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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70-202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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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70-2020 英文版 125 GB/T 38970-2020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增材制造用钼及钼合金粉 GB/T 38970-2020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8970-2020 (GB/T38970-2020)
中文名称 增材制造用钼及钼合金粉
英文名称 Molybdenum and molybdenum alloy powder for addictive manufacturing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71
国际标准分类 77.160; 25.030
字数估计 10,136
发布日期 2020-07-21
实施日期 2021-06-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8970-2020: 增材制造用钼及钼合金粉 GB/T 38970-2020 英文名称: Molybdenum and molybdenum alloy powder for addictive manufactur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增材制造用钼及钼合金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增材制造用钼及钼合金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79.1 金属粉末 松装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漏斗法 GB/T 1480 金属粉末 干筛分法测定粒度 GB/T 1482 金属粉末 流动性的测定 标准漏斗法(霍尔流速计) GB/T 4325(所有部分) 钼化学分析方法 GB/T 5162 金属粉末 振实密度的测定 GB/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 取样方法 GB/T 19077 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 YS/T 1297 钛及钛合金粉末球形率测定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注:产品的化学成分可根据需方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 3.2 粒度 产品按粒度分为三类,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 松装密度 产品的松装密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3.4 振实密度 产品的振实密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3.5 流动性 产品的流动性应符合表5的规定。 3.6 外观质量 产品呈黑色或黑灰色,应无目视可见夹杂物。 3.7 其他 需方对粉末球形率及空心粉率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产品中Ta、Nb含量分析按供需双方协商认可的方法进行。 4.1.2 产品中Al、Cu、Ca、Fe、Mg、Ni、Si、C、N、O含量分析按GB/T 4325(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4.2 粒度 产品的粒度组成测定按GB/T 1480的规定进行,粒度分布测定按GB/T 19077的规定进行。 4.3 松装密度 产品的松装密度测定按GB/T 1479.1的规定进行。 4.4 振实密度 产品的振实密度测定按GB/T 5162的规定进行。 4.5 流动性 产品的流动性测定按GB/T 1482的规定进行。 4.6 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 4.7 其他 球形率测定按YS/T 1297的规定进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空心粉率测定由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45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牌号、同一类别的产品组成。 5.3 检验项目及取样 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 5.4 检验结果判定 5.4.1 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时,则在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该不合格项进行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4.2 产品的粒度、松装密度、振实密度、流动性检验不合格时,则在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该不合格项进行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4.3 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袋/瓶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产品每个最小包装单位上应有标识,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及类别; d) 生产批号; e) 粒度范围; f) 净重; g) 本标准编号; h) “易燃”“防潮”“防火”“防止吸入”等标识。 6.2 包装 产品应采用塑料袋双层真空塑封包装,或以洁净的塑料桶、金属桶为容器单元,采用充惰性气体保 护封装或者真空包装,包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环境,避免污染。产品包装质量为5kg,也可以根据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容器应保证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且不应破损、受潮或者使产品接触到外来污染物质。 6.3 运输 产品应在有遮盖物的环境下进行运输,运输过程应防止雨淋受潮,严禁剧烈碰撞和机械挤压,搬运 过程应轻装轻卸、切勿倒置,严禁接近火种及火源。 6.4 贮存 产品应密封存放于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等腐蚀性物质一起存放,并避免阳光直晒。 6.5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