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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24-202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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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24-2024 英文版 485 GB/T 3324-2024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4-2024 有效
GB/T 3324-2017 英文版 145 GB/T 3324-2017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4-2017 有效
GB/T 3324-2008 英文版 85 GB/T 3324-200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4-2008 作废
GB/T 3324-1995 英文版 239 GB/T 3324-1995 [PDF]天数 <=2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4-1995 作废
GB 3324-1982 英文版 239 GB 3324-1982 [PDF]天数 <=2 木家具 GB 3324-1982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324-2024 (GB/T3324-2024)
中文名称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wooden furnitur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80
字数估计 27,236
实施日期 2025-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3324-2017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324-20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97.140CCS Y 80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024⁃10⁃26 发布 2025⁃05⁃01 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代替 GB/T 3324-2017 目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分类·····3 5 要求·····3 5.1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3 5.2 形状和位置公差····4 5.3 材料要求·····5 5.4 外观要求·····5 5.5 理化性能·····8 5.6 力学性能·····9 5.7 结构安全性(基本项目)····10 5.8 有害物质限量(基本项目)····10 5.9 电气安全(基本项目)····10 5.10 阻燃性(基本项目)···10 6 试验方法····10 6.1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测定····10 6.2 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10 6.3 材料测定····11 6.4 外观测定····11 6.5 理化性能测定····12 6.6 力学性能试验····14 6.7 结构安全性·····15 6.8 有害物质限量····15 6.9 电气安全····15 6.10 阻燃性·····15 7 检验规则····15 7.1 检验分类····15 7.2 出厂检验····15 7.3 型式检验····16 7.4 检验结果判定规则···17 7.5 复验规则····17 8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17 8.1 标志·····17 8.2 使用说明····17 8.3 包装·····17 8.4 运输和贮存·····17 附录 A(规范性) 木家具主要部件及产品分类·····18 A.1 木家具主要部件···18 A.2 按产品主要部件用材分类····18 A.3 按产品主要部件表面饰面分类···18 A.4 产品按使用场合分类····18 附录 B(规范性) 各省(区、特区)、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9 附录 C(资料性) 家具常用人造板及木材名称标准····21 参考文献·····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与 GB/T 3324-2017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领边垂直度”的术语和定义(见 2017 年版的 3.7); b) 更改了“饰面”的术语和定义(见 3.8,2017 年版的 3.9); c) 增加了“软质覆面材料”“硬质覆面材料”的术语和定义(见 3.10、3.11); d) 更改了桌椅(凳)主要尺寸配合,删除了桌、椅(凳)配套产品的高差(见表 1,2017 年版的表 1 序号 5); e) 更改了挂衣空间深度的项目类别(见表 1 序号 10,2017 年版的表 1 序号 10); f) 更改了床类主要尺寸(见表 1 序号 15~24,2017 年版的表 1 序号 15~25); g) 更改了人造板材料要求(见 5.3.3,2017 年版的 5.3.3); h) 更改了漆膜抗冲击性能要求(见表 4 序号 7,2017 年版的表 4 序号 7); i) 增加了家具表面耐黄变要求和测定方法(见表 4 序号 8、6.5.1.9); j) 增加了玻璃件理化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2、6.5.3); k) 增加了塑料件理化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2、6.5.4); l) 增加了软包层(纺织面料/皮革)的理化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5.2、6.5.5); m) 更改了结构安全性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7,2017 年版的 5.8); n) 更改了家具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8、6.8,2017 年版的 5.8.2、6.9); o) 增加了电气安全(见 5.9); p) 更改了阻燃性和试验方法(见 5.10、6.10,2017 年版的 5.8.3、6.10); q) 更改了木家具中含水率测试方法(见 6.3.1,2017 年版的 6.3.3); r) 更改了木家具表面耐磨性测定方法(见 6.5.1.7,2017 年版的 6.5.2.6); s) 更改了覆面(软、硬质)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见 6.5.2、2017 年版的 6.5.3); t) 更改了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见 6.6,2017 年版的 6.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万木生源家居有限公司、广东省中泰家具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林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友家私有限公司、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明珠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顾家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威法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震旦(中国)有限公司、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富诚家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江西万有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吉阳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福建华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志邦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晚安家居 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易斯特 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沈阳久顺家俱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质 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有限 公司、河北蓝鸟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联乐床具集团有限公司、阜城县长虹家具有限公司、海太欧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简明家居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欧派集成家居 