公称值相对值±20%
耐碱强力保留率 ≥50% ≥65%
注:“-”表示没有性能指标要求。
6.3.2 S类纤维拉伸强度变异系数不应大于30%,弹性模量变异系数不应大于30%,断裂伸长率变异
系数不应大于30%;T类纤维拉伸强度变异系数不应大于14%。
6.4 掺短切武岩纤维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性能指标
掺短切玄武岩纤维的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掺短切玄武岩纤维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性能指标
试验项目
用于混凝土 用于砂浆
防裂抗裂纤维(BF) 增韧增强纤维(BZ) 防裂抗裂纤维(BSF)
混凝土和砂浆裂缝降低系数 ≥55%
混凝土抗压强度比 ≥90% -
砂浆抗压强度比 - - ≥90%
弯曲韧性(能量吸收值)a 应不低于设计要求 -
混凝土抗冲击强度比b - ≥200% -
注:“-”表示没有性能指标要求。
a、b 为可选项目,由供需双方协商选用。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质量
正常光照度,距离0.5m,目视检查。
7.2 尺寸偏差
7.2.1 长度
随机取10束短切玄武岩纤维,用分度值为1mm、长度为150mm钢直尺测定每一束的长度,取其
算术平均值,修约至1mm。计算测值与公称长度的偏差。
7.2.2 直径
原丝束玄武岩单丝纤维的直径按照GB/T 7690.5-2013规定的横截面法进行测定。计算测得值
与公称直径的偏差。
合股纱玄武岩纤维的直径按照GB/T 21120-2018的附录B进行。计算测得值与生产企业明示直
径的偏差。
7.3 短切玄武岩纤维的性能指标试验
7.3.1 拉伸强度
合股纱纤维的拉伸强度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原丝束纤维的拉伸强度应按附录B规定
的方法进行测定。
7.3.2 弹性模量
原丝束纤维的弹性模量应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7.3.3 断裂伸长率
原丝束纤维的断裂伸长率应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7.3.4 密度
玄武岩纤维密度按 GB/T 4472-20114.2.2方法中密度瓶法进行测定,试验前应将样品放到
625℃的马弗炉中灼烧不低于30min,待样品在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20℃±5℃后再进行试验。
7.3.5 含水率
玄武岩纤维含水率按GB/T 9914.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7.3.6 可燃物含量
玄武岩纤维可燃物含量按GB/T 9914.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7.3.7 耐碱强力保留率
合股纱耐碱强力保留率按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原丝束耐碱强力保留率按附录D规定的
方法进行测定。
7.4 掺短切玄武岩纤维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性能试验
7.4.1 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温度为20℃±5℃的室内进行。拌合混凝土或砂浆用原材料应提前运至室内,存放时间
不应小于24h。
7.4.2 试验材料
7.4.2.1 水泥
P•O42.5的水泥,符合GB 175的规定。
7.4.2.2 砂
中砂,含泥量小于1%,符合GB/T 14684的规定。
7.4.2.3 石
碎石,粒径为5mm~20mm,符合GB/T 14685的规定。
7.4.2.4 水
符合JGJ63要求。
7.4.2.5 外加剂
符合GB 8076-2008要求。
7.4.2.6 纤维
应检测的短切玄武岩纤维。
7.4.3 混凝土和砂浆制备
7.4.3.1 混凝土
基准混凝土和受检混凝土的配合比按JGJ55进行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
b) 使用外加剂及其他混凝土掺合料时,依据相应标准的要求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
c) 短切玄武岩纤维:委托方提供的受检纤维的推荐掺量;
d) 基准混凝土用水量:使混凝土坍落度达180mm±20mm。受检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采用相
同配合比,仅增加纤维含量。
7.4.3.2 砂浆
基准砂浆的水泥、砂、水的质量配合比为:1∶1.5∶0.5。受检砂浆的水泥、砂、水的质量配合比为:
1∶1.5∶0.5,短切玄武岩纤维为委托方提供的受检纤维的推荐掺量。
7.4.3.3 混凝土和砂浆的计量、搅拌
混凝土和砂浆的计量、搅拌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试验用原材料应称重计量,质量称量的精确度:水泥、水、外加剂和短切玄武岩纤维为±0.2%;
