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23506-2025, GB/T23506-2025, GBT 23506-2025, GBT23506-2025
| 标准编号 | GB/T 23506-2025 (GB/T23506-2025) | | 中文名称 | 石油采油井场燃气动力机组 | | 英文名称 | The gas-fuel power set for oil pruduction drilling sit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E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80.10 | | 字数估计 | 18,177 |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 实施日期 | 10/1/202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3506-201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3506-2025: 石油采油井场燃气动力机组
ICS 75.180.10
CCSE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3506-2017
石油采油井场燃气动力机组
2025-03-28发布
2025-10-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型号表示方法 2
5 要求 2
5.1 通则 2
5.2 标准基准状况 3
5.3 机组额定功率 4
5.4 启动性能 4
5.5 空载运行性能 4
5.6 离合功能 4
5.7 输出转向切换功能 4
5.8 传动速比转换要求 4
5.9 控制系统功能 4
5.10 主要性能指标 5
5.11 负荷特性 5
5.12 机组适应交变负荷的调速性能 5
5.13 密封性 5
5.14 机组机械结构 5
5.15 成套性 6
6 试验 6
6.1 试验条件及要求 6
6.2 试验方法 6
7 检验规则 9
7.1 检验项目和测量参数 9
7.2 出厂检验 11
7.3 型式检验 11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
8.1 标志 11
8.2 包装、运输和贮存 11
附录A(资料性) 机组用户提供的资料 13
A.1 机组安装现场情况 13
A.2 使用工况 13
A.3 气源情况 13
A.4 对于被驱动机械的说明 13
A.5 其他有关资料 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3506-2017《石油采油井场燃气动力机组》,与GB/T 23506-2017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机组型号的表示方法(见第4章,2017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机组“正常工作条件”的“振动”要求[见2017年版的5.1.1.2c)];
---更改了机组防爆系统基本要求(见5.1.1.7,2017年版的5.1.1.7);
---更改了机组车载安装时的基本要求(见5.1.1.8,2017年版的5.1.1.8);
---增加了机组安全、防火的基本要求(见5.1.1.10和5.1.1.11);
---增加了“采油伴生气及套管气、煤层气”供气要求(见5.1.2.2);
---更改了燃油要求(见5.1.3,2017年版的5.1.3);
---增加了机油要求(见5.1.4);
---增加了控制系统气源迅速切断要求[见5.9.1d)];
---更改了噪声限值要求(见表1,2017年版的5.10.1);
---删除了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发电机组的替代率要求(见2017年版的5.10.2);
---更改了机组热耗率要求(见表1,2017年版的5.10.3);
---更改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见表1,2017年版的5.10.4);
---更改了机组额定转差率要求(见表1,2017年版的5.10.5);
---删除了机组安全、防火的要求(见2017年版的5.14和5.15);
---更改了存在抛射危险构件的安全防护要求(5.14.2.2,见2017年版的5.16.2.2);
---更改了可能造成危险零部件的防护要求和标识要求(见5.14.2.3,2017年版的5.16.2.3和
5.16.2.4);
---更改了试验用机油要求(见6.1.4,2017年版的6.1.4);
---增加了油加热装置试验要求(见6.2.10.3);
---增加了机组热平衡试验要求(见6.2.18);
---删除了安全检查、防火检查要求(见2017年版的6.3.18和6.3.1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
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物资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进举、张俊梅、杨加成、王碧峰、孙成磊、白莹、陈小永、党永浩、曲永哲、曹晓宇、
