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31489.2-2020, GB/T31489.2-2020, GBT 31489.2-2020, GBT31489.2-2020
| 标准编号 | GB/T 31489.2-2020 (GB/T31489.2-2020) | | 中文名称 | 额定电压5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用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系统 第2部分:直流陆地电缆 | | 英文名称 | D. C. extruded cable systems for power transmission at a rated voltage up to and including 500 kV - Part 2: D. C. land cab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060.20 | | 字数估计 | 18,19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 实施日期 | 2021-07-01 | | 引用标准 | GB/T 494-2010; GB/T 2951.11-2008; GB/T 2951.12-2008; GB/T 2951.13-2008; GB/T 2951.14-2008; GB/T 2951.21-2008; GB/T 2951.31-2008; GB/T 2951.32-2008; GB/T 2951.41-2008; GB/T 3048.4; GB/T 3048.8; GB/T 3048.11; GB/T 3048.13; GB/T 3048.14; GB/T 3880.1--2012; G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8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31489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500 kV及以下直流输电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陆地电力电缆的使用特性、产品命名、技术要求、电缆标志、试验、验收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安装后的试验。本部分适用于通常安装和运行条件下使用的额定电压500 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直流陆地电力电缆。 |
GB/T 31489.2-2020: 额定电压5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用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系统 第2部分:直流陆地电缆
GB/T 31489.2-2020 英文名称: D. C. extruded cable systems for power transmission at a rated voltage up to and including 500 kV -- Part 2: D. C. land cab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额定电压5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用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系统
第2部分:直流陆地电缆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GB/T 31489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5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陆地电力电缆
的使用特性、产品命名、技术要求、电缆标志、试验、验收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安装后的试验。
本部分适用于通常安装和运行条件下使用的额定电压500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直流陆地电
力电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使用特性
4.1 额定电压
额定直流电压U0 等级宜分为:100kV、160kV、200kV、250kV、320kV、400kV、500kV。
可根据工程需求调整U0,调整范围一般不超过10%,例如将U0 从500kV调整为525kV。
4.2 工作温度
不同绝缘混合料适用的电缆导体最高温度见表1。
4.3 弯曲半径
电缆敷设时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直径的20倍,电缆运行时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直径
的15倍。
5 产品命名
5.1 代号
电缆的相关代号及含义见表2。
5.3 规格
电缆的规格用额定电压、导体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铜丝屏蔽(若有)标称截面积表示。
电缆导体标称截面积(mm2)为:95、120、150、185、240、300、400、500、630、800、1000、1200、
(1400)、1600、(1800)、2000、2500、3000、3500,其中铝导体的最大截面积宜为630mm2,括号内截
面积为非优选截面积。用户要求时,可采用其他截面积的导体。
5.4 产品表示方法
产品用型号、规格和本部分标准编号表示。
6 技术要求
6.1 导体
导体应为符合GB/T 3956的第2种铜导体或铝导体,单线可采用圆形单线或预制成型单线。若导
体选择阻水结构,导体绞合时应加入阻水材料。
导体不应整芯焊接,应不存在断裂的单线。单线可焊接,但在同一层内,相邻两个接头之间的距离
应不小于300mm。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导体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以及凸起的单线。
导体的直流电阻应符合GB/T 3956对第2种导体的规定,3000mm2和3500mm2 铜导体的20℃
导体直流电阻应分别不大于0.0060Ω/km和0.0051Ω/km。
6.2 导体屏蔽
导体屏蔽可由半导电带和挤包半导电层复合而成,320kV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缆挤包的半导电层的
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8mm,3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挤包的半导电层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
