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3203-2016, GB/T3203-2016, GBT 3203-2016, GBT3203-2016
标准编号 | GB/T 3203-2016 (GB/T3203-2016) | 中文名称 | 渗碳轴承钢 | 英文名称 | Carburizing steels for bear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0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10 | 字数估计 | 14,155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实施日期 | 2017-09-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203-1982 | 起草单位 |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钢特钢有限公司、燕山大学、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27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203-2016
Carburizing steels for bearing
ICS 77.140.10
H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203-1982
渗 碳 轴 承 钢
2016-12-30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类与代号 2
4 订货内容 2
5 尺寸、外形、重量 3
6 技术要求 4
7 试验方法 8
8 检验规则 9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3203-1982《渗碳轴承钢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 3203-198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银亮圆钢,取消了“钢坯”(见第1章);
---增加了 “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分类和代号”(见第3章);
---增加了 “订货内容”(见第4章);
---修改了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见第5章,1982年版第1章);
---增加了G23Cr2Ni2Si1Mo牌号及相关技术要求(见6.1.1、6.5、6.6、6.8);
---增加了G20CrMo钢中镍含量和 G20Cr2Ni4钢中钼含量的要求(见表4,1982年版表2);
---修改了G20CrNiMo和G20CrNi2Mo钢中硅、锰、铬含量的要求(见表4,1982年版表2);
---加严了磷、硫含量,并增加了铝、钛、钙、氧、氢含量的要求(见表5,1982年版表2);
---删除了平炉冶炼方法(见1982年版2.2);
---力学性能修改为协议要求,并增加了G20CrMo钢力学性能指标,修改了G20CrNiMo力学性
能指标(见6.5,1982年版2.4);
---增加了G20CrMo钢淬透性指标,并提高了G20CrNi2Mo距末端9mm硬度下限值(见表9,
1982年版表5);
---加严了高级优质钢的低倍缺陷合格级别(见表10,1982年版表6);
---修改了非金属夹杂物检验标准、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并增加了氮化钛评级要求(见表6.9,
1982年版2.7);
---显微组织修改为协议要求(见表6.11,1982年版2.9);
---增加了脱碳层检测(见6.12);
---修改了超声检测要求(见表6.14,1982年版2.11);
---修订了复验与判定规则(见表8.4,1982年版4.3);
---修改了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见第9章,1982年版第5章)。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钢特钢有限公司、燕山大学、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
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爱平、栾燕、苗红生、雷建中、卢必红、张福成、李德胜、陆鹤鸣、俞峰、康戈、
邹莲娣、徐尚呈。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203-1982。
渗 碳 轴 承 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渗碳轴承钢的分类与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
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作轴承套圈及滚动体用渗碳轴承钢热轧、锻制、冷拉及银亮圆钢(以下简称钢材)。
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其他牌号及尺寸的钢材,具体要求宜在合同中注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纳(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GB/T 223.82 钢铁 氢含量的测定 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
GB/T 223.84 钢铁及合金 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GB/T 224-2008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5 钢 淬透性的末端淬火试验方法(Jominy试验)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702-2008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5-199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8-20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3207-2008 银亮钢
