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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836.17-2019 (GB/T3836.17-2019) | | 中文名称 | 爆炸性环境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 | 英文名称 |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17: Equipment protection by pressurized room p and artificially ventilated room v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60.20 | | 字数估计 | 30,39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36.17-2019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7: Equipment protection by pressurized room “p” and artifically ventilated room “v”
ICS 29.260.20
K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3836.17-2007
爆炸性环境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
房间“v”保护的设备
2019-12-31发布
2020-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对所有类型房间的要求 6
4.1 概述 6
4.2 防爆型式和保护级别 6
4.3 结构 6
4.4 机械强度 6
4.5 穿透和密封 6
4.6 人员出入的门 7
4.7 入口和出口 7
4.8 管道 7
4.9 换气和粉尘清洁 7
4.10 系统失效时防止点燃 8
5 洁净空气的供给 8
5.1 概述 8
5.2 洁净空气源 8
5.3 环境和空气温度条件 8
5.4 加热、通风和空调设备 8
6 正压房间的要求 9
6.1 概述 9
6.2 房间换气 11
6.3 最低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和电气分离 11
6.4 正压房间试验 12
7 人工通风房间的要求 13
7.1 概述 13
7.2 人工通风区域换气 15
7.3 最低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和电气分离 15
7.4 人工通风失效 16
7.5 人工通风房间试验 16
8 标志 17
8.1 概述 17
8.2 正压房间的标志 18
8.3 人工通风房间的标志 18
9 说明书 19
9.1 概述 19
9.2 正压房间的技术文件 19
9.3 人工通风房间的技术文件 19
9.4 正压和人工通风组合保护的房间技术文件 20
9.5 改造 20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维护 2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正压或人工通风不会立即恢复时的指导原则 22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应用示例和有关指南 23
参考文献 24
前言
《爆炸性环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第6部分:由液浸型“o”保护的设备;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第11部分:气体和蒸气物质特性分类 试验方法和数据;
---第12部分:可燃性粉尘物质特性 试验方法;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第23部分: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Ⅰ类EPLMa级设备;
---第24部分:由特殊型“s”保护的设备;
---第25部分: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要求;
---第26部分:静电危害 指南;
---第27部分:静电危害 试验;
本部分为《爆炸性环境》的第1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3836.17-200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
构和使用》,与GB 3836.17-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变化,明确正压房间“p”,增加了人工通风房间“v”;
---增加了防爆型式pb、pc和vc;
---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
---增加了与粉尘有关的要求;
---增加了各类门的要求以防止爆炸性环境进入;
---增加了进气口在特定条件下可位于2区。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079-13:2017《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
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本部分与IEC 60079-13:2017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用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
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900.35代替IEC 60050-426。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 3836.1代替IEC 60079-0。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 3836.14代替IEC 60079-10-1。
● 用GB/T 20936(所有部分)代替IEC 60079-29(所有部分),两项标准各部分之间的一致性
程度如下:
● GB/T 20936.1-2017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
求(IEC 60079-29-1:2007,MOD);
● GB/T 20936.2-2017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可燃气体和氧气探测器
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IEC 60079-29-2:2007,MOD);
● GB/T 20936.3-2017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固定式气体探测系统功
能安全指南(IEC 60079-29-3:2014,MOD);
● GB/T 20936.4-2017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开放路径可燃气体探测
器性能要求(IEC 60079-29-4:2009,MOD)。
● 增加引用了GB/T 3836.16。
---将附录A由资料性附录调整为规范性附录,加强维护要求以保证设备投用后的防爆性能。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的部分号。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宁夏煤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黎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飞策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员:张刚、王军、孟峰、朱宗保、章明高、郑振晓、徐跃弟、王巧立。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3836.17-2007。
爆炸性环境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
房间“v”保护的设备
1 范围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下列场所用于保护内部设备的房间的设计、结构、评定、试验和标志
的要求:
---位于1区或2区,或者21区或2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Gb、Gc、Db或Dc的区域)中,
内部不含气体/蒸气释放源、由正压保护的房间;
---位于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Gc的区域)中,内部不含气体/蒸气释放源、由人工通风
保护的房间;
---在非危险场所,内部含有气体/蒸气释放源、由人工通风保护的房间;
---位于1区或2区,或者21区或2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Gb、Gc、Db或Dc的区域)中,
内部含有气体/蒸气释放源、由正压和人工通风同时保护的房间。
本部分中房间包括独立房间、多个房间、一个完整的建筑或者建筑物内部的房间。房间设置有用于
人员出入的通道,和气体进出的管道。设计允许人员进入的隔音罩和其他类似外壳也可认为是一个房
间。本部分还规定了对确保实现和保持人工通风、换气和正压所必需的相关安全装置和控制的要求。
在现场组装或建造的房间,可以建在陆地或海上。这类房间主要由终端用户安装,但是可以在制造
商工厂制造和评定,最终管道连接在现场完成。
房间可位于要求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b或Gc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或者位于要求设备保护级
别(EPL)为Db、Dc的可燃性粉尘环境。
本部分没有规定确保房间内空气质量和温度适宜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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