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27917.3-2023, GB/T27917.3-2023, GBT 27917.3-2023, GBT27917.3-2023
| 标准编号 | GB/T 27917.3-2023 (GB/T27917.3-2023) | | 中文名称 | 快递服务 第3部分:服务环节 | | 英文名称 | Express service - Part 3: Service procedur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40 | | 字数估计 | 18,122 |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7917.3-201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7917.3-2023: 快递服务 第3部分:服务环节
ICS 03.240
CCSA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7917.3-2011
快递服务 第3部分:服务环节
2023-12-28发布
2024-04-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1
4.1 系统优化 1
4.2 质控严格 1
4.3 信息完备与协调 1
4.4 作业安全 2
5 国内快递业务 2
5.1 通则 2
5.2 收寄 2
5.3 内部处理 4
5.4 投递 5
5.5 仓储 7
5.6 查询 8
5.7 投诉与申诉 8
5.8 赔偿 8
5.9 例外情况 8
6 国际快递业务 9
6.1 概述 9
6.2 国际出境快递 9
6.3 国际进境快递 11
附录A(规范性) 赔偿规定 12
A.1 赔偿条件 12
A.2 赔偿原则 12
A.3 索赔程序 12
参考文献 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27917《快递服务》的第3部分。GB/T 2791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基本术语;
---第2部分:组织要求;
---第3部分:服务环节。
本文件代替GB/T 27917.3-2011《快递服务 第3部分:服务环节》,与GB/T 27917.3-2011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第1章“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第4章“总体要求”的内容(见第4章,2011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通则”的内容(见5.1,2011年版的5.1);
---更改了“基本要求”的内容(见5.2.1,2011年版的5.2.1);
---增加了“用户下单”的内容(见5.2.2);
---增加了“智能收投服务终端收寄”的内容(见5.2.3.3);
---更改了“收取快件”的内容(见5.2.3,2011年版的5.2.2和5.2.3);
---更改了“包装”的内容(见5.2.5,2011年版的5.2.5);
---删除了“快递运单填写”的内容(见2011年版的5.2.7);
---更改了“内部处理”的内容(见5.3,2011年版的5.3);
---更改了“投递”的内容(见5.4,2011年版的5.4);
---更改了“国际出境快递”的内容(见6.2,2011年版的6.2);
---删除了附录A的“A.1赔付对象”(见2011年版的A.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邮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俐莉、曾毅、靳宗振、耿艳、刘娜、彭彬、王蒙湘、侯非、王琦、刘琪、王巧慧、
郑娟尔、王娜娜、张雨辰、周幸窈、万福军。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GB/T 27917.3-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GB/T 27917《快递服务》拟由3部分构成。
---第1部分:基本术语。目的在于界定快递服务基础概念,明确与从业人员、快递服务类别、特殊
快件、服务设施设备、服务用品、服务环节、服务质量相关的基本术语。
---第2部分:组织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快递服务主体的总体要求、服务主体、服务产品、服务场所
及设施、包装用品与设备、从业人员、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服务合同、服务安全、服务质量的基
本要求。
---第3部分:服务环节。目的在于规定国内快递业务(不含港澳台快递业务)服务环节,以及国际
快递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快递业务在内地(大陆)服务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快递服务 第3部分:服务环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内快递业务(不含港澳台快递业务)服务环节,以及国际快递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港澳台快递业务在内地(大陆)服务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国内、国际快递服务的主体和人员,也适用于相关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用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7917.1 快递服务 第1部分:基本术语
GB/T 38726 快件航空运输信息交换规范
GB/T 41833 快递电子运单
GB 43352 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
JT/T 1387 邮件快件铁路运输交接操作要求
YZ/T 0162 冷链快递服务
YZ/T 0171 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
YZ/T 0175 鲜活水产品快递服务要求
YZ/T 0178 邮件快件限制过度包装要求
YZ/T 0179 农产品寄递服务及环保包装要求
YZ/T 0185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验视操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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