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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6496-2018 (GB/T36496-2018) | | 中文名称 | 含氨(铵)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 | 英文名称 | Treatment and disposal method for ammonia (ammonium) waste liquid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20 | | 字数估计 | 14,115 | | 发布日期 | 2018-07-13 | | 实施日期 | 2019-0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496-2018
ICS 13.030.20
Z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含氨(铵)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2018-07-13发布
2019-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北京赛科康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蓝恒环保
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清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善绿野环保材料厂、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
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浦仁美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沃德凯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润水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潍坊大耀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益丰生化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兵、林晓、庄马展、叶正茂、赵兵、冯凡让、余海军、顾玲玲、俞明华、唐红辉、
赵美敬、于东川、李祖强、李凯、李军、张超、韦莎。
含氨(铵)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氨(铵)废液(以下简称“含氨废液”)处理处置的术语和定义、处理处置方法及环境
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含无机氨(铵)废液的处理处置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3458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无机氨和铵盐的废液。
4 处理处置方法
4.1 汽提精馏法
4.1.1 适用范围
处理氨含量(以NH3 计)大于1000mg/L的含氨废液。
4.1.2 方法提要
通过调节含氨废液的pH,将废液中氨全部转化为分子态氨,在汽提精馏塔内基于氨与水分子相对
挥发度的差异,控制塔内温度将氨以分子氨的形式从水中分离,然后回收为氨水或铵盐产品。
4.1.3 工艺流程
将含氨废液置于pH调节池,用液碱调节pH≥10,废液经塔底换热器预热后引入汽提精馏塔内进
行氨脱除。通入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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