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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6597-2026 (GB/T36597-2026) | | 中文名称 |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指南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on establishing Single Window for international trad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30 |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6597-2018 |
GB/T 36597-2026: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指南
ICS 35.240.30
CCS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6597-2018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指南
2026-01-28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立单一窗口指南 1
4.1 概述 1
4.2 单一窗口的内涵 1
4.3 单一窗口基本模式 2
4.4 单一窗口的实现 2
4.5 单一窗口提供的服务 3
4.6 建立单一窗口的效益 3
4.7 关键绩效指标与评价方法 4
4.8 单一窗口实施的风险因素 4
4.9 单一窗口成功建立的关键因素 4
4.10 单一窗口实施后的持续运营 5
附录A(资料性) 区域单一窗口的建设模式 6
附录B(规范性) 单一窗口涉及的利益方 7
B.1 单一窗口涉及的有关部门 7
B.2 单一窗口涉及的用户 7
参考文献 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6597-2018《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指南》,与GB/T 36597-2018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国家单一窗口”“区域单一窗口”的术语和定义(见3.2和3.3);
b) 删除了“联合国关于建立单一窗口的建议”“单一窗口的主导机构”“策划和实施单一窗口的实
际步骤”“帮助实施单一窗口的标准和工具”(见2018年版的第3章、4.3、4.6和4.7);
c) 增加了“单一窗口的内涵”“单一窗口的实现”“关键绩效指标与评价方法”“单一窗口实施的风
险因素”“单一窗口实施后的持续运营”(见4.2、4.4、4.7、4.8、4.10);
d) 更改了“范围”、建立单一窗口指南的概述、单一窗口建设模式的内容、“单一窗口提供的服务”、
“建立单一窗口的效益”、“单一窗口成功建立的关键因素”(见第1章、4.1、4.3、4.5、4.6和4.9,
2018年版的第1章、4.1、4.2、4.5、4.4和4.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北方工业大
学、苏州神码物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福建理工
大学、深圳市坤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荫芬、于洋、熊涛、史运涛、凌诚、隋媛、张莺、梁赫、张勇、张月义、王志民、
林忠、姚树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GB/T 36597-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2013年,世界贸易组织(WTO)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贸易便利化协定》(TFA),旨在简化和协
调国际贸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全球贸易效率。该协定要求各成员建立一个“单一窗口”,即通过
一次提交、一次申报,实现企业向多个政府部门提交进出口或转口贸易所需的所有单证和电子数据,从
而避免重复申报、提高通关效率、增强透明度。我国于2015年9月4日正式向 WTO递交接受书,成为
第16个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成员,展现了我国积极参与全球贸易规则制定、推动贸易便利化的坚
定决心。
为履行 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相关承诺,推动我国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
10月14日,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
该文件标志着我国在国家层面正式明确了“单一窗口”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
体布局、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
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历经多轮升级,已形成跨部门数据共享、央地联动的一体化通关服务体系,
功能覆盖贸易全链条并延伸至金融、物流、信用保险等领域;智慧口岸与区域协同试点全面推进,通关效
率显著提升、企业成本有效降低,新业态服务场景不断丰富;未来将继续拓展功能、深化区域和国际互
认,强化数据安全,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核心支撑。
本文件参考贸易便利化与电子业务中心(UN/CEFACT)2020年发布第33号建议书,并结合我国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了修订,整合了近二十年来各国实施单一窗口的经验,新增了关
键绩效指标(KPI)及实施后的持续运营等内容。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建议和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4392.1 国际贸易单证样式 第1部分:纸质单证
GB/T 41137 国际贸易程序便利化和数据简化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一窗口 SingleWindow;SW
贸易和运输相关各方在单一接入点提交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口贸易相关监管规定的标准信息
和单证的一项措施。
3.2
由国家官方建立的单一窗口(3.1)。
注: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官方国家单一窗口。
3.3
由多个国家单一窗口(3.2)组成的协作系统。
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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