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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9329-2021 (GB/T29329-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Vocabulary of waste chemica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4 | | 字数估计 | 14,136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29329-2021
Vocabulary of waste chemicals
ICS 13.030.01
CCSZ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9329-2012
废 弃 化 学 品 术 语
2021-08-20发布
2022-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3.1 一般术语 1
3.2 废弃危险化学品术语 2
3.3 废弃危险化学品鉴别术语 3
3.4 废弃化学品处理处置术语 5
参考文献 7
索引 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9329-2012《废弃化学品术语》,与GB/T 29329-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范围”适用界限(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b) 修改了“规范性应用文件”(见第2章,2012年版的第2章);
c) 增加了术语“固体废物”“废弃油脂化学品”“废弃电子电器化学品”“废弃电池化学品”“废弃催
化剂”“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废弃杂项化学品”和“易燃性”及其定义(见3.1.1、3.1.4、3.1.5、
3.1.6、3.1.7、3.1.8、3.2.11和3.3.8);
d) 修改了术语及其定义,“废弃危险物”为“危险废物”,“废弃易燃性气态化学品”为“废弃易燃气
体”,“废弃易燃性液态化学品”为“废弃易燃液体化学品”,“废弃易燃性固态化学品”为“废弃易
燃固体化学品”,“填埋”为“安全填埋”(见3.1.2、3.2.4、3.2.5、3.2.6和3.4.9,2012年版的3.1.3、
3.2.4、3.2.5、3.2.6和3.4.9);
e) 修改了术语“废弃化学品”“泄漏”“泄漏源”“处理”“处置”“处理处置技术”“废弃危险化学品”
“废弃爆炸品”“废弃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废弃氧化性化学品”“废弃自反应化学品”“废弃毒
性化学品”“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殖毒性”“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反应性”“提纯”“回收”
“利用”“稳定化”“焚烧”“生化处理”“洗消”和“倒罐”的定义(见3.1.3、3.1.9、3.1.10、3.1.11、
3.1.12、3.1.13、3.2.1、3.2.2、3.2.3、3.2.7、3.2.8、3.2.9、3.3.3、3.3.4、3.3.5、3.3.6、3.3.7、3.3.9、
3.4.1、3.4.2、3.4.3、3.4.7、3.4.8、3.4.10、3.4.12和3.4.13,2012年版的3.1.4、3.1.5、3.1.6、3.1.7、
3.1.8、3.1.9、3.2.1、3.2.2、3.2.3、3.2.7、3.2.8、3.2.9、3.3.4、3.3.5、3.3.6、3.3.7、3.3.8、3.3.9、3.4.1、
3.4.2、3.4.3、3.4.7、3.4.8、3.4.10、3.4.12和3.4.13);
f) 删除了术语“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废弃放射性化学品”和“危险性”及其定义(见2012年版的
3.1.1、3.1.2、3.2.10和3.3.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
有限公司、同济大学、深圳市长隆科技有限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门捷化工有限公
司、河南锦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渤海宏铄(连云港)
清洁技术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刚、魏琼、彭长武、张冰如、李念清、马艳萍、刘泉军、刘枫、朱远蹠、阮海滨、
王超、胡元娟、许开华、李卓凡、赖珏齐、温炎燊、弓创周、安晓英、丁灵。
本文件于201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废 弃 化 学 品 术 语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废弃化学品术语。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化学品的取样、收集、贮存、运输、回收、处理处置等。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5085.7和GB 3433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般术语
3.1.1
固体废物 solidwastes
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
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
物质。
[来源:GB 34330-2017,3.1]
3.1.2
危险废物 hazardouswaste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
固体废物。
[来源:GB 5085.7-2019,3.2]
3.1.3
废弃化学品 wastechemicals
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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