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T 33527-2017, GB/T33527-2017, GBT 33527-2017, GBT33527-2017
| 标准编号 | GB/T 33527-2017 (GB/T33527-2017) | | 中文名称 | 公共就业服务 总则 | | 英文名称 |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 -- General princip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 | | 字数估计 | 6,610 | | 发布日期 | 2017-02-28 | | 实施日期 | 2017-09-01 | | 引用标准 | GB/T 8566; GB/T 19038; GB/T 19039; GB/T 20269; GB/T 20282; GB/T 32623; GB/T 33528 | | 标准依据 | National Standard Announcement No. 4 of 2017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本要求、服务提供、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的公共就业服务。 |
GB/T 33527-2017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 -- General principles
ICS 03.080
A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共就业服务 总则
2017-02-28发布
201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中国就业
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北京市职业介绍服
务中心、湖北省公共就业创业指导与信息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颖、谈宇德、贾盼盼、娄权超、吴永新、李青云、王海山、杨学锋、申才能。
公共就业服务 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本要求、服务提供、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的公共就业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566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 19038 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
GB/T 1903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82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
GB/T 32623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GB/T 33528 公共就业服务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52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本要求
4.1 场所和设备
4.1.1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服务对象需求、辐射和覆盖范围,合理规划地址和面
积,设立综合性服务场所,具体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4.1.2 综合性服务场所应配备服务和办公必备的基础配套设施设备和专用设施设备。
4.2 工作人员
4.2.1 工作人员的配置数量应与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的需求相适应。
4.2.2 工作人员应具备服务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达到与岗位职责相应的教育和专业培训
背景要求。
4.2.3 从事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等专业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识、技术和能力,宜持有相
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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