杨赛。
本文件于2009年首次发布,2017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石油采油井场燃气动力机组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采油井场燃气动力机组的型号表示方法、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采油井场燃气动力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用以驱动
其他设备的燃气动力机组以及其他燃料发动机驱动的动力机组参照执行。
注:机组主要用于驱动抽油机、原油输油泵、压缩机、作业用提升机械(如修井机)等陆上采油井场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4556 往复式内燃机 防火
GB/T 6072.1 往复式内燃机 性能 第1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
GB/T 6072.3 往复式内燃机 性能 第3部分:试验测量
GB/T 6072.5 往复式内燃机 性能 第5部分:扭转振动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7184 往复式内燃机 振动评定方法
GB 11122 柴油机油
GB/T 14097 往复式内燃机 噪声限值
GB/T 14363 柴油机机油消耗测定方法
GB/T 16471 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
GB 19147 车用柴油
GB/T 20136-2006 内燃机电站通用试验方法
GB/T 20651.2 往复式内燃机 安全 第2部分:点燃式发动机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T 21404 内燃机 发动机功率的确定和测量方法 一般要求
GB/T 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NB/T 10301 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热平衡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气动力机组 gas-fuelpowerset
由燃气机与动力传动(送)装置配套而成的动力设备。
注:动力传动(送)装置包含齿轮箱、变矩器、偶合器、离合器和皮带轮等。
3.2
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动力机组 diesel/gasdual-fuelpowerset
由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发动机与动力传动(送)装置配套而成的动力设备。
4 型号表示方法
机组型号应按图1的表示方法进行表示。
图1 机组型号表示方法
示例:APD80T-C750表示首次变型,最大输出功率为80kW、输出转向与发动机转向相同、输出转速为750r/min
的天然气机配齿轮箱动力机组。
5 要求
5.1 通则
5.1.1 机组基本要求
5.1.1.1 机组整体布置应合理,易于安装、维护及保养。各种管线排列应整齐、紧凑,固定牢靠。
5.1.1.2 机组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45℃~50℃;
b) 相对湿度:不大于80%;
c) 海拔高度:不大于3000m。
5.1.1.3 机组冷却系统一般为闭式循环强制水冷,有特殊要求的按生产厂商与用户协商确定。
5.1.1.4 用于皮带传动或链传动的机组,其输出部分应能承受侧向拉力。
5.1.1.5 机组各配套部件(水加热装置、调温阀等)工作机构应可靠、操纵灵活、调整方便。
5.1.1.6 机组的高温部件应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置防烫伤装置。
5.1.1.7 机组电气系统应符合井场的防爆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电气系统防爆资料。
5.1.1.8 机组安装使用条件为车载(或可移动)的,其结构设计、质量、抗震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589
的要求。
5.1.1.9 机组产品生产厂商应获取产品使用现场信息,产品使用现场信息见附录A。
5.1.1.10 机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20651.2及配套设备安全标准的规定。
注:配套设备包含齿轮箱、变矩器、偶合器、离合器、皮带轮等。
5.1.1.11 机组防火要求应符合GB/T 4556及配套设备防火标准的规定。
5.1.2 燃气供气要求
5.1.2.1 机组所用天然气燃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甲烷值不低于85;
b) 低热值不低于27MJ/m3;
c) 总硫(以硫计)含量不大于100mg/m3;
d) 硫化氢含量不大于20mg/m3;
e) 燃气经处理,达到无液态成分,燃气中的杂质粒度小于5μm,含量不大于0.03g/m3;