砂、石为±0.5%。
b) 采用60L或100L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拌合量控制在10L~45L之间,保证搅拌均匀,材料
投入及搅拌时间方式一般采用:砂、石、水泥、水和外加剂搅拌60s~90s,再加纤维后搅拌25s~
35s,出料后在铁板上用人工翻拌2次~3次再行试验。
c) 采用15L砂浆搅拌机进行砂浆的搅拌,搅拌方式参照混凝土的搅拌方式进行。
7.4.4 试件制作、养护及试验所需试件数量
7.4.4.1 混凝土试件制作、养护按GB/T 50081进行,硬化混凝土或砂浆的标准养护龄期为28d。试验
项目及所需试件数量详见表4。
表4 试验项目及所需试件数量
试验项目 短切玄武岩纤维类别
试验
类别
试验所需试件数量
拌合
批数
每批取
样数量
掺短切玄武岩
纤维混凝土或
砂浆总取样数量
基准混凝土
或砂浆总取
样数量
混凝土和砂浆裂缝降低系数 BF、BZ、BSF
混凝土抗压强度比 BF、BZ
砂浆抗压强度比 BSF
弯曲韧性(能量吸收值) BZ
混凝土抗冲击强度比 BZ
硬化混
凝土或
砂浆
2 1次 2次 2次
3 3块 9块 9块
3 3块 9块 9块
3 4块 12块 12块
3 6块 18块 18块
7.4.4.2 试验时,检验一种纤维的三批混凝土或砂浆应在同一天完成。
7.4.5 混凝土和砂浆裂缝降低系数
混凝土和砂浆裂缝降低系数试验按GB/T 21120-2018附录E进行。
7.4.6 硬化混凝土和砂浆
7.4.6.1 混凝土抗压强度比
混凝土抗压强度比以受检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同龄期150mm×150mm×150mm立方体试件的
抗压强度比表示,受检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抗压强度按GB/T 50081进行试验和计算,混凝土抗压强度
比按公式(1)计算:
αc=
fcc1
fcc0×
100% (1)
式中:
αc ---混凝土抗压强度比;
fcc1---受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cc0---基准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混凝土抗压强度比以三批试验测值的平均值表示(结果精确到1%)。若三批试验测值的最大值或
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间值作为该批的试验
结果;若三批试验测值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验结果无效,应
该重新试验。
7.4.6.2 砂浆抗压强度比
砂浆抗压强度比以受检砂浆与基准砂浆同龄期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的抗压
强度比表示,受检砂浆与基准砂浆抗压强度按JGJ70进行试验和计算,砂浆抗压强度比按公式(2)
计算:
αm,c=
fm,cu1
fm,cu0×
100% (2)
式中:
αm,c ---砂浆抗压强度比;
fm,cu1---受检砂浆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m,cu0---基准砂浆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砂浆抗压强度比以三批试验测值的平均值表示(结果精确到1%)。若三批试验测值的最大值或最
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间值作为该批的试验结
果;若三批试验测值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验结果无效,应该
重新试验。
7.4.6.3 弯曲韧性(能量吸收值)
弯曲韧性(能量吸收值)按附录E方法进行测定。
7.4.6.4 混凝土抗冲击强度比
混凝土抗冲击强度比按照GB/T 21120-2018附录G进行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出厂检验项目
包括:外观、尺寸、密度、含水率、可燃物含量。
8.1.2 组批规则
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为10t,不足10t也为
一批。
8.1.3 抽样及留样
以批为单位,每批抽样1kg。每批取样的样品分二等份,一份按规定的项目检验,另一份密封保存
半年,以备提交复验或仲裁。
8.1.4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所测纤维的性能指标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定该批纤维合格,如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
判该批纤维不合格。
8.2 型式检验
8.2.1 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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