GB/T 4162 锻轧钢棒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4-2002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5711 钢材塔形发纹酸浸检验方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YB/T 4307 钢铁及合金 氧、氮和氢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飞行时间质谱法(常规法)
3 分类与代号
3.1 钢按冶金质量分类:
a) 优质钢;
b) 高级优质钢(牌号后加“A”)。
3.2 钢按冶炼方法分类:
a) 真空脱气;
b) 电渣重熔。
3.3 钢按加工方法分类:
a) 锻制 WHF;
b) 热轧 WHR;
c) 冷拉 WCD;
d) 银亮:
1) 剥皮SF;
2) 磨光SP。
3.4 钢按使用加工用途分类:
a) 压力加工用钢 UP;
b) 切削加工用钢 UC。
4 订货内容
按照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牌号;
c) 尺寸及精度;
d) 重量和/或数量;
e) 冶炼方法(见6.2);
f) 交货状态(见6.3);
g) 冶金质量(见6.2、6.7~6.9);
h) 使用加工方法(见6.13);
i) 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或指标;
j) 其他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
5.1 尺寸
5.1.1 直径及其允许偏差
钢材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钢材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
钢材种类 公称直径/mm,不大于 允许偏差
热轧圆钢 310 GB/T 702-2008中表1第2组
锻制圆钢 400 GB/T 908-2008中第1组
冷拉圆钢 60 GB/T 905-1994中h11级a
银亮圆钢 120 GB/T 3207-2008中表4的11(h11)级a
a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其他级别规定交货。
5.1.2 长度
5.1.2.1 钢材的交货长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钢材的长度 单位为毫米
钢材种类 通常长度a 是否允许交付短尺
热轧圆钢 3000~12000 不允许
锻制圆钢 2000~6000 不允许
冷拉圆钢 3000~6000
银亮圆钢 4000~7000
允许交付长度不小于2000mm的短尺钢材,但重量应不超
过该批总重量的10%
a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提供其他长度要求的钢材。
5.1.2.2 钢材应在规定长度范围内以齐尺长度交货,每捆中最长与最短钢材的长度差应不大于
1000mm。
5.1.2.3 钢材可按定尺或倍尺交货,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允许偏差为+50 0 mm。
5.2 外形
5.2.1 弯曲度和不圆度
钢材的弯曲度和不圆度应符合表3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提供其他弯曲度
和不圆度的钢材。
表3 钢材的弯曲度和不圆度 单位为毫米
钢材种类
弯曲度
每米弯曲度 总弯曲度
不圆度
不大于
热轧圆钢 3.0 0.3%×钢材长度 GB/T 702-2008中表9
锻制圆钢 5.0 0.5%×钢材长度 公称直径公差的70%
冷拉
圆钢
直径≤25 2.0 0.2%×钢材长度
直径 >25 1.5 0.15%×钢材长度
银亮圆钢 1.5 0.15%×钢材长度
公称直径公差的50%
5.2.2 扭转
钢材不应有显著扭转。
5.2.3 端头形状
5.2.3.1 热轧(锻)圆钢端头应锯切或剪切整齐,不应有飞边、毛刺及影响使用的切斜和压扁。圆钢一般
不允许气割。在个别情况下(主要指取样时)允许每批中不多于6支钢材的一端用气割。经供需双方协
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一端或两端倒角交货。
5.2.3.2 冷拉圆钢和银亮圆钢端头不应有切斜和影响使用的剪切变形。根据用户要求,并在合同中注
明,端部可倒角交货。
5.3 重量
钢材一般按实际重量交货。根据用户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除非得到用户同意,生产厂不应有意加入
钙及其合金脱氧或控制非金属夹杂物形态。
表4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序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Cr Ni Mo Cu
1 G20CrMo 0.17~0.23 0.20~0.35 0.65~0.95 0.35~0.65 ≤0.30 0.08~0.15 ≤0.25
2 G20CrNiMo 0.17~0.23 0.15~0.40 0.60~0.90 0.35~0.65 0.40~0.70 0.15~0.30 ≤0.25
3 G20CrNi2Mo 0.19~0.23 0.25~0.40 0.55~0.70 0.45~0.65 1.60~2.00 0.20~0.30 ≤0.25
4 G20Cr2Ni4 0.17~0.23 0.15~0.40 0.30~0.60 1.25~1.75 3.25~3.75 ≤0.08 ≤0.25
5 G10CrNi3Mo 0.08~0.13 0.15~0.40 0.40~0.70 1.00~1.40 3.00~3.50 0.08~0.15 ≤0.25
6 G20Cr2Mn2Mo 0.17~0.23 0.15~0.40 1.30~1.60 1.70~2.00 ≤0.30 0.20~0.30 ≤0.25