f) 燃气温度不低于0℃,且不高于45℃,否则有加热或冷却装置;
g) 燃气的压力低于0.1MPa。
注:燃气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kPa,20℃。
5.1.2.2 机组所用采油伴生气及套管气、煤层气燃料品质要求由生产厂商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根据气源
情况进行油气分离、稳压缓冲和降压等必要的前期处理。
5.1.3 燃油要求
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动力机组所用燃油应符合GB 19147的要求。
5.1.4 机油要求
应使用天然气发动机专用机油或由发动机生产厂商指定的机油;柴油/天然气双燃料机组长时间在
纯柴油模式下运行时,应使用柴油机油。
机油的质量应符合GB 11122的规定。
5.2 标准基准状况
为了确定机组的功率和热耗率,应采用下列标准基准状况:
a) 总气压:pr=100kPa;
b) 空气温度:Tr=298K(tr=25℃);
c) 相对湿度:φr=30%;
d) 增压中冷介质温度:Tcr=298K(tcr=25℃)。
注:在温度为298K,相对湿度为30%时,相应的水蒸气分压为1kPa,因此相应的干气压为99kPa。
试验时,若环境状况与标准基准状况不符,所测功率和热耗率应按GB/T 6072.1及GB/T 21404规
定的方法进行修正。
5.3 机组额定功率
机组在满足5.2规定的环境状况下运行时,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机组连续运行超过12h时,其
输出功率不应低于额定功率的90%。
5.4 启动性能
当环境温度不低于5℃时,机组应能在不超过10s的时间内顺利启动;当环境温度在-45℃~5℃
时,采取预热措施后,机组应能顺利启动。
5.5 空载运行性能
机组中燃气机的最低空载稳定转速应不大于800r/min,其波动值应不超过±30r/min,稳定时间
应不小于5min。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载运行时,其冷却水出水温度、机油压力、排气温度及配套设备的
空载运行参数应符合其各自技术文件的要求。
5.6 离合功能
具有离合功能的机组,在使用过程中,应能通过手动或电动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切换离合状态,开
始或停止输出动力。
5.7 输出转向切换功能
具有输出转向切换功能的机组,在使用过程中,应能通过手动或电动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输出
转向的切换。
5.8 传动速比转换要求
具有可切换传动速比或速比连续可调功能的机组,在使用过程中,应能通过手动或电动操作,在规
定的时间内完成传动速比在各要求值之间的转换。
5.9 控制系统功能
5.9.1 机组电气控制系统应以直流蓄电池为电源,且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a) 机组电气系统总电源控制;
b) 机组电子系统或元器件分电源控制;
c) 机组启动和停机控制;
d) 机组气源迅速切断控制;
e) 机组怠速与额定(工作)转速切换或转速连续调整;
f) 机组运行参数检测和显示(仪表精度不低于1.5级);
g) 机组运行故障声光报警和解除报警;机组运行故障声光报警及自动停机;
h) 机组紧急停机;
i) 机组累计运行时间计时。
5.9.2 根据实际需要,机组电气控制系统可选功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机组远程控制要求。
b) 机组数据模块采集要求。机组数据模块采集信息包含主要运行参数、状态信息、报警信息,并
能通过通信接口和标准通信协议进行数据通信。
注:生产厂商能根据用户要求,增加或调整机组电气控制系统功能。
5.10 主要性能指标
机组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
表1 机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参数指标 要求文件
额定功率允差 -5% -
热耗率允差 +5% -
机油消耗率/
g/(kW·h)
机组额定功率不大于250kW ≤2.2 -
机组额定功率大于250kW ≤1.8 -
转差率 ≤3% -
热耗率/[MJ/(kW·h)] ≤11 -
机械振动 ≤45 GB/T 7184
扭转振动 - GB/T 6072.5
污染物排放 - GB 20891
噪声(声功率级) - GB/T 14097
5.11 负荷特性
生产厂商应按产品使用特性,进行特性试验并绘制相应的特性曲线。曲线应能反映表1中相应机
组性能指标的要求。
5.12 机组适应交变负荷的调速性能
当机组驱动的设备为交变负荷时,机组调速率应在交变负荷范围和变化率条件下满足被驱动设备
的要求,且能正常运行。
5.13 密封性
机组密封面的结合处及各管路连接处,不应漏气、漏油和漏水。
5.14 机组机械结构
5.14.1 底盘及联接装置
5.14.1.1 底盘的刚性应满足设计要求,使用时安装在预先制好的平台底座或地面基础上,各支点应均
匀接触后用压板或螺栓固紧,不应产生松动。
