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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148-201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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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148-2013 英文版 419 GB/T 30148-2013 [PDF]天数 <=3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30148-2013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0148-2013 (GB/T30148-2013)
中文名称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 Security alarm equipment -- EMC immun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91
国际标准分类 13.310
字数估计 18,166
引用标准 GB/T 2421.1-2008; GB/T 17626.4; GB/T 17626.5; GB/T 17626.11; IEC 61000-4-2-2008; IEC 61000-4-3-2010; IEC 61000-4-6-2008; ETSI EN 301 489-10-1; ETSI EN 301 489-10-2; ETSI EN 301 489-11-1; ETSI EN 301 489-11-2; ETSI EN 301 489-11-3; ETSI EN 301 489-11-4; ET
采用标准 IEC 62599-2-2010, MOD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电源电压适应性、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等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中的设备:a)入侵报警系统;b)视频监控系统;c)出入口控制系统[包括楼宇对讲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场(库)安全管理系统等];d)公众求助系统;e)远程接收和/或监控中心;f)a)-e)各系统组合和/或集成系统;g)含有电子装置的实体防护设备;h)人体生物特征

GB/T 30148-2013 Security alarm equipments.EMC immun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ICS 13.310 A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2013-12-17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 4 试验说明 2 5 试验条件 3 6 功能试验 3 7 电源电压适应性 3 8 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4 9 静电放电抗扰度 5 10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7 11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10 1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11 13 浪涌(冲击)抗扰度 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2599-2:2010《报警系统 第2部分:电磁兼容性 消防与安 全防范报警系统设备抗扰度要求》。 本标准与IEC 62599-2:2010的技术性差异及原因如下: ---考虑到我国消防和安防分属管理的现状,本标准删除了IEC 62599-2:2010中与消防有关的内 容,具体调整如下: ● 删除了IEC 62599-2:2010名称中的“消防与”,并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 删除了IEC 62599-2:2010第1章中的“火灾探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 删除了IEC 62599-2:2010第3章中的“火灾探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按照GB/T 1.1-2009的要求修改了IEC 62599-2:2010的范围。 ---将第2章中“IEC 61000-4-3:2006”改为“IEC 61000-4-3:2010”。 ---增加了3.1.3“条件试验”。 ---删除了IEC 62599-2:2010的术语“区域产品性能标准”、“入侵报警系统”、“紧急报警系统”。 ---修改了IEC 62599-2:2010中第7章~第13章标题的名称。 ---修改了IEC 62599-2:2010中8.3.4的内容,允许EUT使用辅助设备。 ---将IEC 62599-2:2010中5.3的注修改为正文内容。 ---将IEC 62599-2:2010中11.3.3的注修改为正文内容。 ---将IEC 62599-2:2010中11.4的注修改为正文内容。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IEC 62599-2:2010的前言; ---将“IEC 62599的本部分”改为“本标准”; ---增加了本标准的前言。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公安部 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安测标准技术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旭、金巍、李红升、卢玉华、张济国、韩峰、雷凌、吴雷、刘少娟、杨捷。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电源电压适应性、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静电放电抗 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 扰度等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中的设备: a) 入侵报警系统; b) 视频监控系统; c) 出入口控制系统[包括楼宇对讲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场(库)安全管理系统等]; d) 公众求助系统; e) 远程接收和/或监控中心; f) a)~e)各系统组合和/或集成系统; g) 含有电子装置的实体防护设备; h) 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电磁环境中(如,雷达等大功率发射装置附近)使用的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1.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概述和指南(IEC 60068-1:1988,IDT)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 2008,IEC 61000-4-4:2004,IDT)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08, IEC 61000-4-5:2005,IDT)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2008,IEC 61000-4-11:2004,IDT)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IEC 61000-4-2:2008 电磁兼容性(EMC)第4-2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IEC 61000-4-3:2010 电磁兼容性(EMC)第4-3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IEC 61000-4-6:2008 电磁兼容性(EMC)第4-6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ETSIEN301489(所有部分) 电磁兼容和无线频谱(ERM) 无线电设备和业务的电磁兼容 ETSIEN300339 电磁兼容和无线频谱(ERM) 无线电通信设备通用电磁兼容性(EMC)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EMC基础标准 basicEMCstandard 描述EMC现象、试验和测量方法以及试验设备和试验布置细节的标准。 注:EMC基础标准给出了如何选择严酷等级的方法,但是未给出规定的限值或符合性判定。 3.1.2 公众求助系统 socialalarmsystem 为公众在危险情况下提供呼叫求助的报警系统。 3.1.3 条件试验 conditioning 把试验样品暴露在试验环境中,以确定这些条件对试验样品的影响。 [GB/T 2421.1-2008,定义4.1.2]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EUT:受试设备 EquipmentUnderTest 4 试验说明 本标准下列条款所述试验均应单独进行。EUT应满足各项试验的符合性判定要求。对同一EUT 进行多项试验时的试验顺序无特定要求,且允许中间过程使用简化的功能试验,并在所有试验完成后进 行完整的功能试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EUT出现功能失效现象,可能无法确认是由哪项试验 导致的。 本标准相关条款中引用了现行适用的EMC基础标准。这些标准的具体内容(如试验程序、试验装 置和试验布置的描述)本标准中未全部重复列出。但是,本标准根据试验的特殊性做出了修改或补充 规定。 从电气特性或特定设备的用法等方面考虑,某些试验可能不适用因而没有必要进行。这种情况下, 应在报告中记录不予试验的结论并注明其判定理由。 5 试验条件 5.1 配置 EUT是系统的一部分或能连接到其他设备时,应在至少连接为满足验证其性能的最小配置的条件 下进行试验。EUT有大量的输入/输出端口时,试验时应选择足够数量的端口模拟实际工作条件,并保 证所有不同类型的端口得到测试。实际安装时,输入/输出端口可能分别连接不同类型的线缆,试验时 应将这些端口分别连接相应类型的线缆(如探测器回路)。 试验期间,应监视EUT以观察其状态的任何改变,包括观察输出端口的任何改变,因为这些端口 的改变可通过相连设备认定为EUT状态的改变。 5.2 环境条件 除非其他基础标准或试验程序中另有规定,试验应在EUT额定供电电压和GB/T 2421.1-2008 中5.3.1规定的下列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中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86kPa~106kPa。 5.3 工作条件 试验期间EUT的工作条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如入侵报警系统系列标准)中的规定。 没有相关产品标准时,试验期间EUT的工作条件至少应包括实现系统主要功能的模式(与所作试 验相关),例如:进行辐射抗扰度试验时入侵报警系统的“设置警戒”模式。 试验报告中应准确记录试验期间的配置和工作模式。 6 功能试验 功能试验和接受准则应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如入侵报警系统系列标准)中的规定。没有相关产品 标准时,EMC试验前后至少应对EUT的主要功能进行试验或测试。 7 电源电压适应性 7.1 试验目的 验证电源电压在预期变化范围内变化时,EUT功能保持正常的能力。 7.2 试验原理 将EUT的电源电压分别调至到最大值和最小值,并保持足够长时间,温度达到稳定后进行功能 试验。 7.3 试验程序 7.3.1 初始检测 条件试验之前,对EUT进行功能试验(见第6章)。 7.3.2 条件试验期间受试样品状态 将EUT连接到合适的供电电源,监视并加载EUT(见5.1),EUT应处于工作状态(见5.3)。 7.3.3 条件试验 将EUT置于表1所列供电电源条件下,直至温度达到稳定。 表1 最大供电电压(Umax) 最小供电电压(Umin) Unoma+10% Unoma-15% aUnom=额定电源电压。如果EUT能够进行调整(如改变变压器的抽头)以使其可适用于多个额定供电电压,则 应对每个额定电压实施上述条件试验。如果EUT声称不需调整而能适应不同的额定电压(如AC220V/240V), 则Umax=(最大的Unom)+10%,Umin=(最小的Unom)-15%。在任何情况下,Unom的取值均应包含当地的额定 电源电压(中国大陆为AC220V)。 7.3.4 条件试验期间的测试 试验中监视EUT以观察其任何状态改变。在每种供电条件下,当温度达到稳定后进行功能试验 (见第6章)。 7.3.5 最终测试 每种电源供电的条件试验结束后,目视检查EUT是否有机械损伤。 7.4 符合性判定 EUT不应出现因不同供电电压而导致的损坏、故障或状态改变现象。 试验后EUT应满足功能试验(见第6章)的要求。 8 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8.1 试验目的 验证设备在经受交流电网供电电压暂降(减少)和短时中断干扰(如由配电网络中负载切换和保护 装置动作引起的干扰)时的抗扰度。 8.2 试验原理 对设备的交流供电电源进行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8.3 试验程序 8.3.1 一般要求 试验设备和试验程序应符合GB/T 17626.11的要求。 8.3.2 初始检测 条件试验之前,对EUT进行功能试验(见第6章)。 8.3.3 EUT条件试验期间受试样品状态 将EUT连接到合适的供电电源,监视并加载EUT(见5.1),EUT应处于工作状态(见5.3)。 8.3.4 条件试验 依据表2要求,按照下述幅度降低交流电压偏离额定值并持续对应的周期。