7 G23Cr2Ni2Si1Mo 0.20~0.25 1.20~1.50 0.20~0.40 1.35~1.75 2.20~2.60 0.25~0.35 ≤0.25
6.1.2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
元素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P S Al Ca Ti H
不大于
化学成分 0.020 0.015 0.050 0.0010 0.0050 0.0002
6.1.3 钢材(或坯)的氧含量应不大于0.0015%,但电渣重熔钢的氧含量可不大于0.0020%。
6.1.4 钢材的成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6规定。
表6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元素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Cr Ni Mo Cu P S Al Ti
允许
偏差
±0.02 ±0.03 ±0.04 ±0.05 ±0.05 ±0.02 +0.05 +0.005 0
+0.005
+0.005
+0.0005
6.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真空脱气或电渣重熔冶炼。高级优质钢宜经电渣重熔冶炼。
6.3 交货状态
钢材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7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上注明,也可以其他状态交货。
表7 钢材的交货状态
钢材种类 交货状态 代号
交货硬度/HBW
不大于
G20Cr2Ni4 其余牌号
热轧圆钢
热轧 WHR(或AR) - -
热轧退火 WHR+SA 241 229
锻制圆钢
热锻 WHF - -
热锻退火 WHF+SA 241 229
冷拉圆钢 冷拉 WCD 241 229
银亮圆钢 剥皮或磨光a SF或SP 241 229
a 经双方协商,可以盘卷状态交货。
6.4 交货硬度
钢材的交货硬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其他交货状态钢材的硬度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6.5 力学性能
根据用户要求,钢材可进行力学性能检测。经热处理毛坯制成的试样测定钢材的纵向力学性能应
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钢材的纵向力学性能
序号 牌号
毛坯
直径
mm
淬火 回火 力学性能
温度/
一次 二次
温度/
抗拉
强度
Rm/MPa
断后
伸长率
A/%
断面
收缩率
Z/%
冲击吸
收能量
KU2/J
不小于
1 G20CrMo 15 860~900770~810
2 G20CrNiMo 15 860~900770~810
3 G20CrNi2Mo 25 860~900780~820
4 G20Cr2Ni4 15 850~890770~810
5 G10CrNi3Mo 15 860~900770~810
6 G20Cr2Mn2Mo 15 860~900790~830
7 G23Cr2Ni2Si1Mo 15 860~900790~830
150~200
150~200
150~200
150~200
180~200
180~200
150~200
880 12 45 63
1180 9 45 63
980 13 45 63
1180 10 45 63
1080 9 45 63
1280 9 40 55
1180 10 40 55
表中所列力学性能适用于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的钢材。公称直径81mm~100mm的钢材,允许其断后
伸长率、断面收缩率及冲击吸收能量较表中的规定分别降低1%(绝对值)、5%(绝对值)及5%;公称直径101mm~
150mm的钢材,允许其断后伸长率、断面收缩率及冲击吸收能量较表中的规定分别降低3%(绝对值)、15%(绝对值)
及15%;公称直径大于150mm的钢材,其力学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
6.6 淬透性
钢材的末端淬透性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钢材的末端淬透性
牌号
试样热处理制度
洛氏硬度/HRC
距末端距离/mm
正火 末端淬火 1.5 9.0
G20CrMo 915℃~935℃,60min,空气
G20CrNiMo 920℃~940℃,60min,空气
G20CrNi2Mo 930℃~950℃,30min,空气
G23Cr2Ni2Si1Mo 910℃~930℃,30min,空气
925℃±5℃,15min~
30min,水
38~46 20~30
40~48 23~38
41~48 ≥33
47~54 ≥43
表中未列牌号,根据需方要求,也可进行末端淬透性检验,其硬度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7 低倍
6.7.1 公称直径不大于150mm的钢材应进行酸浸低倍检验。钢材横向酸浸试片上不应有残余缩孔、
皮下气泡、裂纹、翻皮、夹渣、白点和过烧,一般疏松、中心疏松、锭型偏析和中心偏析应符合表10的
规定。
表10 低倍缺陷合格级别
钢类
一般疏松 中心疏松 锭型偏析 中心偏析a
合格级别/级,不大于
优质钢 2.0 2.0 2.0 2.0
高级优质钢 1.0 1.0 1.0 1.0
a 仅适用于连铸钢。
6.7.2 公称直径大于150mm的钢材,允许以超声检测代替低倍酸浸检验,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
6.8 塔形发纹
公称直径为16mm~150mm的钢材应进行塔形发纹酸浸试样检验。高级优质钢不允许发纹存
在,优质钢的发纹应不超过表11的规定。
表11 塔形发纹合格级别
序号 牌号 每阶发纹条数/条 发纹总条数/条 每阶发纹总长度/mm发纹最大长度/mm 发纹总长度/mm
1 G20CrMo 4 5 15 6 25
2 G20CrNiMo 4 5 15 6 25
3 G20CrNi2Mo 4 5 15 6 25
4 G20Cr2Ni4 4 5 15 6 25
