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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224-202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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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224-2020 英文版 125 GB/T 39224-2020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GB/T 39224-2020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9224-2020 (GB/T39224-2020)
中文名称 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sed batteries take-back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Z05
字数估计 7,774
发布日期 2020-11-19
实施日期 2021-06-0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26号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9224-2020: 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GB/T 39224-2020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sed batteries take-back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旧电池回收的总体要求、收集要求、分拣要求、运输要求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旧电池回收全过程,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旧电池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6493 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GB/T 26724 一次电池废料 GB/T 26932 充电电池废料废件 GB/T 36576 废电池分类及代码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SB/T 10719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6724、GB/T 26932和GB/T 3657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旧电池 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电池及其废元(器)件、零(部)件和废原材料,以及失去使用价值仍可用于其他 目标领域的蓄电池。 注:废旧电池包括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报废电池、报废的半成品,以及工业用途、日常生活或者流通领域中产生的失去原有使用价值仍可用于其他目标领域的电池。 3.2 梯次利用 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应用到其他领域的过程,可以一 级利用也可以多级利用。 3.3 回收 以回收利用为目的,对废旧电池进行收集和贮存的活动。 3.4 收集 对废旧电池进行聚集和整理的过程。 3.5 运输 使用运输设备将废旧电池进行转移的过程。 注:运输包括集货、分配、搬运、装卸等。 3.6 贮存 出于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和处置的目的,在符合要求的特定场所暂时性存放废旧电池的活动。 4 总体要求 4.1 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应按照GB/T 19001、GB/T 24001、GB/T 45001等标准建立并运行管理体系。 4.2 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应建立劳动保护、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3 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应建立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预防机制,制定处理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 4.4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应建立废旧电池回收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每批次废旧电池的类别名称、特性、回收时间、地点、数量(重量)、来源、流向、交易情况等信息,上报统计信息,并保存有关信息至少两年。 4.5 废旧电池回收过程中,应保持废旧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旧电池,已破损的废旧电池应单独收集、分拣、运输、贮存,防止出现泄漏、腐蚀、火灾等现象。 4.6 废旧电池回收过程中产生或夹杂的危险废物,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应符合HJ2025的有关要求,并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7 应进行岗前培训,能够对电解液泄漏、废旧电池起火、爆炸、交通事故等进行应急处理。 4.8 废旧动力蓄电池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开展梯次利用,并应根据电池安全、性能等要求应用于相关目标领域。 4.9 回收后的废旧电池应交给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的综合利用企业处理。 5 收集要求 5.1 废旧电池收集网点建设应符合SB/T 10719相关规定。 5.2 废蓄电池的收集宜根据 WB/T 106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3 收集过程中禁止去除电池原有编码、铭牌、标签、标志等。 6 分拣要求 6.1 不可梯次利用废旧电池分类应符合GB/T 36576要求,可梯次利用废旧电池分类与产品举例参见附录A的表A.1。 6.2 应对收集到的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模组或电池包进行余能检测,评估残余容量,可梯次利用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要与不可梯次利用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分开。 7 运输要求 7.1 运输过程中,不同种类的废旧电池应带有相应的包装,防止出现暴晒、机械磨损、雨淋、泄漏、遗撒等现象。 7.2 可梯次利用废旧电池包或电池模组运输时,宜使用周转托盘。散装的软包电池、圆柱形电池、扣式电池应使用周转箱运输。 7.3 废旧电池运输应符合GB/T 26493的有关规定。 7.4 运输过程中禁止擅自倾倒和丢弃废旧电池。 7.5 车用退役动力电池的包装运输宜根据GB/T 38698.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 贮存要求 8.1 暂时贮存场所应具有独立的集中场地和足够的贮存空间,贮存量不应超过10t。 8.2 集中贮存场所应选择在城市工业地块内,并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和区域发展规划;新建的集中贮存场所建设项目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贮存规模应与贮存场所的容量相匹配,贮存场所面积应不小于500m2,废旧电池贮存时间不应超过1年。 8.3 暂时贮存场地和集中贮存场地均应具备防雨防汛功能,且地面硬化、防渗漏,污染控制应符合 GB 18599相关要求。 8.4 贮存场所应按GB 50016和GB 50140要求设置消防安全设施,按照GB 2894和GB 15630要求设立消防安全和警示标志,并定期清理、清运。 8.5 废旧电池应存放在封闭或半封闭通风良好的......