电压的变化应发生在 电压波形的过零点处。 表2 电压下降幅度 下降持续时间 周期个数(如,电压波形周期) 下降次数 下降时间间隔 20 250/300a 3 ≥10 30 25/30a 3 ≥10 60 10/12a 3 ≥10 100 0.5;1;250/300a 3 ≥10 a 小数值对应电压周期为50Hz的试验,大数值对应电压周期为60Hz试验。 试验时允许EUT使用辅助设备(如UPS等),这时应将使用情况详述在试验报告及制造商安装说 明中。 8.3.5 条件试验期间的测试 试验中监视EUT以观察其任何状态改变。 8.3.6 最终测试 试验结束后,对EUT进行功能试验(见第6章),目视检查EUT是否有机械损伤。 8.4 符合性判定 EUT不应出现因条件试验而导致的损坏、故障或状态改变现象。条件试验期间允许指示装置闪 烁,但EUT应无永久性损坏或输出端口无任何改变(这些端口的改变可通过相连设备认定为EUT状 态的改变)。 试验后EUT应满足功能试验(见第6章)的要求。 9 静电放电抗扰度 9.1 试验目的 验证设备在经受静电放电时的抗扰度。带静电的人体触摸EUT或其邻近设备时都会对EUT产 生静电放电现象。 9.2 试验原理 在操作人员能够接触到的部位和耦合板上进行静电放电试验。静电放电由专用设备产生以模拟人 体电容和人体阻抗。 9.3 试验程序 9.3.1 一般要求 试验设备和试验程序应符合IEC 61000-4-2:2008的要求,应采用实验室内型式试验的试验程序。 壁装和顶装设备的试验程序同落地式设备,但其安装表面应距接地参考平面0.1m。 对导电表面和耦合板进行接触放电试验,对绝缘表面进行空气放电试验。应对每个预选放电部位 在每种试验电压条件下进行10次直接放电试验。预选放电部位应是EUT安装后经常被触及或正常 操作时可触及的任何部位。应通过合适的耦合板进行10次间接放电试验。 除非其他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最终用户或维修人员极少接触的表面或部位(如,电池接线端子)可 不予试验,但这些表面应有适当的静电放电危害标识或警告,并在操作手册中给出降低静电放电风险的 程序。 9.3.2 初始检测 条件试验之前,对EUT进行功能试验(见第6章)。 9.3.3 条件试验期间受试样品状态 将EUT连接到合适的供电电源,监视并加载EUT(见5.1),EUT应处于工作状态(见5.3)。 9.3.4 条件试验 试验的严酷等级见表3。 表3 试验电压a 空气放电 kV 接触放电 kV 极性 每种电压等级和极性在 各放电部位的放电次数 放电间隔 2,4和8 6 +、- 10 ≥1 a 所列试验电压均为开路电压。这里列出了较低严酷等级对应的试验电压,设备也应满足这些较低严酷等级的 要求。 9.3.5 条件试验期间的测试 试验中监视EUT以观察其任何状态改变。 9.3.6 最终测试 试验结束后,对EUT进行功能试验(见第6章),目视检查EUT是否有机械损伤。 9.4 符合性判定 EUT不应出现因条件试验而导致的损坏、故障或状态改变现象。条件试验期间允许指示装置闪 烁,但EUT应无永久性损坏或输出端口无任何改变(这些端口的改变可通过相连设备认定为EUT状 态的改变)。 试验后EUT应满足功能试验(见第6章)的要求。 10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10.1 试验目的 验证设备在经受射频电磁场辐射时(如,便携式无线电收发机、无线电话等设备产生的射频电磁场) 的抗扰度。 10.2 试验原理 在80MHz~2.7GHz频率范围内对EUT进行电磁场辐射扫频试验。应采用正弦和脉冲(开关 CW)信号两种调制方式。增加脉冲调制方式是因为一些报警系统设备对脉冲或开关信号特别敏感。 10.3 试验程序 10.3.1 一般要求 试验设备和试验程序应符合IEC 61000-4-3:2010的要求,同时应考虑以下修改和说明。 电磁场可由全电波暗室、半电波暗室中的天线或其他方式(如,TEM 或GTEM 小室)产生,但应在 足够大的测试区域内(相对EUT而言)满足均匀性和复现性的要求。试验前,应在整个频率范围内 (80MHz~2.7GHz)确定EUT所处位置(测试区域)产生规定CW 场强所应满足的条件(如功率电 平)。然后将EUT置于测试区域,按10.3.4所列严酷等级的要求,利用上述条件以要求的调制方式对 EUT进行扫频试验。 在试验频率范围内以递增方式进行扫频,步长不应超过基频(如,上一步频率)的1%。扫频速率的 设定应留出EUT响应所需时间,包括任何延时、集成或处理的时间。正弦幅度调制扫频过程中,特定 时间内(EUT响应时间或3s,取较大值)频率的变化不应超过基频的1%。脉冲调制过程中,在规定的 速率下(见10.3.4)连续波至少进行三次通/断切换的特定时间内,频率的变化不应超过基频的1%。 响应时间较长的EUT,可使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提高扫频速率: a) 调整EUT的工作状态,减少整体的响应时间(如,保证EUT主要功能的前提下,使用特殊的 试验模式或软件以减少延时或采样周期); b) 监测EUT的某些参数(用户/接口发现EUT功能失效前,EUT的某些参数可能会发生变 化); c) 比较具有相似操作的常用功能和非常用功能。 