5.14.1.2 燃气机和配套设备轴线的对中技术要求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14.1.3 机组产品用于车载或可移动结构时,其外廓尺寸应符合GB 1589的要求,其结构强度、基本接
口应能满足其承载车辆或整体吊运的要求。
5.14.2 防护装置
5.14.2.1 应按GB/T 23821规定的安全距离安装防护装置。
5.14.2.2 机组运转时,应对有抛射危险的构件进行有效防护,防护装置应能防止相应大小的抛射物
穿过。
5.14.2.3 对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警示标识,使用的防护材料不应燃烧。
5.14.2.4 电气系统的防护等级应满足供需双方技术协议要求。
5.15 成套性
机组的成套性应由生产厂商与用户协商确定。
6 试验
6.1 试验条件及要求
6.1.1 试验装置应能满足试验所提出的全部要求。
6.1.2 试验使用的测试设备、仪器、仪表的测量精度应符合GB/T 6072.3的规定。
6.1.3 机组性能试验前的燃气机或双燃料机应经试验合格,提供试验合格报告。
6.1.4 试验开始前应按要求加注机油。机油应符合5.1.4的要求。配套设备用油应符合相应标准的
要求。
6.1.5 试验用燃气质量应符合5.1.2的要求,供气压力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条件规定。试验用燃油品
质应符合5.1.3的要求。
6.1.6 试验前,应先将机组的被检查部位擦干净,机组运行后,检查各密封部位及各管接处有无漏油、
漏水、漏气现象。允许在不更换零件、不拆卸零件和不停机情况下排除渗漏。
6.2 试验方法
6.2.1 启动性能试验
机组在冷态时进行启动性能试验。当环境温度不低于5℃时,连续启动3次,至少应有2次成功。
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2min,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10s。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预热措施后启
动机组。
6.2.2 空载运行试验
6.2.2.1 调节机组转速,测定其空载稳定运转的最低转速和转速波动值,并在此转速下稳定运转不少于
5min。
6.2.2.2 机组由空载低速逐步至额定转速,在离合器断开状态下连续运行20min,在离合器闭合状态
下连续运行25min,累计运行45min。
6.2.2.3 试验过程中,机组若因出现故障而停机,应在故障排除后,重新进行空载运行试验。
6.2.3 离合功能试验
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载运行,通过手控或电控操作,使离合器处于“合”状态,机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
始输出动力。在 “合”状态下,通过手控或电控操作,使离合器处于“分”状态或“空挡”状态,机组应在规
定时间内停止输出动力。
6.2.4 转向切换功能试验
6.2.4.1 试验时,将机组调节至额定转速、输出动力状态,面对输出端观察输出部分的旋转方向。保持
机组状态,切换输出转向,机组应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向并恢复稳定运转。
6.2.4.2 完成试验后,将机组恢复至初始转向。
6.2.5 传动速比转换试验
6.2.5.1 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载运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传动速比在各要求值之间的转换(或连续调
整)。每个速比状态运行不少于2min。
6.2.5.2 完成试验后,将机组恢复至初始速比。
6.2.6 控制系统功能试验
6.2.6.1 连接好机组电气控制系统电源,闭合总电源控制开关、子系统开关和电器部件电源开关,观察
并记录各系统初始化状态。
6.2.6.2 机组启动、停止2次。2次测试间隔的时间不应少于3min。
6.2.6.3 启动机组,在空载下运行,从怠速加速至额定转速,稳定后,再减速至怠速,测试2次。2次测
试的间隔时间不应少于1min。
6.2.6.4 机组在额定转速下空载运行,增加转速至微调上限,再减小至微调下限。
6.2.6.5 恢复机组至额定转速空载状态,观察并记录仪表的各项参数。
6.2.6.6 输入参数越限信号,电气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指示,并执行自动停机动作。该试验允许模拟越
限信号输入。
6.2.6.7 恢复机组至额定转速空载状态,操作机组紧急停机按钮,机组应能立即停机。
6.2.6.8 具有电控离合功能的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载状态下,通过操纵控制器件使离合器闭合;待转速
稳定后,再使离合器断开。
6.2.6.9 具有输出换向功能的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载状态下,通过操纵控制器件使转向转换;待转速稳
定后,再转换到初始转向。
6.2.6.10 具有速比切换功能或速比连续可调的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载状态下,通过操纵控制器件使机
