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31734-2015, GB/T31734-2015, GBT 31734-2015, GBT31734-2015
| 标准编号 | GB/T 31734-2015 (GB/T31734-2015) | | 中文名称 | 竹醋液 | | 英文名称 | Bamboo pyroligneous liqui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7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50 | | 字数估计 | 8,825 | | 发布日期 | 2015-07-03 | | 实施日期 | 2015-11-02 | | 引用标准 | GB/T 601-2002; GB/T 603-2002; GB/T 6678-2003; GB/T 6682-2008 | | 标准依据 | National Standard Announcement 2015 No.22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竹醋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竹材及无化学污染的竹材加工剩余物干馏、炭化时所产生的酸性液体, 以及对其精制而得到的产品。 |
GB/T 31734-2015
Bamboo pyroligneous liquid
ICS 65.050
B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竹 醋 液
2015-07-03发布
2015-11-0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际竹藤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林科院、浙江富来森中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巨农林科技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雁、江泽慧、胡福昌、岳永德、汪奎宏、崔宇、王正郁、陈顺伟、王志勇、王戈、
覃道春、刘杏娥、田根林。
竹 醋 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醋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竹材及无化学污染的竹材加工剩余物干馏、炭化时所产生的酸性液体,以及对其
精制而得到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竹材及竹材加工剩余物干馏、炭化产生的烟气经冷凝、冷却,并分离焦油后得到的具有烟熏(香)味,
含有酸类、酚类、酮类、醛类、醇类及杂环类等多种有机成分的酸性液体及其精制产品,包括粗竹醋液、精
制竹醋液和蒸馏竹醋液。
3.2
未经任何处理的竹醋液,呈深褐色或红棕色,含有少许悬浮物,存储时不断有沉淀。粗竹醋液不允
许直接使用。
3.3
粗竹醋液经密闭静置陈化至少6个月,待其自然分层后除去沉淀焦油、轻油及可视悬浮物后得到的
红棕色或橙黄色澄清液体。
3.4
粗竹醋液或精制竹醋液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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