有限公司、京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雅轩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广东 鸿佳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上海易美佳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宾丽卫浴有限公司、上海华森葳教育用品 有限公司、佛山市祥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武汉美高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林业大学、福建省产品质量检 验研究院、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朗通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京洲家具有限责任公 司、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永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古鸣、姚晨岚、龚青、豆力平、石凯、孙书冬、海凌超、雷海、邓潮、姚永红、雷文、 周云、刘春兵、王丽平、李宏杰、马建林、朱晨霞、金鑫、吴福社、张友全、王建兵、刘洁、马世洪、张谦、 骆宗科、林锐航、张叙俊、曹泽云、吴路明、熊志伟、叶永珍、周毅、姚博、吴云刚、朱斌、叶晓勇、唐斌、 张健、贾焱、张纯、吴学力、魏煌晖、钟杨、李超、陈智鸿、陈戟、李清军、杨卫锋、宫卓林、徐伟、杨胜坤、 刘骏、杨传娟、余惠莉、郑磊、陈一铖、吴勇、陈仕超、谢镇贤。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 年首次发布为 GB/T 3324-1995,2008 年第一次修订,2017 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木家具的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描述了相应的试验 方法,界定了术语和定义,给出了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木家具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及检验检测等质量管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043.1 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 第 1 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 GB/T 1927.4-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 4 部分:含水率测定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4893.1-2021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1 部分:耐冷液测定法 GB/T 4893.2-2020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2 部分:耐湿热测定法 GB/T 4893.3-2020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3 部分:耐干热测定法 GB/T 4893.4-202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4 部分: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 4893.7-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7 部分:耐冷热温差测定法 GB/T 4893.8-202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8 部分:耐磨性测定法 GB/T 4893.9-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 9 部分:抗冲击测定法 GB/T 5296.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6 部分:家具 GB/T 6669-2008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T 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 pH 值的测定 GB/T 10357.1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1 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2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2 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GB/T 10357.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3 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4-202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4 部分:柜类稳定性 GB/T 10357.5-202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5 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7-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7 部分:桌类稳定性 GB/T 10357.8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8 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 摇椅稳定性 GB/T 16422.2-20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氙弧灯 GB/T 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7927-2024 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2024 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4430-2023 双层床结构安全试验方法 GB 28008-2024 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GB/T 28202-2020 家具工业术语 GB/T 29894 木材鉴别方法通则 GB/T 32446-2024 玻璃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GB/T 39452-2020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涂层粘着牢度的测定 GB/T 41650-2022 家具 床 稳定性、强度和耐久性测试方法 GB 44246-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体育用品的电气部分及电玩具 安全技术规范 QB/T 2537-2001 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 QB/T 2724-2018 皮革 化学试验 pH 的测定 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 (NSS)法 QB/T 5660-2021 木家具表面耐黄变测定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02-202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家具 wooden furniture 主要零部件中装饰件、配件除外,其余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 [来源:GB/T 28202-2020,2.2,有修改] 注: 主要部件举例见附录A。 3.2 实木家具 solid wood furniture 主要部件采用实木类材料制作,表面经(或未经)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经(或未经)涂饰处 理的木家具。实木类材料包括原木、实木锯材及指接材、集成材等材料。 3.3 人造板家具 wood⁃based panel furniture 板式家具 主要部件采用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造板制作的木家具。 3.4 板木家具 solid wood and wood⁃based panel furniture 产品框架等采用实木制作,板件或框架内板面采用饰面人造板制作的木家具。 [来源:GB/T 28202-2020,2.14,有修改] 3.5 综合类木家具 wooden furniture made of multiple materials 采用各类木质材料制作,但不能界定为实木类家具、板式家具、板木家具的其他木家具。 