1.2mm。
半导电层应与绝缘牢固地结合。半导电层与绝缘层的界面应连续光滑,无明显凸纹、尖角、颗粒、焦
烧及擦伤的痕迹。
导体屏蔽电阻率应符合GB/T 31489.1-2015中6.4.8的规定。
导体屏蔽与绝缘层界面的微孔和突起试验应符合GB/T 31489.1-2015中6.3.4的规定。
导体屏蔽料的性能参见附录A中的半导电屏蔽料。
6.3 绝缘
6.3.1 材料
绝缘料应为直流电缆用交联聚乙烯料,按照工作温度分为DC-XLPE-70和DC-XLPE-90。绝缘料
的性能参见附录A。
6.3.2 厚度
绝缘标称厚度见表5。制造方也可自行设计并给出绝缘厚度的标称值。
绝缘最小厚度应符合公式(1)规定,320kV及以下直流电缆绝缘的偏心度应符合公式(2)规定,
320kV以上直流电缆绝缘的偏心度应符合公式(3)规定。
6.3.3 性能
成品电缆绝缘的机械物理性能应符合GB/T 31489.1-2015中6.3.2的规定。
绝缘微孔杂质试验应符合GB/T 31489.1-2015中6.3.4的规定。
成品电缆绝缘的相关电气性能应符合GB/T 31489.1-2015中6.4的规定,其中绝缘电导率试验应
分别在30℃和相应的工作温度(70℃或90℃)下测试,并应符合 GB/T 31489.1-2015中6.4.9的
规定。
6.4 绝缘屏蔽
绝缘屏蔽应为挤出的半导电层,320kV以下电压等级电缆的绝缘屏蔽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5mm,
3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的绝缘屏蔽最小厚度应不小于1.0mm。
半导电层应与绝缘层牢固地结合。半导电层与绝缘层的界面应连续光滑,无明显尖角、颗粒、焦烧
及擦伤的痕迹。
绝缘屏蔽电阻率应符合GB/T 31489.1-2015中6.4.8的规定。
绝缘屏蔽与绝缘层界面的微孔和突起试验应符合GB/T 31489.1-2015中6.3.4的规定。
绝缘屏蔽料的性能参见附录A中的半导电屏蔽料。
6.5 缓冲层
绝缘屏蔽层外应有缓冲层,缓冲层应为半导电的,以使绝缘半导电屏蔽层与金属屏蔽层保持电气上
接触良好。缓冲层的厚度应能满足补偿电缆运行中热膨胀的要求。
当电缆有纵向阻水要求时,缓冲层应由(或包含)半导电阻水膨胀带绕包而成,阻水材料应适合电缆
的运行温度并与其相邻的其他材料相容。
当采用与绝缘半导电屏蔽直接粘结的金属塑料复合护套时,可免去额外的缓冲层。
绕包用的半导电缓冲带的体积电阻率应与电缆挤包的绝缘屏蔽的体积电阻率相适应,其他物理力
学性能应符合JB/T 10259要求。
6.6 金属屏蔽
6.6.1 一般要求
金属屏蔽可采用铜丝屏蔽或金属套屏蔽结构,金属屏蔽的截面积应满足电缆短路容量的要求。
若适用,铜丝屏蔽的电阻测量值应符合GB/T 3956规定,或者不大于制造方的申明值(当铜丝标称
截面积与GB/T 3956中规定的值不同时)。用户要求时,还应测量金属套的电阻值。
金属塑料复合护套应符合GB/T 31489.1-2015中6.3.9的要求。
6.6.2 铜丝屏蔽
铜丝屏蔽应由同心疏绕的软铜线组成,铜丝屏蔽层的表面应采用铜丝或铜带反向扎紧,相邻屏蔽铜
丝的平均间隙G 应不大于4mm。G 由公式(4)定义:
6.6.3 金属套屏蔽
当电缆采用金属套时,金属套可作为金属屏蔽。当金属套的厚度不能满足短路容量的要求时,应采
用增加金属套厚度或内部增加铜丝屏蔽的措施。
6.7 金属套
6.7.1 一般要求
铅套应采用铅合金制造。可选用符合GB/T 26011要求的铅合金材料,也可采用性能相当或更优
的铅合金材料。
皱纹铝套应采用铝或铝合金制造,纯度应不小于99.50%。焊接用铝带应符合GB/T 3880.1-2012
要求,伸长率应不小于16%。
用户要求时,也可采用铜套或平铝套。铜套代号应符合JB/T 5268.1-2011的规定,厚度测量参照
皱纹铝套厚度测量方法。
6.7.2 厚度
金属套的标称厚度见表6,制造方也可自行设计并给出金属套厚度的标称值。
6.7.3 防蚀层
需要时,金属套表面可采用沥青、沥青漆或热熔胶作为防蚀层,沥青可采用符合GB/T 494-2010
要求的10号沥青。
6.8 外护套
6.8.1 材料
外护套类型如下:
---以聚氯乙烯为基料的ST2;
---以聚乙烯为基料的ST7;
---低烟无卤(限于隧道和室内,考虑中)。
外护套类型的选择取决于电缆的设计和运行时的机械、热性能和阻燃性能等的限定要求。外护套
的颜色一般为黑色。为了适应某种特殊使用条件,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采用其他颜色,这种情况下不规
定外护套混合料的碳黑含量。
6.8.2 厚度
外护套的标称厚度见表7,外护套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减去0.2mm。
6.8.4 半导电层
外护套的表面应施以均匀牢固的半导电层。如果采用挤出的半导电层,且其与电缆外护套粘结牢
固,其厚度可构成为外护套总厚度的一部分,但挤出半导电层不应超过外护套标称厚度的20%。半导
电层料的性能参见附录A。
6.9 成品电缆
成品电缆应符合第8章的规定。
电缆的叠加冲击电压试验峰值见表8。
7 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电缆的外护套表面应有制造方名称、产品型号和产品规格的连续标志及长度标志。标志应字
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
成品电缆标志应符合GB/T 6995.3的规定。
9 验收规则
电缆应按第8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开发试验、例行试验、抽样试验、型式试验和(或)预鉴定试验
并应符合试验要求。抽样试验的频度和复试要求应按照GB/T 31489.1-2015中9.1.2和9.1.3的规
定。如果电缆绝缘的一些非电气性能指标与GB/T 31489.1-2015不一致,则应由供需双方协商一致,
并在相应的检测报告中指出。对于相同电缆结构,若对4.1中额定电压进行了调整,则所有电气试验应
以调整后较高电压作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测试,所取得的测试报告对调整前较低的额定电压也是有效的。
对于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缆,在供需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参照本部分进行相应的测试。
型式试验和预鉴定试验应由独立的检测机构或制造方按第8章进行测试并应符合要求。
产品应由制造方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通过后方能出厂。买方要求时,制造方应提供产品的相关试
验报告。
产品的工厂验收应按表10和表11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并应符合试验要求。
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包装
电缆应卷绕在符合JB/T 8137(所有部分)的电缆盘上交货,电缆盘的筒径应考虑使电缆不受到过
度弯曲。电缆的两个端头应有可靠的防水或防潮密封,并牢靠地固定在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