5 G10CrNi3Mo 4 5 15 6 25
6 G20Cr2Mn2Mo 4 8 15 8 40
7 G23Cr2Ni2Si1Mo 4 8 15 8 40
发纹起算长度为0.6mm。在同一母线上两发纹间距小于2mm时,作为一条计算,不允许有连接两阶梯的发纹
存在。
6.9 非金属夹杂物
钢材应具有高的纯洁度,即非金属夹杂物含量应尽量少。生产厂应对每炉钢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
验,按GB/T 10561-2005中的A法进行评级,A类、B类、C类、D类夹杂物检验结果的平均值应不超
过表12规定。DS类夹杂物检验结果的最大值应不超过表12规定。
表12 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
钢类
A类 B类 C类 D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DS类
合格级别/级,不大于
优质钢 2.5 1.5 2.0 1.0 0.5 0.5 1.0 1.0 2.0
高级优质钢 2.0 1.5 1.5 0.5 0 0 1.0 0.5 1.0
对于氮化钛应按形貌分别并入B类,D类,DS类评级,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10 晶粒度
钢材的奥氏体晶粒度合格级别为5级或更细。
6.11 显微组织
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带状组织检测,其取样部位、检测方法和评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12 脱碳层
6.12.1 热轧(锻)圆钢表面每边总脱碳层深度应符合表13规定。
表13 脱碳层允许深度 单位为毫米
公称直径 每边总脱碳层深度,不大于
≤10 0.10
>10~150 公称直径的1%
>150 协商
6.12.2 冷拉圆钢表面每边总脱碳层深度应不超过公称直径的0.8%。
6.12.3 银亮圆钢表面不允许有脱碳层。
6.13 表面质量
6.13.1 钢材应加工良好,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拉裂、结疤和夹杂等其他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冷拉圆
钢表面应洁净、无锈蚀。如有上述缺陷,供方应清除,清除深度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表面有害缺陷清除深度的要求 单位为毫米
钢类 公称直径 表面有害缺陷允许清除深度
压力加工用钢材
≤80 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公称尺寸公差之半
>80 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公称尺寸公差
切削加工用钢材
≤80 从公称尺寸算起不超过公称尺寸公差之半
>80 从公称尺寸算起不超过公称尺寸公差
6.13.2 银亮圆钢表面不应有缺陷,但允许有不超过公差尺寸的车削螺纹存在。
6.13.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对表面质量另行规定。
6.14 超声检测
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超声检测,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 试验方法
7.1 钢材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5的规定。
7.2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氧除外)按GB/T 223.5、GB/T 223.9、GB/T 223.11、GB/T 223.19、GB/T 223.23、
GB/T 223.26、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3、GB/T 223.68、GB/T 223.69、GB/T 223.77、
GB/T 223.82、GB/T 223.84、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5、YB/T 4307或通用的方法进行,
仲裁时应按 GB/T 223.5、GB/T 223.10、GB/T 223.11、GB/T 223.19、GB/T 223.23、GB/T 223.26、
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3、GB/T 223.68、GB/T 223.69、GB/T 223.77、GB/T 223.82、
GB/T 223.84、GB/T 20125进行。
7.3 塔形试样尺寸为:第一阶梯直径为D-6mm,第二阶梯直径为D×2/3,第三阶梯直径为D×1/2,
其中D 为钢材公称直径,每阶长度为50mm。试验方法按GB/T 15711的规定进行。
7.4 非金属夹杂物取样部位:连铸钢从任意不同支钢材上切取试样,共6个试料;模铸或电渣重熔钢从
任意3支钢锭所成的钢材中对应头、尾上切取,共6个试料;按GB/T 10561-2005中的A法进行评级。
7.5 晶粒度检验方法按GB/T 6394-2002的规定进行,采用渗碳法检测,也可以用模拟渗碳法,但仲
裁时用渗碳法。
表15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a 取样部位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个/炉 GB/T 20066 见7.2
2 氧含量 1个
任意钢坯或钢材上,GB/T 20066
直径不小于20mm,半径二分之一处
直径小于20mm,在中心处
GB/T 11261
3 拉伸
4 冲击
2个
不同支钢材
GB/T 2975
GB/T 228.1
GB/T 229
5 低 倍 2个 不同支钢材 GB/T 1979,GB/T 226
6 塔形发纹 2个 不同支钢材 见7.3
7 非金属夹杂物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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