3.6 外表 outward appearance 产品初始状态下的外部可视表面。 3.7 内表 inward appearance 产品门及抽屉等活动部件开启、隔板或搁板等分隔部件所展示的可视表面。 3.8 饰面 surface decoration 在家具木质部件表面或边部采用涂饰、覆面、封边等工艺进行的装饰处理。 注: 涂饰工艺包括刮、刷、揩、淋、辊、抽、浸、喷涂、空气喷涂、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工艺。 3.9 五金件 hardware 满足家具的造型与结构要求,在家具中起连接、活动、紧固、支承等功能和装饰作用的金属制件。 3.10 软质覆面材料 flexible materials 可卷曲且柔软性较强、厚度较薄的片状覆面材料,如聚氯乙烯(PVC)塑料薄膜等。 [来源:GB/T 28202-2020,5.119,有修改] 3.11 硬质覆面材料 overlaid materials 具有一定刚度的片状覆面材料或硬质高压装饰板,如木质单板、薄木、塑料贴面板、金属薄板等。 [来源:GB/T 28202-2020,5.120,有修改] 4 分类 木家具主要部件及产品分类按附录 A。 5 要求 5.1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木家具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目 桌类主要尺寸 椅凳类主要尺寸 桌椅配合高差 柜类主要尺寸 要求 桌面高:680~760 中间净空宽:≥520 中间净空高:≥580 中间净空高与椅凳座面配合高差:≥200 座高:硬面 400~440,软面 400~460(包括下沉量) 扶手椅扶手内宽:≥480 中间净空高与椅凳座面配合高差:≥200 衣柜 挂衣棍上沿至底板内 表面间距 挂衣空间深度≥530(测量方向应与挂衣棍垂直) 折叠衣物放置空间深≥450 挂长衣≥1 400 挂短衣≥900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表 1 木家具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续)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注 1: 特殊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定,并在合同中明示。 注 2: 尺寸偏差每 1项为 1个不符合项。 检验项目 柜类主要尺寸 床类主要尺寸 尺寸偏差 产品外形尺寸 偏差 要求 衣柜 文件柜 单层床 双层床 所有尺寸偏差应在±5以内 产品外形宽、深、高尺寸的极限偏差应在±5及以内,配套或组合 产品的极限偏差应同取正值或负值 挂衣棍上沿至顶板内表面距离≥40 净深≥245 层间净高≥330 床铺面净长:≥1400,其中成人 1 900~2 220 床铺面净宽:单人床 700~1 200,双人床 1 350~2 000 床铺面净高:< 600 床铺面净长:≥1 400,其中成人 1900~2020 床铺面净宽:上床铺面700~1 200,下床铺面700~1 520 上床铺面或高床床铺面离地高:≥600 层间 净高 安全栏板高度:安全栏板的顶边至限制床褥厚度的 刻度线的距离应≥200;安全栏板的顶边与上床铺面 的上表面距离应≥300 进出通道(安全栏板缺口宽度):用于进出通道的安 全栏板缺口,除倒圆半径不大于 85的安全栏板缺口 上角处外,其限制床褥最大厚度的永久性标记线以 上安全栏板缺口的宽度应在 300~400内 6岁~14岁儿童:≥750 ≥1 050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5.2 形状和位置公差 形状和位置公差见表 2。 表 2 形状和位置公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目 翘曲度 要求 面板、正视面板件 对角线长度 ≥1 400 (700,1 400) ≤700 ≤3.0 ≤2.0 ≤1.0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表 2 形状和位置公差 (续)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目 平整度 邻边垂直度 位差度 分缝 底脚平稳性 抽屉下垂度 抽屉摆动度 要求 面板、正视面板件:≤0.20 面板、框架 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 两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2.0 所有分缝(非设计要求时)≤2.0 ≤2.0 ≤20 ≤15 对角线长度 对边长度 ≥1 000 < 1 000 ≥1 000 < 1 000 长度差≤3 长度差≤2 对边长度差≤3 对边长度差≤2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5.3 材料要求 5.3.1 木材含水率(基本项目) 木材应经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应为 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我国各 省(区、特区)、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按附录 B。 5.3.2 标识与实物一致性(基本项目)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 位应保持一致。材料名称标准见附录 C。 5.3.3 人造板材料要求(合同要求或仲裁检验要求)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常用人造板标准见附录 C。 5.4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外观要求 木材 贯通裂缝 虫蛀 应无贯通裂缝 木家具中不应有虫蛀现象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软硬质 覆面人 造板 漆膜 五金件 玻璃件 塑料件 腐朽材 树脂囊 节子 死节、孔洞、夹皮和 树脂道、树胶道 其他轻微材质缺陷 a 干花、湿花 污斑 外表应无明显划痕、压痕、变色 外表应无鼓泡、鼓包、龟裂、分层 皱纹、疵点 同色部件的色泽应相似 应无褪色、掉色现象 漆膜不应有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 漆膜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龟 裂、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每项缺陷数 不超过 4处 电镀件 喷涂件 金属件 焊接件 外表应无腐朽材,内表轻微腐朽面积≤零件面积的 20% 外表和存放物品部位用材应无树脂囊 外表死节宽度≤材宽的 1/3,直径≤12 mm(特殊设计 要求除外) 应进行修补加工,修补后外表缺陷数≤4个,内表缺陷 数≤6个(设计要求除外) 修补加工后,应无裂缝(贯通裂缝除外)、钝棱等 外表应无干花、湿花 内表干花、湿花面积≤板面的 5% 同一板面外表,允许 1处,面积在 3 mm2~30 mm2内 应无明显皱纹、疵点 镀层表面应无锈蚀、毛刺、露底 镀层表面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 纹、划痕和磕碰伤等 a 涂层应无漏喷、锈蚀 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 漆等 a 应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 表面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 a 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 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 a 应符合GB/T 32446-2024中 5.3的规定 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应无明显缩孔、气泡、杂质、伤痕 外表用塑料件表面应光洁,应无划痕、污染、明显色差等 木材 表 3 外观要求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a 表示该单项中有 2项以上(含两项)检验内容,若有 1项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按 1个不合格计数。若某项缺 陷明显到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时则作为基本项目判定。 软包件 木工要求 包覆的面料拼接对称图案应完整,同一部位绒面料的 绒毛方向应一致,不应有明显色差 a 包覆的面料不应有划痕、色污、油污、起毛、起球 a 软面包覆表面应:1)平服饱满、松紧均匀,不应有明显 皱褶;2)有对称工艺性皱褶应匀称、层次分明 a 软面嵌线应:1)圆滑挺直;2)圆角处对称;3)无明显浮 线、明显跳针或外露线头 a 外露泡钉:1)排列应整齐,间距基本相等;2)不应有泡 钉明显敲扁或脱漆 a 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 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 或棱角 板件或部件的外表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 a 贴面、封边、包边不应出现脱胶、鼓泡或开裂现象 贴面应严密、平整,不应有明显透胶 榫、塞角、零部件等结合处不应断裂 零部件的结合应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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