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传动速比在各要求值之间的转换。
6.2.6.11 具有接受允许启动信号功能的机组,在未接到外接允许启动信号时,应无法启动和停机;在向
机组控制系统发出允许启动信号后,应恢复启停功能,经启停操作,机组应能成功启动和停机。
6.2.6.12 具有接受允许加载信号功能的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载状态下,在未接到外接允许加载信号
时,应无法进行离合控制;向机组控制系统发出允许加载信号后,应恢复离合控制功能,经离合操作,机
组应能成功离合。
6.2.6.13 具有接受外部停机信号功能的机组,在额定转速空载状态下,未接收到外部停机信号时,应能
保持正常运行;向机组控制系统发出外部停机信号后,机组应立即停机。
6.2.6.14 具有数据通信功能的机组,在停机或运转状态下,应能通过具备通信条件的上位机读取其运
行状态和参数等信息。
6.2.7 转差率测定
转差率(S)按公式(1)和公式(2)计算:
S=(1-i)×100% (1)
i=j
×nz
nq
(2)
式中:
S ---配套设备转差率;
i ---配套设备转速比;
j ---配套设备减速比;
nq ---燃气机某一工况下的转速,单位为转每分钟(r/min);
nz ---机组某一工况下的输出转速,单位为转每分钟(r/min)。
6.2.8 负荷特性试验
机组由空载低速逐步至额定转速,待燃气机出水温度、机油温度升至可加载温度以上时,按25%、
50%、75%和90%额定功率逐步加载至100%额定功率工况下运行,按6.2.2所列内容测量并记录不同
负荷工况时机组的主要性能参数。
6.2.9 交变负荷的调速性能试验
将机组负荷、变化率分别调至交变负荷区间,用电力测功机进行调速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能满足
5.12提出的要求,或按照技术协议进行试验。
6.2.10 机组配套零部件功能试验
6.2.10.1 温度调节阀功能试验
6.2.10.1.1 装有温度调节阀的机组应进行本试验。
6.2.10.1.2 试验时,启动机组并加速至额定转速,逐渐增加负荷至90%额定功率,在此工况下持续
运行。
6.2.10.1.3 机组冷却水温升高至75℃±2℃时温度调节阀应逐渐开启,至85℃±2℃时应完全打开;
水温下降至73℃±2℃时温度调节阀应完全关闭。当技术协议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照其规定开展
试验。
6.2.10.1.4 允许模式试验,即在不启动机组时仅试验温度调节阀功能。
6.2.10.2 水加热装置试验
6.2.10.2.1 装有水加热装置的机组应进行本试验。
6.2.10.2.2 机组加满冷却水,将冷却系统内气体排空。接通水加热装置的电源,并调整温控装置(如设
有),观察机组监控仪水温变化。水加热装置应能加热冷却水,并在水温达到设定温度时停止加热。
6.2.10.3 油加热装置试验
6.2.10.3.1 装有油加热装置的机组应进行本试验。
6.2.10.3.2 机组加满机油,将润滑系统内气体排空。接通油加热装置的电源,并调整温控装置(如设
有),观察机组监控仪油温变化。油加热装置应能加热机油,并在油温达到设定温度时停止加热。
6.2.11 额定功率连续运转试验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检查并记录功率输出情况,每隔30min记录一次相关参数。试
验中不应出现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
6.2.12 机组热耗率测定
6.2.12.1 燃气动力机组热耗率测定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运行,用流量计法测量燃气的消耗量。
记录燃气的消耗量及相应的时间、输出功率、机油压力、排气温度、环境温度、空气相对湿度、大气压
力,按公式(3)计算出机组热耗率。
g=
3600G
t×P ×
Hu (3)
g ---机组热耗率,单位为千焦每千瓦小时[kJ/(kW·h)];
G ---机组在测量时间内消耗的燃气量,单位为立方米(m3);
t ---时间,单位为秒(s);
P ---机组输出功率,单位为千瓦(kW);
Hu---可燃气体低热值,单位为千焦每立方米(kJ/m3)。
6.2.12.2 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动力机组热耗率测定
试验时,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动力机组处于双燃料模式下,在标定工况稳定运转,分别测出柴油消耗
量及天然气消耗量。
记录柴油及天然气的消耗量及相应的时间,并按6.2.12.1记录各项参数。热耗率(g)按公式(4)
计算:
g=3600
GtHμ+GrQμ
ttP
÷ (4)
式中:
g ---机组热耗率,单位为千焦每千瓦小时[kJ/(kW·h)];
Gt ---天然气消耗量,单位为立方米(m3);
Hμ---天然气低热值,单位为千焦每立方米(kJ/m3);
Gr ---燃油消耗量,单位为千克(kg);
Qμ---燃油低热值,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tt ---燃料消耗时间,单位为秒(s);
