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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8951-2021 (GB/T28951-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Forest certification in China - Forest manage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4 | | 字数估计 | 18,14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8951-2021
Forest certification in China - Forest management
ICS 65.020.40
CCSB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8951-2012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
2021-05-21发布
2021-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指标体系 2
4.1 法律义务 2
4.2 森林权属 2
4.3 当地社区和劳动者权益 2
4.4 森林经营方案 3
4.5 森林资源培育和利用 4
4.6 生物多样性保护 6
4.7 环境影响 7
4.8 森林保护 8
4.9 森林监测和档案管理 8
4.10 检查和改进 9
附录A(资料性) 相关法律法规 10
附录B(资料性) 国家签署的相关国际公约 11
附录C(规范性) 森林以外树木(TOF)开展森林经营认证的附加要求 1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8951-2012《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与GB/T 28951-2012相比,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森林认证”和“产销监管链”的定义(见2012年版的2.1和2.2),增加了“森林以外树
木”的定义(见3.5);
---修改了有关“权属文件”的要求(见4.2.1.1,见2012年版的3.2.1);
---增加了“为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要求(见4.3.2.2);
---修改了森林经营方案宜包括的主要内容(见4.4.1.4,见2012年版的3.4.1.4);
---增加了林区多种经营中“开发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的要求(见4.5.3.1);
---删除了有关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应持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见
2012年版的3.5.4.2);
---删除了“在种苗调拨和出圃前,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种子、苗木质量检
验检疫证书”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3.5.4.3);
---修改了对天然林(含次生林)转化为人工林,以及非林地转化为林地的森林的认证要求,增加了
对时间期限的要求和转化比例不得超过5%的要求(见4.5.8.3,见2012年版的3.5.8.3);
---增加了森林以外树木开展认证的要求(见4.5.10);
---删除了森林监测中有关“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经营单
位应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3.9.1.1);
---增加了建立监测方案的要求(见4.9.1.1);
---增加了森林监测内容中有关“森林固碳能力”的要求(见4.9.2.1);
---增加了有关“内部审核”的内容(见4.10.1);
---增加了有关“管理评审”的要求(见4.10.2);
---增加了有关“不符合和纠正措施”的要求(见4.10.3);
---删除了附录A中部分与森林经营认证不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见2012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附录C“相关技术规程和指南”的内容(见2012年版的附录C);
---增加了附录C“森林以外树木(TOF)开展森林经营认证的附加要求”。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与森林认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6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国家林业和草
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守攻、赵劼、于玲、付博、李屹峰、丁晓纲、丰庆荣、陈青来。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8951-2012。
引 言
开展森林认证有利于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既符合全球可持续发展潮流和国际
林业进程,也是我国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发展方向。本文件是为了促进我国森林经营单位实现森林
可持续经营而制定的。基于维护全球生命共同体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理念,本文件的总体技术
内容与国际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指标保持一致。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应满足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森林认证机构对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经营单位 forestmanagementunit
以森林资源及其产品为主要生产资料,具有明确边界、面积、组织和财务制度,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
主体。
3.2
当地社区 localcommunity
居住在森林经营单位内或周边地区、与森林有利益关系的居民形成的社会群体。
3.3
森林权属 foresttenure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林地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注:包括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4
利益方 stakeholder
与森林经营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注:如政府部门、当地社区、林业职工、投资者、环保组织、消费者和一般公众等。
3.5
森林以外树木 treeoutsideforests;TOF
生长在林地之外区域(农业用地、城市或建设用地等)的树木。
注1:森林以外的树木一般包括铁路、公路沿线的树木;农田林网;城镇林木;农民自留地内的林木;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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