在某些情况下,一定时间段内也许不可能探测到所有的失效现象。这种情况下,制造商、测试机构 和认证机构最好能够考虑失效的可能性及后果,协商确定扫频速率。 EUT与电磁场相关的三个轴向均应进行试验。这样,电磁场的电场分量E 和磁场分量H 能够施 加在EUT三正交轴的每个轴向上(见图1)。 11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11.1 试验目的 验证设备在经受电磁场作用于导线而感应出的传导骚扰时的抗扰度(如,由便携式无线电发射器或 无线电话产生的传导骚扰)。 11.2 试验原理 在150kHz~100MHz频率范围内对EUT的各种输入/输出端口施加射频干扰。应采用正弦幅 度和脉冲(开关CW)信号两种调制方式。增加脉冲调制方式是因为一些报警系统设备对脉冲或开关信 号特别敏感。 11.3 试验程序 11.3.1 一般要求 试验设备和试验程序应符合IEC 61000-4-6:2008的要求,同时应考虑以下修改和说明。 在试验频率范围内以递增方式进行扫频,步长不应超过基频(如,上一步频率)的1%。扫频速率的 设定应留出EUT响应所需时间,包括任何延时、集成或处理的时间。正弦幅度调制扫频过程中,特定 时间内(EUT响应时间或3s,取较大值)频率的变化不应超过基频的1%。脉冲调制过程中,在规定的 速率(见11.3.4)下连续波至少进行三次通/断切换的特定时间内,频率的变化不应超过基频的1%。 响应时间较长的EUT,可使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也许能调高扫频速率: a) 调整EUT的工作状态,减少整体的响应时间(如,保证EUT主要功能的前提下,使用特殊的 试验模式或软件以减少延时或采样周期); b) 监测EUT的某些参数(用户/接口发现EUT功能失效前,EUT的某些参数可能会发生变 化); c) 比较具有相似操作的常用功能和非常用功能。 在某些情况下,一定时间段内也许不可能探测到所有的失效现象。这种情况下,制造商、测试机构 和认证机构最好能够考虑失效的可能性及后果,协商确定扫频速率。 除AC公共供电网电源端口外,用于连接供电或信号线的端口,在制造商明示其线缆长度不应超过 3m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试验。 11.3.2 初始检测 条件试验之前,对EUT进行功能试验(见第6章)。 11.3.3 条件试验期间受试样品状态 将EUT连接到合适的供电电源,监视并加载EUT(见5.1),EUT应处于工作状态(见5.3)。 试验期间,在每种类型的输入/输出端口中,至少应有一个端口通过CDN连接或接入合适的终端 阻抗。如果EUT同种类型的输入/输出端口不止一个,则其中一个端口注入试验信号时,其余端口中 至少应有一个通过CDN连接或接入合适的终端阻抗。若没有足够空间将所有CDN放置在距EUT 300mm的范围之内,则无试验信号注入的CDN与EUT的距离可大于300mm,但应尽量靠近。未与 CDN连接的EUT的RF输入端口宜终接50Ω负载。 11.3.4 条件试验 试验的严酷等级见表5。 表5 频率范围 MHz 试验电压a dBμV(V) 调制 幅度调制 脉冲调制 0.15~100 140(10) 80%,1kHz,正弦 1Hz(通0.5s,断0.5s) a 场强值为调制前连续波的有效值(RMS)。 b 见图2。 11.3.5 条件试验期间的测试 试验中监视EUT以观察其任何状态改变。 11.3.6 最终测试 试验结束后,对EUT进行功能试验(见第6章),目视检查EUT是否有机械损伤。 11.4 符合性判定 EUT不应出现因条件试验而导致的损坏、故障或状态改变现象。条件试验期间允许指示装置闪 烁,但EUT应无永久性损坏或输出端口无任何改变(这些端口的改变可通过相连设备认定为EUT状 态的改变),并且U0=130dBμV条件下,指示装置无闪烁现象。 对于视频监控系统中的设备,可通过观察图像监视其状态改变。在U0=140dBμV条件下,允许图 像质量出现劣化,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a) EUT无永久损坏或状态改变(如,内存数据无异常或可编程设置无变化等); b) U0=130dBμV时,出现轻微的图像质量劣化,但不影响系统正常使用;同时 c) U0=120dBμV时,无可见的图像质量劣化。 对具有无线链路的设备,在ETSIEN301489(所有部分)中相关部分为该类无线链路设备定义的 发射机和接收机免测频段范围内,试验期间允许不建立通信连接。ETSIEN301489(所有部分)中没 有相关部分适用于该类无线链路设备时,应引用ETSIEN300339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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