P ---机组标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6.2.13 机油消耗测定
机油消耗应按GB/T 14363规定的方法测定,该试验可与6.2.11同时开展。
6.2.14 噪声测定
机组噪声应按GB/T 1409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5 排放测定
机组污染物排放应按GB 20891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6 机械振动测定
机组机械振动应按GB/T 7184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7 扭转振动测定
机组扭转振动应按GB/T 6072.5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8 热平衡试验
机组热平衡应按NB/T 10301规定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项目和测量参数
7.1.1 机组的试验项目见表2。
表2 试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出厂
检验
型式
检验
技术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1 外观 √ √ 5.1 GB/T 20136-2006中方法201
2 成套性 √ √ 5.17 GB/T 20136-2006中方法202
3 标志和包装 √ √ 8 GB/T 20136-2006中方法202
4 启动性能试验 √ √ 5.4 6.2.1
5 空载运行试验 √ √ 5.5 6.2.2
6 离合功能试验(若有) △ △ 5.6 6.2.3
7 转向切换功能试验(若有) △ △ 5.7 6.2.4
8 传动速比转换试验(若有) △ △ 5.8 6.2.5
9 控制系统功能试验 √ √ 5.9 6.2.6
10 转差率测定 △ √ 5.10 6.2.7
11 负荷特性试验 √ √ 5.11 6.2.8
12 交变负荷的调速性能试验 △ √ 5.12 6.2.9
13 配套零部件功能试验 △ △ 5.1 6.2.10
14 额定功率连续运转试验 × √ 5.3 6.2.11
15 机组热耗率测定 × √ 5.10 6.2.12
16 机油消耗率测定 × √ 5.10 6.2.13
17 噪声测定 × √ 5.10 6.2.14
18 排放测定 × √ 5.10 6.2.15
19 机械振动测定 × √ 5.10 6.2.16
20 扭转振动测定 × √ 5.10 6.2.17
21 密封性 √ √ 5.13 6.1
22 安全检查 √ √ 5.1 5.1
23 防火检查 √ √ 5.1 5.1
24 热平衡试验 × √ 5.10 6.2.18
注:√---必检项目;△---协商项目;×---不检项目。
7.1.2 测量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a) 大气气压、相对湿度和环境温度;
b) 机组输出功率;
c) 机组输出转速;
d) 机组热耗率;
e) 机油消耗率;
f) 机油(工作油)压力;
g) 机油(工作油)温度;
h) 排气温度;
i) 机组进、出水温度。
7.2 出厂检验
每台机组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其检验项目按表2规定。
7.3 型式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其检验项目按表2的规定:
a) 新产品或经重大改进及转厂生产;
b) 正式生产的产品如结构、材料及工艺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8.1.1.1 机组铭牌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生产厂商名称、产品商标及本文件号;
---产品名称、型号;
---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额定转速,单位为转每分钟(r/min);
---外形尺寸,单位为毫米(mm);
---质量,单位为千克(kg);
---出厂编号及制造日期。
8.1.1.2 安全警示标志和紧急处理说明应明显置于相应的零部件部位。
8.1.2 包装标志
8.1.2.1 包装箱的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1.2.2 包装箱的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 6388的规定。
8.1.2.3 包装箱外应至少标明:
---收货单位地址及名称;
---产品名称及型号;
---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为毫米(mm);
---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
---出厂编号和制造日期;
---生产厂商名称;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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